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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愛宗:秦時明月照不亮通往公民社會之路

【大紀元12月21日訊】秦時明月漢時關。秦時的明月依然照到數千年後的今天,仍舊發出陰冷但似乎燦爛的光輝。誰說秦朝好景不長,其實秦始皇對中國的影響超過後來的所有皇帝。只是從今天看,僅僅活了50歲的秦始皇,絕對想不到他指揮建在上林苑中的阿房宮,“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建五丈旗。周弛為閣道,自殿下直抵南山”(《史記》),竟被項羽這小子給一把火燒了。可是又令項羽想不到的是,他燒去了只是事物的表面,而非內核。如今歷經兩千多年風雨沖刷的阿房宮土臺基,依然堅實如初,如同秦時的明月,秦時的長城,秦始皇的專制統治一樣,歷史有多長,它的影響就有多長。

今天,當我從史書中看到這麼一幅阿房宮遺址的圖時,甚為震撼。這夯“故宮”土基臺之堅實,莫不一如專制主義政治體制根基的牢固?多少代人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土基臺依然永遠不變“黃色的臉”。

早在西元前210年,也就是秦始皇帝37年,追求永生而不得的秦始皇死了。人死如燈滅,但皇帝的制度卻被完好地繼承了下來。皇帝本是萬民的主宰,卻又號稱是“民眾的僕人”。主宰別人,又怎能同時當好僕人呢?倒是項羽這樣的人簡單,他想一把火燒掉秦宮,以為殘暴的皇帝及其專制制度就可以一把火燒掉,其實倒是助長了別有用心之徒狂妄之徒狼子野心之徒爭先恐後爭奪皇帝位子的欲望,最後倒是劉邦這個“小亭長”取得了勝利,仍然選擇當新的秦始皇。隨後,血腥歷史一幕幕重演,“四百年,終於獻”。到了最後一代的漢獻帝死了,漢沒有了,可以有魏晉。新的皇帝又開始粉末登臺,你上我下,我下你上,殺殺打打,朝代的歷史不是人類文明的進步史,而是人類文明的屠殺史,只要利於我的,就要幹;不利於我的,就要滅掉。基本上,這一狀況成為歷史的規律。

歷史是“利史”,就是“利我排他史”。歷史上的恥辱記錄,不再是警告後人的“紅線”,而是歷代皇帝相互攀比的“金牌榜”。前不是有秦始皇嗎?後來的某些人不是可以比秦始皇還秦始皇嗎?殺人只不過是正常的統治,不殺人倒是因為“日理萬機”顧不過來。魯迅先生從文化的角度看出“吃人”二字,而我則從歷史中看到了“殺人”二字。人非神仙,誰能無死。但人人最終都有死路一條並不是被殺的理由。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天賦的,如果天賦的權利只能換來被奴役或被殺的結果,那麼人們應該捍衛生命的權利,反對暴政,推翻暴政,建立新政。不過,反對和推翻暴政的目的不是繼續暴政,而應該是換來人們長久的生命安全,以及文明曙光的重現,公民權利得到尊重,公民社會的建立和有效持久的運行。

當然,秦時明月是照不亮通往公民社會之路的。前面說秦,其用意是今,只有今天才需要建立公民社會,才需要公民社會之路。歷史無法改變,今天卻可改變。我不指望歷史能夠救今天,但卻希望今天能夠在今後歷史上留下美名,永享人類現代文明的陽光照耀。

