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插播講真相永載史冊被收入博物館
【大紀元11月25日訊】(法輪大法真象博物館消息)2002年3月5日長春市有線電視网絡被插播,電視网的八個頻道播出了法輪功學員制作的電視片,播放時間長達四、五十分鐘。這在中國歷史上是第一次普通百姓利用媒體講真話,做出這次創舉的劉成軍已經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2003年的12月26日,當人們還處在圣誕的歡樂气氛中時,慘遭21個月牢獄苦難的劉成軍离開了這個世界。在中國目前情況下,法輪功學員插播電視真相的行為是對中國憲法賦予人民的言論自由的維護,是對民眾知情權的維護,是對中國憲法的維護,這是正義之舉。在言論自由的法治社會,人民沒有必要采取這种特殊方式,因為言論自由的法制社會里,可以有多种渠道讓人民申訴不公与反映意見,然而中國人民沒有這樣的權利。問題的關鍵是:在不公正的對待下,得允許人民說話。 劉成軍和他的同仁的大義大勇精神將永載史冊﹗
法輪大法真像博物館委員會网址:www.falundafamuseum.com
2004年11月23日
以下是追查國際對劉成軍被害案調查報告。
追查國際:劉成軍被害案調查報告
劉成軍被害案調查報告
2004年1月7日
案情簡介
2002年3月5日,長春部分法輪功學員通過有線電視网在長春市和松原市播出《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真相電視片,被認為是中共建政以來第一次民間大規模突破大陸媒體一面倒宣傳的重大事件。劉成軍是促成此次行動的主要人士之一。
2002年3月24日劉成軍被捕,已被戴上手銬腳鐐的劉成軍被槍擊,造成重傷。當日劉成軍被送往吉林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被雙手抻開銬在床的兩側。4月1日 劉成軍的照片出現在中新网,照片顯示劉成軍曾被用刑,已無力保持自然坐姿。5月1日劉成軍被轉到鐵北看守所,遭酷刑逼供,被強制坐老虎凳52天。9月18日劉成軍被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19年,隨即被轉到吉林監獄。
2003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劉成軍由吉林監獄被送入吉林市中心醫院,醫院下了病危通知。10月27日被轉入吉林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醫院也下了病危通知。11月4日吉林監獄聲稱為劉成軍辦理了保外就醫的手續,劉成軍戶口所在地農安縣德彪派出所和農安縣610辦公室拒絕接收。
2003年12月26日凌晨4點劉成軍在長春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离開人世。
据此,本組織對劉成軍因參与插播長春有線電視而被迫害致死一案進行了調查。初步确認在此案中負有責任的部分嫌犯和涉嫌單位名單(按案情發展時間順序排列):
江澤民:中共中央軍委主席,原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國國家主席。
羅干: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
劉京:公安部副部長,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
王云坤:吉林省省委書記
常小平:長春市市委第一副書記,主管610工作
田中林:長春市公安局局長
李士長:長春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原一處)支隊長
魏洪軍:松原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
張暉: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
劉榮胜: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李強:吉林省吉林監獄監獄長
王玉范:吉林省吉林監獄副監獄長
劉長江:吉林省吉林監獄政委
劉偉:吉林省吉林監獄獄政科長
譚富華:吉林省吉林監獄教育科長
李永生:吉林省吉林監獄教育科干事
趙荊:吉林省吉林監獄一大隊大隊長
王建孔:吉林省吉林監獄一大隊改造隊隊長
陳昕:吉林省吉林監獄一大隊直屬管教
林× × :吉林省吉林監獄五大隊隊長
魏向輝:六監區監區長
祝國治:吉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
王海清: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院長
主要涉嫌單位
吉林省公安廳
長春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原一處)
松原市公安局
長春市第一看守所
