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111) I-485等待時間算不算“合法的身份”
【大紀元12月2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P.O. 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問題一百一十一﹕我太太通過注冊護士申請雇佣類綠卡,最近移民局通知她若不能三十天內補交美國外籍護士的資格證書,她的I-485將被拒絕。因為我太太需通過明年已報名的英語考試才可能拿到證書,不可能在三十天內補給移民局。
1. 如果我們給移民局說明情況,移民局是否會給我們延長I-485等待時間?
2. 如果這次I-485被拒,我太太是否可以再提交一份I-485(她的I-140還有效)?否有時間限制必須在多少天內提交?
3. 我們都沒有其它身份作保障,我現在是收益人I-485身份。我有美國博士學位,現在一家小的美國制藥公司工作,我可以獨立申請綠卡嗎?
解答﹕1. 補交材料給予的時間是不能延長的。所以﹐你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反應﹐交上文件。如果文件不全﹐移民局可能會再要你補充新材料從而給予一個新的時間期限﹐也可能直接拒絕。
2. 245(k)允許僱用類調整身份的人在申請I-485時他的“合法身份”(Lawful Status)已經失去﹐但不能失去180天以上。對於“合法身份”的解釋﹐可見﹕US vs. Brissett, 702 F.Supp 90 (S.D. Tex. 1989)﹐
當你們的非移民身份在報上I-485之後失去了﹐從那天起數180天﹐如果超過了﹐你們就不能再申請新的I-485了。在I-485等待期間不算有合法身份﹐但是是“合法逗留期”。I-485被拒後﹐你們就開始積累“非法逗留”了(Unlawful presence)。
3. 你的制藥公司可以給你申請綠卡﹐但你最後還是不能申請調整身份。所以申請I-485後不要輕易放棄非移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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