暴政猛於虎。虎蠍之人皆不能長久,但總是有後人屢作失敗的嘗試。當年,秦始皇是不允許臣民隨便對他的行為說三道四的,甚至宮中的一切也不能洩露。據說秦始皇曾行幸梁山宮,從山上望見丞相車騎甚眾,“弗善也”。身邊侍從或有人私告丞相,丞相隨即減損車騎。於是,“始皇怒曰:‘從中人泄吾語。’案問莫服。當是時,詔捕諸時在旁者,皆殺之。自是後莫知行之所在。聽事,群臣受決事,悉於鹹陽宮。”當時,皇帝的一切都是國家機密,就連皇帝走的路都是復道,御用道路與公用道路分開,而且御用道路兩側還築有高高的壁墻,其行蹤不為臣民所知(王子今文《秦漢甬道考》,《文博》雜志1993年2期)。此後以來,兩千多年中歷代帝王多遵從這一傳統,歷來“宮禁至重”,“深居簡出”是專制時代最高統治者的行為慣例。有人因為洩露後宮的政務,下獄處死或被迫自殺者多人。私傳宮禁中議政的內容,甚至宮廷生活的幾乎一切方面,都是禁止範圍之內。據《漢書.孔光傳》,漢成帝時代,孔光任尚書令等職,“典樞機十餘年”,“周密謹慎”,休假日與家人閑談時,仍“終不及朝省政事”。有人問他:“溫室省中樹皆何木也?”孔光“嘿不應,更答以他語,其不泄如是。”溫室是未央宮中殿名,臣子為了遵行規矩,竟然連宮中所植樹木也不能隨便向家人透露,更別提他對於政事是如何議論和發表自己的看法了。即使是在一千多年後,也就是百年之內,清末民初茶館多有“莫談國事”的條幅,民國時期的陪都重慶以及附近的成都,茶館裏也見類似的條幅,警告人們言多必失,甚至會因此丟了性命。現在,我們可以在茶館裏高談闊論,縱談或橫談國事,不再那麼擔心性命,但是不是就沒有任何恐慌了呢?2002年,原《中國改革》雜誌農村版記者趙巖,不知道怎麼得罪了哪路掌權者,發表文章,連自己的姓名都不能署,一度化名“張行健”,堅持記錄社會真實,說真話,為國家命運分憂。今天,我從網上得到消息,恢復本名的趙巖已經不再是該雜誌的記者了,是被迫還是自願不得而知。只是獲悉他現在已經被“關”了起來,為什麼呢?有說是非法佔有國家機密,或秘密。但是現在大陸公開出版的媒體上沒有透露,為什麼沒有透露,我不得而知。我想應該不是因為江澤民辭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職務吧?趙巖是《紐約時報》北京分社的研究員,並不是該報社的記者,雖然該報社在9月19日江澤民正式辭職前曾發表過有關江澤民辭職的新聞分析,但趙巖不是記者,應該與此無關。如果拿此說事,必須有證據,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這也符合中共的執政方針。《漢書.景十三王傳.河間獻王劉德》就有“修學好古,實事求是”語,對於所謂“實事求是”,古人的解釋是“務得事實,每求真是也。”在社會各界,“實事求是”也是社會思想的主流。實事求是地講,江澤民於2004年9月19日辭職,是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議,而早在半個月前,也就是9月1日,江澤民就寫了向中央請求辭職的信。如果說這是新聞的話,當天就應該公佈,如果自己不公佈,又不讓獲得此消息的別的媒體公佈,最後的結果肯定是被動的,因為媒體尤其是全球性媒體、國際互聯網是基於開放這一前提的,是無法封鎖消息的。歷史上,只有秦始皇在選擇接班人未妥就去世的情況下,由於趙高、李斯等人私自為了自己利益而封鎖消息,發動“沙丘政變”,最後導致國家動蕩,二世即亡(“亡秦者,胡也。”原本秦始皇希望傳至二世、三世乃至無窮萬世的自信破產)。這都是封鎖消息的弊端之處。今天已經是現代化資訊發達社會,國家機密也好,秘密也好,應該有一定的標準,追究責任的時候應該以此消息是不是應該視為國家機密或秘密,有沒有造成重大後果或政治經濟上的重大損失為前提。如果沒有造成任何重大後果,或重大損失,又該如何治人之罪呢?再者,一個國家要建立公民社會,政治就應該是透明的,我想執政黨中央現在倡導的三個文明“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應該有這個方面的內容。

對於政治公開化,透明化,現在可舉的例子很多,如美國總統競選,現總統布希和競選對手克裏在公開場合相互攻擊,指責,無非是要證明自己比對方更能有益於國家。當然,他們的言論都有憲法作保障,是言之無罪的,雖然克裏攻擊的是現任總統,現任總統是毫無辦法的。可是,在我們中國,憲法上雖然寫著言論自由,但公開出版的報紙、網絡、電視臺等媒體上是見不到公民對最高領導人批評的言論,是公民沒有批評權嗎?不是的,憲法上清楚地寫著公民有這個權利,但為什麼不行使這一神聖的權利呢?問題是有批評的環境嗎?報紙可以自己說了算嗎?

無論是報紙,還是網絡,是不是受到控制?用事實說話最清楚不過了。焦國標的一本新書原本是由上海的三聯書店出版的,正在出版過程中,他的文章《討伐中宣部》在網上發表了,出版社獲悉決定他的書出版不了。最後倒是可以在日本出版,難道好文章要在日本傳播,讓日本人先學習掌握?我還發現,在網絡上如果想查焦國標、盧躍剛等人的文章,google上則是無法顯示,即使查我自己的文章,也多是此頁無法顯示。我覺得有點不解,一個人,或幾個人,文章寫寫,發表議論,甚至提些批評意見,難道能夠“毀壞”眼下這個安定的環境?難道不利於社會穩定?我想,一個人,幾個人,甚至更多的人,他們的文章不會有那麼大的作用,頂多是讓人思考、讓人警示而已,絕對不會傷害了這個社會的根基。

通往公民社會,最重要的是公民的權利得到普遍意義上的尊重,以及理性言論的發表言路全面暢通。我想,這便是民主和自由,是有益於國家的,而不是傷害國家的——除非這個國家的表裏如一是堅持專制和獨裁的。民主是多數人的權利得到尊重,少數人的權利也得到尊重。而自由是“生命的基本原則。這裏有一條界限——自由和奴役、無生命物質和生命……整個有生命世界的進化是從自由的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的運動。這就是有生命形式進化的本質。”“生命便是自由,因此死亡便是自由的逐漸消亡。生命只有當人作為一個世界存在時才產生幸福和自由。”(蘇聯作家格羅斯曼著《生存與命運》前言,1989年工人出版社出版)

總之,追求民主,追求自由,都是人類生命的進化方式,人類都是由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進化,而不是反之。人類的進化,是與世界的存在、人類的幸福相並列的,這也是一條規律,人類只能遵循,而不能破壞——除非人類陷入洪荒,被推倒重來……

2004年10月17日記

--轉載自《議報》第17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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