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和人權
【大紀元11月2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燕青報導) 跨國公司對各國的經濟發展影響深遠;有關跨國公司如何加強社會責任感的討論,也越來越多。這些討論最終的目的就是希望在勞動生產逐漸國際化的過程當中,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能夠把發達國家的人權標準帶到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市場當中去。
*社會應重視實施人權法規*
總部設在紐約的[美國國際商業理事會]在遞交給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一份報告中指出,從長遠來看,國際社會應該把重點放在協助各國政府實施人權法規方面。各國政府在採納國際人權法規方面,有著重大的責任和義務,不應該把在總體上實施人權法規的責任轉嫁到各個企業和公司的頭上。
[美國國際商業理事會]副主席格林(Adam B. Greene)表示,人權問題的核心是,在很多國家裡雖然有一系列的法律條文講到如何保護公民人權,但是很多國家的政府根本不去真正實施自己國家的法律。人權保護有很好的說法,但是具體實施,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法律條文和具體操作脫節*
格林說:“比如說,中國的憲法允許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宗教自由等等,但是具體操作起來,顯然是跟憲法上寫的非常不同。中國的情況是政策性問題。在其他一些國家,法律條文都在,而且政府的意願也在,但是缺乏具體實施的人力和物力資源去各個工廠進行勞動條件、環境等方面的檢查。”
*跨國公司應有社會責任標準*
美國凱南研究所(Kenan Institute)專門研究全球化經濟和勞動條件的艾倫森(Susan Aaronson)女士說,美國跨國公司在社會責任方面面臨的一個問題是,在這個領域內,缺乏一致的標準,所以她建議美國政府和國會,在這方面建立法規,來進行協調。
凱南研究所的艾倫森女士說:“我認為,美國政府在跨國公司社會責任方面,首先要提供一個清晰的標準,並且需要保持一致。第二,美國政府在國際上是一個很大的購買方,從各國買的東西很多,因此可以利用手上的靈活性,來鼓勵那些注重人權的公司,就像獎勵那些注重環境保護的公司一樣。”
*應實施本國已有人權勞工法律*
[美國國際商業理事會]副主席格林表示,跨國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推廣了國際人權標準。
格林說:“到中國、印度、泰國、柬埔寨或者危地馬拉等國投資的歐美國家公司要求當地提供貨源的公司或者工廠,要想跟這些國際公司做生意,就要真正實施本國已有的人權和勞工法律規定。”
但是他同時指出,跨國公司作為整體來說,名聲在外,但是實際上在各國的經濟當中所佔的比例,其實並不是那麼大,尤其是在發展中國家,因此說到底,還是要靠那些國家的政府在人權方面進行整體性的改善。
*應特別保障婦女勞動權益*
他說:“跨國公司名氣大,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很明顯,從哪進貨,誰都能看得到。但是在絕大多數國家,跨國公司在國內生產總值當中佔有的比例,其實是很小的。尤其是在發展中國家,那些國家裡,75%到80%的經濟來源,都是從所謂的非正式經濟體當中獲得的,也就是那些根本不註冊的小公司。”
國際大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負責政府關係事務的阿里亞嘉女士(Alex Arriaga)表示,在考慮國際勞工法以及跨國公司如何在全球範圍內推廣人權的時候,特別要考慮到婦女的勞動權益和保障,因為實際上和婦女有關的工作當中的人權問題相當嚴重,而且一直沒有受到各界足夠的重視。
她說:“在探討這些問題的時候,各方面要想到這不光是法律條文,這牽扯的實際上是具體的人和事,牽扯到的是這些人是否能夠生存下去,而且是在什麼樣的環境下生存下去的問題。”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