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信社員 蛋洗中信金總部
【大紀元11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上千位自高雄北上、由鳳山信用合作社邀集的抗議群眾,昨日包圍並蛋洗中信金總部,現場雞蛋、冥紙齊飛,中信金面對鳳信社員要求退還5.4億元股金的要求,再次表示從未承諾提供股金返還,該議題也沒有納入公開標售之契約中。要求退還5.4億元股金的要求,再次表示從未承諾提供股金返還,該議題也沒有納入公開標售之契約中。
昨日上午,大批鳳信社員搭乘遊覽車,齊聚中信金控位於信義計畫區內的總部,中信金面對抗議群眾,派出副總經理王正新、公關協理卓長興等人,出面了解抗議群眾的訴求;不過,由於現場民眾情緒激動,王正新甚至遭民眾動手用力推擠,導致現場氣氛愈趨緊張,隨後大批雞蛋、冥紙齊飛,抗議群眾甚至與維護秩序的警方爆發衝突,遭到蛋洗的中信金控大樓1樓一片混亂,銀行營業大廳的業務也因此中斷。
現場除了大批抗議民眾,還有各黨立委參雜其中,自救會的主要訴求,在於中信銀接手鳳信,卻未將5.4億元的股金概括承受,全數返還予鳳信社員,導致許多民眾的退休金血本無歸、生活發生困難。
中信金控稍後邀請抗議群眾代表,至該行的12樓會議室協商,由中信金控副董事長羅聯福、副總經理王正新、副總經理張明田與抗議代表進行會談,不過,由於雙方立場沒有交集,因此抗議群眾隨即轉向立法院,向金管會主委龔照勝、立法院院長王金平等人陳情。
中信金控稍後再次發表聲明指出,鳳信公開標售時,不但原有帳上股金5.4億元已虧損殆盡,甚至還擴大到18.6億元,因此由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出資11億元,中信銀出資7.6億元,共同填補該項虧損,才得以讓原鳳信營業不致中斷,並保障原鳳信存款人權益。
中信金控指出,部份社員要求返還股金是「於法無據」,訴求對象也有誤解,中信銀與其他銀行共同參與中央存保舉辦的「公開標售」作業,期間從未承諾提供股金返還,該項議題也沒有納入公開標售的契約中,與過去直接指定金融同業接管信合社模式截然不同。
中信金強調,昨日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表示,過去8家信合社均有返還股金,但過去的接管模式,均是由政府直接指定金融同業接管,此次是採公開標售,而標售的標的,為鳳信的營業資產、負債、營業項目等內容,標購者的權利義務,在投標之前均已有明確定義。
求償於法無據 協商恐陷僵局
〔記者田世昊、陳中興╱台北報導〕鳳信自救會成員昨天北上抗議,立法院長王金平邀集鳳信自救會成員、金管會主委龔照勝、中央存保公司總經理陳戰勝等人協調,希望標得鳳信經營權的中信銀退還社員5億多元的股金,但未獲具體結果,龔照勝允諾與中信銀進行協調。
王金平表示,過去被政府接管的8家信合社,遭併購後均獲返還股金,高雄縣鳳山信用合作社也應該比照辦理,因此要求金管會協調中信銀還錢,他認為,如中信不願歸還,就放棄得標,改由第2標得標或是另起新標,下週二將再邀各方代表協調。
為解決鳳信社員股金返還問題,立法院下週二下午將邀中信銀、鳳信社員、金管會等三方進行協商,但因返還股金於法無據,協商恐陷入僵局。
據合作社法第4條及鳳山信用合作社組織章程第3條規定,鳳信社員對於經營虧損負有保證責任,責任程度達所認股金的10倍;換句話說,鳳信虧損,在法律上不但社員無法要求償付股金,甚至依法還有賠償之責。
相關官員指出,過去財政部曾根據上述法律條文,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接管之虧損合作社社員,依法履行賠償之責,但因法院認為一般社員無法左右合作社經營方向,因而採無罪推定,並駁回財政部之請求,才使一些淨值為負的嚴重虧損合作社社員免於賠償之責。
這次爭議較令人同情的是,民國87年時,鳳信合作社因發生虧損,員工為協助工作單位渡過難關以保飯碗,紛紛將屬於個人權益的年資結算金轉換為合作社股金,以挹注合作社經營,使淨值提高;這些員工的年資結算金轉成之股金總金額約9千萬元,沒想到鳳信往後經營並未因為員工的熱情贊助有所起色,反而持續虧損,直到90年甚至淨值淪為負數,遭金融重建基金宣告監管後,進一步由中央存保公司接管。
當年員工為幫助合作社所投入之股金,其實就是員工前半生的「退休金」,在結算後,一些老員工累積幾十年的退休年資大半已被結清,才會發生昨天北上以激烈抗爭方式,要求「討回公道」。
中央存保公司表示,在招標說明會中已口頭告知有意投標之銀行,信合社之承受隱含「股金爭議」,暗示投標者注意,但依據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管理條例規定,合作社社員股金不在賠付之列,存保公司無權要求投標者返還股金。
金管會官員表示,在金融重建基金接管問題金融機構後,若機構內主要經理人涉有不法,已檢附調查資料全數移送法院審理,真正應負賠償之責的,是當年不當掏空金融機構資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