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恩民╱台北報導〕國防部軍醫局女會計余月美詐領公款案,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余女利用每月彙編、審查國軍各單位「醫勤獎助金」的職務機會,以重複編列或虛設人頭等方式詐領獎金,總計詐得三千二百四十萬元公款,昨天依貪污、洗錢、偽造文書等罪嫌將她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十五年重刑。
專案檢察官朱應翔查出,余女為隱匿犯行,先將詐得公款存入四名親友帳戶,再以現金提領方式,將資金挪為炒股資本,因其中三名親友均為現役軍人,包括其同母異父的妹妹顏美觀、顏女的夫婿黃海祥、同母異父的弟弟顏士林,台北地檢署並無管轄權,故將三人可能涉案情節一併函送軍事檢察署偵辦。
余女日前出庭應訊時,坦承十多名用來詐領獎金的人頭均為虛設或重複編列,但辯稱是依軍醫局某位上級長官指示辦理,該長官告訴她,部分軍醫官不願領取獎金被家人得知,才要求將獎金匯入人頭帳戶,但檢方調查余女所述與事實不符,訊後當庭諭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起訴書指出,余月美原任職海軍軍醫處,八十四年間調至國防部軍醫局擔任會計僱員,自八十八年9月起調任軍醫局醫務計畫處,負責國軍衛生勤務人員獎助金審查、彙整、結報等業務,並兼任出納工作。
檢調查出,八十八年11月間,國防部頒發「國軍衛生勤務人員獎助金核發要點」,軍醫局據此每年編列近兩億元獎助金預算,核發給分散全國各地的一千五百多名衛勤人員,平均每月發放金額約一千七百萬元上下。
起訴書指出,八十九年10月間,余月美發現前述獎助金核發要點僅規範支給標準、發放名冊格式及呈報日期,並未明訂細則與作業模式,且過去並無建置軍醫人事資料可供審核、比對,獎金核發之後,亦無有效內控機制進行稽核,故認有機可乘,自行虛設人頭或以退役之軍醫官身份混入獎金發放名冊之中,逐月詐領獎助金。
今年4月初,軍醫局執行「精進案」,將部分業務移編到聯勤司令部軍醫處,同時將余月美調離原職務,接任者發現電腦硬碟內有一個核發獎助金名冊的隱藏檔,其中有一個軍醫官重複編列,但獎助金卻存入余女的親友帳戶,認為內情可疑,通報上級介入調查,此案因此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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