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十二月十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丁勻婷、李文儀╱台北報導〕台灣固網公司今年七月間在各大媒體刊登中華電信、遠傳╱和信用戶撥打國際電話前三碼改為006廣告,引發業界議論及檢舉,公平會委員會議昨天決議,台灣固網違反公平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處一百五十萬元罰鍰。
台灣固網表示,這支廣告規劃有一系列內容,公平會認為有誤導之嫌的廣告,只配合在七月間播出約一週,並沒有特別針對哪家業者攻擊或誤導,且廣告早已下檔,這些都已向公平會提報書面說明資料,等收到公平會判決文後再決定如何處理。
公平會表示,台灣固網公司在七月時,以黑色粗體大字載列「中華電信用戶撥打國際電話前三碼改為006」、「遠傳╱和信用戶撥打國際電話前三碼改為006」、「免申請、免換號~即可直撥」、「全民響應、人人有獎」,廣告內容右下方還載有贈獎訊息及撥打國際電話範例。
公平會指出,台灣固網公司的廣告多載有「006台灣國際直撥」藍色方塊圖案、台灣固網公司商標圖案、公司名稱,但在「中華電信用戶撥打國際電話前三碼改為006」、「遠傳╱和信用戶撥打國際電話前三碼改為006」廣告中,版面無法識別廣告刊登者事業名稱、商標或企業識別標示。
公平會表示,檢舉人也認為台灣固網公司使用類似中華電信公司或遠傳電信公司常用於廣告的企業識別系統,容易讓人誤認該廣告由中華電信公司或遠傳電信公司刊登,意圖使得中華電信公司或遠傳電信公司用戶誤解,誤以為撥打國際電話前三碼需改為「006」。
公平會強調,製作廣告皆需創意,創意表現具有多元方式,但廣告內容應符合商業競爭倫理,並秉持正確、完整、無誤導性等訊息原則,但台灣固網公司此類廣告不符合正確傳達訊息原則,也涉及誤導性質,其行為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該會決定依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作出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