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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儒門自吹:我可炸整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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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永盛、王述宏╱台北報導〕檢警偵辦白米炸彈案,依據嫌犯楊儒門供述,昨天兵分四路展開追查,在台北縣金山鄉某垃圾場旁的一個廢棄垃圾桶內,查獲楊嫌棄置的印表機,辦案人員懷疑楊嫌向媒體投書的電腦打字內容,和爆裂物上的恐嚇信,就是以該印表機列印,事後遭楊嫌湮滅棄置。

辦案人員曾訊問與嫌犯楊儒門同在陸軍海龍部隊受訓的同梯士兵,但他們卻證稱該梯士兵僅上過一堂爆破課程,並未受過完整的爆破訓練,檢警對此訊息極為重視,不排除楊嫌自前期學長處學得精良的爆破技術,或是本案另有共犯參與製作炸彈,正循線深入追查。

辦案人員說,已發現的白米炸彈相當精密,楊嫌到案後也一再吹噓他製作炸彈的技術足可炸掉一棟大樓,楊嫌究竟從何處學得爆破的完整技術,是檢警現階段追查重點。

辦案人員表示,不排除楊嫌自海龍部隊的前期學長學得精良的爆破技術,或是製作炸彈過程中,曾有專精爆破訓練背景的人給予協助,例如提供原料、交換技術意見等,甚至參與製作炸彈,與楊嫌均為共犯。

檢警表示,楊嫌雖然坦承一人犯下十七起白米炸彈案,但本案疑點重重,因警方在爆裂物內曾採集到非楊嫌所有的可疑指紋,辦案人員在楊嫌到案並收押後,仍強烈懷疑本案另有共犯。

楊儒門曾向警方供稱,以他就學和服役時所習得的電機及爆破知識,加上自己的不斷鑽研,使他能製造出各種不同形式的爆裂物,而且爆炸威力驚人,但只因他不願傷及無辜,所以都把炸彈的威力控制到最小。

楊儒門曾無意間透露,去年12月廿3日,他預備把一枚剛完成的炸彈放置到台北市中正區,結果騎車時搞不清方向,糊里糊塗騎到了南港區的中坡南路,發現玉成公園就在旁邊,於是順手就把炸彈放到公園男廁裡。

楊儒門說,自從在大安森林公園裡放下了第一顆炸彈,他知道,孤獨、寂寞的日子就從那一天開始,一年多來,他不敢主動和同學或朋友聯繫,市場的肉攤忙完了,只能回家看看電視,或是自己騎著腳踏車出門釣魚、潛水,在他的內心裡,幾乎和外界斷了聯繫。

字條露餡 投案詐領檢舉金?

〔記者林慶川╱基隆報導〕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的父親楊昌順昨天說,儒門到警局的那一天,出門前曾留下一張紙條,指要去領五十萬元,捐給世界展望基金會。問他相不相信兒子涉案,他說:「應該不會才對。」

楊昌順在基隆市賣雞,廿5日晚間傳出他的三子楊東才向警方檢舉,指哥哥楊儒門是白米炸彈客後,廿6日上午,雞肉攤委由友人代賣,他則不知去向。

楊昌順在雞肉攤旁巷內,另租有某棟公寓的一樓儲放活雞,並作為殺雞的場所,門口貼有一張紙,上頭留有一支連絡電話,不過,一、兩天下來,都拒接陌生人來電。楊昌順昨天下午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指出,心情很煩,這兩天去桃園找朋友。

他說,出事(指兩兄弟至警局 )那一天的中午,儒門說要出去一下,之後,就拿出一張字條給他,他當時很忙,一把就塞到口袋裡,直到晚上,電視一直播報,才想起有這件事情,一拿出來看,上面寫著要去領五十萬捐給什麼基金會的,不過,字條已經不知道丟到那裡去了。

楊昌順說,九二一大地震時,有聽儒門標了會,問他要做什麼,他說,災民很可憐,已以無名氏名義捐了九十幾萬元。

記者李永盛╱特稿

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父親指稱,兒子留給他一張字條,內容是要把破案獎金五十萬元捐給有需要的基金會;法界人士表示,若此說屬實,則楊嫌意圖透過投案以撇清刑責,並詐取檢舉獎金的可能性升高。

法界人士指出,楊儒門投案的過程,一如他所犯下的多起白米炸彈案,充滿曲折離奇;本案檢舉人是嫌犯的弟弟,本已少見,而檢舉人與被檢舉人相偕驅車前往警局,到底是「投案」還是「檢舉」?或者都不是?實在啟人疑竇。

若是投案,楊嫌弟弟為何一進警局就提檢舉獎金,若是檢舉,兩人又豈能同車而行,楊嫌又何以能大搖大擺地進入警局應訊,甚至矢口否認犯罪?從楊嫌的犯案模式來看,楊嫌與一般的罪犯不同,普通的罪犯事發後,躲都來不及,楊嫌則像縱火狂一樣,曾多次現身犯罪現場,擠在人群中觀看犯罪成果。

甚至在投書媒體時,附帶一張世界展望會的會訊,其中還有他與人合照的照片,這種故意露出蛛絲馬跡,主動提供線索引導警方查緝的心態,明顯具有挑釁意味,他想要與警方一較高下的意圖昭然若揭。

比較合理的推論,應該是楊嫌自以為犯案手法天衣無縫,就算主動投案,警方也查不出來,如此既可洗脫罪嫌,又能領取獎金,還可以大大地奚落警方一頓。

若真是如此,則楊嫌投案前必經過詳細的計畫,包括留字條給老父,找弟弟擔任檢舉人,極可能都是計畫的一部分;至於楊嫌投案前是否先與胞弟套招,還有待檢警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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