吉林省吉林監獄暨吉林省監獄管理局
劉成軍被抓、被槍擊、拘留期間被拷打的事實
2002年3月5日,吉林省長春市和松原市發生了大面積有線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片事件。當時正值全國人大會期間。江澤民很惱火,對省委書記王云坤進行了批評,要求限期破案。于是此案成了公安部督辦的案件(1)。由公安部督辦,吉林省和長春市都有專門班子負責,由長春市公安局具體執行(2)。
2002年3月23日,劉成軍在松原他姨家被警方發現。警察縱火燒劉成軍藏身的柴垛,并把他從火中拖出來。當時他面部、臀部、手背和腳等全身多處受傷,尤其手背受傷嚴重。一個警察對著劉成軍腿上開了兩槍(3)。負責這次搜捕的是長春市和松原市的刑警(4)。
2002年3月24日,劉成軍被送進吉林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俗稱公安醫院、勞改醫院),當即被雙手抻開分別銬在床的兩側。4月某日,為了讓《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采訪,劉成軍被打開了手銬。為了防止中央電視台在剪接時做手腳,劉成軍拒絕了采訪,獄政科長稱劉成軍不老實,事后又給他戴上了腳鐐(5)(注一)。
2002年4月1日,劉成軍的照片出現在中新网,照片顯示劉成軍曾被虐待,已無力保持自然坐姿(6)。
2002年5月1日后,劉成軍被轉到長春市第一看守所(也叫鐵北看守所,屬長春市公安局)。警察酷刑逼供,讓他坐老虎凳(一种刑具)52天(5)。
据報道,3月5日后的几天之內,長春地區就有5000名法輪功學員被抓(7)。長春地區6000余名警察全體動員參与了大搜捕行動(1)。已确認在插播事件后的大搜捕中被捕后迫害致死的長春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劉海波、侯明凱、李容、劉義、沈劍利、李淑芹和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其中已證實至少有劉海波、劉義和那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以同樣的方式在極短時間內分別被長春市公安局寬城分局、綠園分局和錦程分局刑警刑訊逼供活活打死(8)。
應對長春電視插播事件處理過程中的非法拘捕、酷刑和虐殺行為負指揮、強迫和命令責任的:
江澤民:命令吉林省委書記王云坤限期破案(1,2)。此命令是行政干預司法,直接造成了警方為了在期限內破案而刑訊逼供(見后劉海波被刑訊逼供致死案)。
羅干:有證据表明,3月5日長春插播事件以后,羅干親赴長春和東北其他城市,此后就發生了長春和東北其他地區數千法輪功學員被抓捕和長春各勞教所監獄迫害加劇(7,9)。
劉京:3月5日以后,多次赴長春指揮迫害(7);此前的2月初,曾經在長春南湖賓館布置迫害法輪功事宜并發布可以開槍的密令(10,11)。此后大陸各地多次發生槍擊法輪功學員事件(12)。劉成軍被捕時在上了手銬腳鐐的情況下仍然被槍擊是這個命令的直接后果。
王云坤:在北京開兩會期間接受江澤民的命令赶回長春布置迫害法輪功(1)。
常小平:長春市委宣傳部新聞處透露,長春市具體負責電視插播事件處理的是610辦公室(10)。而常小平是長春市委主管610事務的第一副書記(13)。3月12日凌晨,長春法輪功學員劉海波因被怀疑為參与插播的法輪功學員提供住所被寬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刑訊逼供致死。常小平連夜赶到了寬城分局,對這一事件如何處理做了如下指示:1、打壓法輪功是一項艱巨政治任務,不怕流血死人;2、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出現泄密,造成國際影響;3、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法輪功人員出現的死傷不要介入調查。一切以大局為重。(14)。這是事實上的格殺令。以中共高度中央集權的體制,該命令只能來自中央最高層。發布、傳達和執行此一命令者都必須承擔責任。
田中林:整個大搜捕是由長春市公安局和各分局具體執行的。3月6日晚7點,長春市各公安分局召開中層干部會議。局長傳達市局會議精神,分析對法輪功進行斗爭的嚴峻形勢和迫切性。同時說明對法輪功學員要從重、超常規處理,要求全市6000多名干警行動起來(14)。這個從重、超常規處理的命令為所有的酷刑、開槍和其它執法犯法行為開了綠燈。
劉成軍等被捕時和被捕后警方涉嫌使用暴力和酷刑的直接責任人
