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 港澳居民可上網申請入台證
【大紀元11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九日電)台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員會議今天通過開放港澳居民以網路申請來台證件的相關法規。明年元旦起,港澳居民獲核准發證後,可直接到香港中華旅行社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領取。
陸委會委員會議上午通過,由內政部提報的「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九條修正案。
陸委會副主委邱太三中午召開記者會說明,這項新方案的實施,是政府著眼於便利港澳居民來台,加強台港澳交流的考量。
他說,新的條文規定,自民國九十四年1月1日起,開放港澳居民以網路申請入台證,證件有效期間自核發的翌日起三個月,在有效期間內可入出境兩次,每次可停留十四天。
邱太三表示,港澳居民可進入「我的E政府」入口網站(//www.gov.tw/)或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網站(//www.immigration.gov.tw/ )查詢或申辦。
他說,在獲核准發證後,港澳居民可直接到香港中華旅行社、中華旅行社香港國際機場辦事處或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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