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九掏空太電案 形同一人董事會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十六日電)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
資產遭掏空案,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背信、洗錢等罪,起
訴涉案的太電歷任董事長,以及前董事兼執行副總兼財
務長胡洪九等人,起訴內容直指胡洪九以太電海外子公
司「太豐行」為主,任意變更「董事」名義掏空,「恣
意妄為、目無法紀」,猶如一人董事會操縱掏空。
今天被起訴的被告包括太電公司歷任董事長仝玉潔
、孫道存、仝清筠,以及秘書黃靜琳、太平洋光電公司
副董事長繆竹怡與胡洪九六人。
起訴書中指出,胡洪九身為太電公司董事兼副總經
理及財務長,久居要津,在仝玉潔、孫道存不知情下,
以三人名義虛設海外幽靈公司及為數眾多的紙上子公司
,作為掏空太電的關係工具。
檢方查出,這些從未在太電財務報表出現過的幽靈
公司,全由胡洪九掌控,胡或是由太電直接匯款至其掌
握的幽靈公司,或由海外子公司出面借款,由太電向銀
行擔保,恣意掏空。
從八十二年到八十六年間,胡洪九操作太電的香港
轉投資公司舉債兩億多美元,並由太電公司擔保,其中
一億六千多萬美元進入「中俊」與其他由胡洪九掌控的
海外公司,胡洪九化整為零,在五年內透過中俊及這些
幽靈公司,把將近三億美元資金,匯到絕大多數登記於
英屬維京群島的紙上公司洗錢。
而太電另一家位於香港的子公司「太豐行」,也被
胡洪九用類似手法吃掉數十億新台幣資金,胡用這筆錢
購買香港海怡廣場不動產後,即切斷與太電的關係,資
產全都登記在太豐行控制的紙上公司名下,再以這些掏
空太電得來的資金,直接控制茂矽經營權。
檢方發現,太豐行原本由胡洪九、孫道存、仝玉潔
三人擔任董事,胡掏空得手後竟直接解除孫、仝二人職
務,改由胡的妻子胡孫瑪琍接替,形同「一人董事會」
接掌太電資金,予取予求。
為免犯行曝光,胡洪九又利用設籍萬那杜等地的紙
上銀行製作鉅額美元假存單,在每季末送回太電沖銷匯
出國外的墊付款,使帳面歸零,並據此製作不實報表,
總計胡洪九在太電五年多任內,掏空金額依當時匯率計
算,約新台幣一百七十一億餘元,北檢將其掏空手法查
出後,嘆為「世紀大掏空」。
全案係因太電於九十二年第一季財報中,認列新台
幣八十三億元損失 (當年度共認列二百九十三億元損失
),並說明八十三億元損失發生時點為八十七年間,經
證券投資人以太電資產遭掏空為由,提出檢舉。
檢方查出,仝玉潔、孫道存與仝清筠雖無證據顯示
參與胡洪九的掏空計畫,但在胡退休前,三人已察覺公
司資金流向不明,四人於八十八年間秘密談判,終對胡
的手法了然於胸,而仝、孫三人為規避責任,竟故意隱
匿太電財務狀況,三人在太電掏空案中也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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