李士長暨長春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原一處):305案件(公安內部對長春電視插播事件的稱呼)長春地區總負責。長春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副支隊長(現任支隊長)。指揮并直接參与了全部行動,應對整個行動中的酷刑和致死負責(15)。因為迫害法輪功有功,2003年4月公安部部長周永康簽署的吉林省公安系統表彰命令,他任副隊長的長春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獲集體一等功,頒發獎匾,獎勵人民幣1万元;他本人獲先進個人稱號,頒發證書,記個人二等功,獎勵人民幣1000元(16)。長春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積極參与迫害法輪功的至少還有四支隊長王廣山、副支隊長王培,刑警大隊張征鎮(當時借調到國保支隊)(17)。當時,該處在長春市淨月潭附近設置行刑室,包括周潤君在內的很多因牽涉電視插播事件的法輪功學員在這里受到酷刑折磨(18)。
松原市公安局。因為松原不屬于長春市管轄,在松原對劉成軍的追捕是由長春市公安局和松原市公安局聯合行動。松原市下屬的前郭縣公安局也參与了。松原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和國保支隊參与了行動(19)。刑警支隊副支隊長魏洪軍參与了抓捕行動。魏因迫害法輪功于2003年4月獲公安部長周永康簽署的吉林省公安系統先進個人稱號,頒發證書,記個人二等功,獎勵人民幣1000元(16)。調查員證實前郭縣公安局刑警支隊和國保支隊都參与了行動。對劉成軍腿上開槍的是刑警支隊的,來自前郭縣或松原市(19)。
吉林省公安廳。經調查員證實,那次在松原市的聯合行動有來自吉林省公安廳的官員坐鎮(19)。
王海清、劉偉:劉成軍至少兩次被關入吉林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第一次是2002年3月24日被捕后直接送入醫院至5月1日轉到長春市第一看守所(鐵北看守所)。曾被手銬銬在床上。獄政科長劉偉(注一)給他上的腳鐐(5)。4月1日新華社公布的照片可以看出劉成軍已無法保持坐姿且有被用刑的痕跡。第二次是2003年10月27日生命垂危時從吉林市中心醫院轉入(20)。此外,該醫院長期迫害包括因長春電視插播事件被捕的法輪功學員(21)。該醫院一位工作人員在得知調查員身份后突然改口聲稱那只是一個修車行。
長春市第一看守所(鐵北看守所)。自2002年5月1日至9月20日被判刑,劉成軍一直被關押在該看守所。根据調查員核實,劉成軍等人在這里受的折磨是由來自長春市公安局的警察執行的(22)。
和此案相關的還有:
1. 劉海波因被怀疑向參与插播的法輪功學員提供住所于2002年3月12日被長春市公安局寬城分局刑警大隊刑訊逼供打死。寬城分局局長周春明應負主要責任。現場指揮是刑警大隊二中隊長艾立民等(14)。
2. 劉義于2002年3月18日被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分局刑警大隊打死在刑警大隊辦公室(23)。
3. 一名不知名的法輪功學員于2002年3月16日在長春市公安局錦程分局被打死(23)。錦程分局局長張少禹應負主要責任。
對參与有線電視插播的劉成軍等法輪功學員進行法庭審判的責任人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于9月6日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于9月18日開庭,9月20日判周潤君、劉成軍等15名法輪功學員20年至4年有期徒刑(24)。庭審期間,法官和法庭其他人員听任警察在庭上庭下毆打被非法審判的法輪功學員(25)。
庭審期間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
張暉: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長春電視插播事件主審法官(26)。据現場目擊者提供的消息,9月18日,名義上是公開開庭,實際上法庭上并不允許法輪功學員辯護。只要法輪功學員說“大法好”,“大法無罪”,指出政府的造謠与誹謗,以及舉出非法刑訊逼供的實例,警察就把法輪功學員帶出法庭,弄到單獨的房間里毒打。最后一天完全不允許法輪功學員說話。作為法官完全無視法輪功學員的辯護權利,并允許長春市公安局警察公然把法輪功學員拖出法庭施刑(25)。
劉榮胜: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長春電視插播案公訴人(26)。
所有參与在現場毆打法輪功學員的長春市公安局的警察:庭審前、庭審期間和庭審結束后多次將法輪功學員拖出法庭電棍毒打和電擊,陳艷梅、梁振興、劉成軍被迫害的最為嚴重,送進看守所時,是被抬著進到監舍的(25)。
在監獄里對因插播事件而判刑的劉成軍等人進行迫害的責任人
此后,被非法判刑的劉成軍等人被送往吉林監獄。從中國大陸傳出大量吉林監獄虐待法輪功學員的的消息,其中多處特別提到了對涉及長春電視插播而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酷刑虐待(27)。其中劉成軍至少在一大隊和五大隊被關押過,梁振興在六監區。在吉林監獄普遍使用的酷刑中,有一种叫做“死刑床”的酷刑,受刑者的關節全部拉開,十分痛苦(見附錄)。監獄長李強、副監獄長王玉范和政委劉長江應對這种公開而普遍的酷刑負責。獄政科長劉偉、教育科長譚富華、教育科干事李永生涉嫌縱容和直接對法輪功學員使用暴力(27)。根据其他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證詞和劉成軍自己對其家屬的透露,劉成軍每天都被折磨(20)。劉成軍曾被關押在一大隊和五大隊。一大隊大隊長趙荊、一大隊改造隊隊長王建孔、一大隊直屬管教陳昕、五大隊隊長林× × 對劉成軍被虐待和最終被迫害致死有不可推卸的責任(20,28)。五大隊隊長林× × 還應對劉成軍去世前后監獄方面欺騙家屬負責(20)。
