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維護百姓權益——湖南株洲杉木塘派出所在干什么?
【大紀元11月3日訊】 中國輿論監督网報導﹐(編者按)有案不辦,舉報不究,對受害者態度生硬,對犯罪嫌疑人春天般的關怀備至,這是人民警察么?我不想過多的評論,我只想問一句,杉木塘派出所的個別辦案警察,你對得起頭上的國徽么?對得起人民警察這個光榮稱號中的“人民”兩字么?
將近一年了,受害人葉云被無辜砍傷后已經將近一年,一個簡單的案件,受害人將行凶者的車牌號碼,姓名,工作單位都提供給了公安机關,可是,將近一年的時間,我們的公安人員在干什么?放心,你們領導在了難,你沒有事的!
上面這句話是受害者在受傷住院其間打電話到派出所,某辦案民警以為是犯罪嫌疑人來電話給予的回答!不知道是誰發明了“了難”這個詞,但人們使用這個詞的頻率卻是很高。一切的“麻煩”的解決,都可以用“了難”兩字來概括。在這里,就是對犯罪嫌疑人表示,有關領導已經出面來為犯罪嫌疑人走關系打招呼了,要犯罪嫌疑人不必擔心受到法律的制裁!(編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我不知道這些出面“了難”的領導和使犯罪嫌疑人不受法律制裁的公安人員是不是受我國刑法的制約?)
證据不足,我們也沒辦法!
受害人是一個普通老百姓,一個開貨車的小司机,而行凶者是市政油場保衛科工作人員帶領的一幫身份不明的人員,在市政油場工地,當著市政油場領導的面,將受害人砍暈后揚長而去。市政油場的領導在現場群眾的強烈要求下才將受害者送醫院救治。搶救過來的受害者報案后,派出所的一位劉警官來錄下了受害者的陳述,當時劉警官對本案義憤填膺,表示一定要將犯罪團伙繩之以法。可是沒多久,情況卻發生了莫名其妙的變化,不知什么原因,案件移交給了其他警察,不再由劉警官承辦此案,而新接手案件的警察對受害人說:“證据不足,我們也沒有辦法!”(編者按:刑事訴訟法第三條明文規定,刑事案件偵查權依法由公安机關行使;難道還要受害者自己違法偵查去取證么?)
你不是告我們的狀么?繼續去告啊!
受害人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將情況向株洲市公安局警務督查處做了反映,督查處調取了派出所与受害人通話時的電話記錄,派出所當時少許有點感覺壓力,答應立即抓捕犯罪嫌疑人,并對受害者的代理人說,此案會加緊辦理。但由于警務督查處在調取通話記錄后沒有采取進一步措施,杉木塘派出所對當事人的態度又一次發生轉變,受害人自己發現犯罪嫌疑人蹤跡,打電話向派出所報告,派出所警員拒不出警,而且向受害人公開宣稱:“你不是告了我們的狀么?你繼續去告啊!”。
路在何方?誰為百姓說話?
受害人在絕望之際,向筆者反映了本案,經過調查和走訪,基本情況与受害人反映一致,受害人在筆者和代理律師的開導下將繼續向公安机關警務督查處反映情況,希望案件得到圓滿解決。本网也將繼續關注,連續跟蹤報道!
本案歡迎各媒體參与調查@
受害人葉云聯系電話:13574215687 07336131587
受害人申訴控告代理人:陽華 1387333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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