在劉成軍被迫害至生命垂危、國際社會呼吁營救下仍繼續迫害的責任人
据報道,吉林監獄于2003年11月4日為劉成軍辦理了保外就醫的手續,但還需要當地派出所即農安縣德彪派出所蓋章;派出所以怕承擔責任為名不肯蓋章,并于11月5日報到農安縣公安局;最后,農安縣610辦公室作出決定,拒絕接收(29)。
祝國治:吉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現任吉林省司法廳廳長)。應對劉成軍未能達成保外就醫負主要責任。
据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章第三節有關規定,保外就醫屬取保監外執行。
第二十六條 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提出書面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机關批准。批准机關應當將批准的暫予監外執行決定通知公安机關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檢察院。
第二十七條 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關執行。
劉成軍戶口所在地農安縣及其管轄的德彪派出所只執行監外執行,并無參与權和決定權。如果吉林監獄已經辦理了保外就醫的手續,只需省監獄管理局批准即可。此外,鑒于此案是公安部直接督辦的全國要案,由縣以下單位作決定既不符合中共的傳統體制,也有違對法輪功的迫害從中央到基層由610系統直線控制的特例。根据吉林監獄方面提供的消息,早在2003年10月23日,保外就醫的報告已報到省里(20)。由此可以确認吉林監獄、吉林省監獄管理局及其上級部門吉林省司法廳是主要責任單位。農安縣德彪派出所也已向本組織調查員證實他們從來也沒有接到過關于批准劉成軍保外就醫的要求,并證實在程序上并不需要他們的證明(30)。
注一:据核實,吉林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并無獄政科,此獄政科長應該是吉林監獄的獄政科長劉偉。但劉偉一听到調查員問及是否在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給劉成軍上腳鐐就立即挂斷電話。
注二:參考資料來自目擊者證詞、調查結果和部分媒體公開報道。將提供給國際法庭、人權團體和各國移民局。
附錄
附錄一:有關長春市法輪功真相片插播的部分情況。2002年3月5日晚,分成3組同時行動。第一組:張聞、雷明等7人,南關區。后雷明在插播現場被捕。第二組:周潤君、劉偉明等5人,省國稅局附近。第三組:劉成軍、李德海等4人,松原市前郭縣。當晚參与抓捕雷明的有長春市有線電視网絡公司副總經理劉文祥、長春市有線電視网絡公司朝陽站站長佟軍、南關公安分局清明街派出所(所長是楊孝祥)。
附錄二:2002年9月20日被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的15名法輪功學員姓名和刑期:周潤君、劉偉明20年,梁振興、劉成軍19年,張聞18年,雷明17年,孫長軍、李德海17年,趙健15年,云慶彬14年,劉東14年,魏修山12年,庄顯坤11年,陳艷梅11年,李曉杰4年。
附錄三:吉林監獄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用刑的部分報告
【明慧网2003年11月19日】吉林監獄曝光:絕食大法弟子被灌食而死算正常死亡吉林監獄下達密令:把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全部關進小號、嚴管,強迫灌食,往死里整,灌死算正常死亡。吉林監獄給各大隊下達指示:凡法輪功學員不能讓其死在監舍內,一律送到小號、嚴管。在那里死亡一律算自殺或正常死亡。
【明慧网2004年1月10日】吉林監獄內絕食中大法弟子數十人遭抻床毒刑2003年6月份以來,吉林監獄內關押的100多名大法弟子多數在絕食,抗議殘酷迫害。警逼他寫四書,不寫就強迫他坐在不到一寸寬的木棱上,甚至坐在角鋼的尖棱上,一天要坐十几個小時,再不寫就用抻床、大挂、固定床的酷刑折磨。
抻床:把人的四肢分別綁住以大字型向四方不斷強力拉開,抻起來,使肌肉撕裂,關節脫臼,有的手和腳的指甲都被拉掉了,苦不堪言。同時把被害人的四肢抻起,身體懸空,然后用小皮錘在身體的各關節處敲打,直到脫節發黑為止。
固定床:這种酷刑,是用鋼筋做成套,固定在鋪板上,將受刑者身體錯位,(不是以前的大字形狀,手和腳都是斜上方或斜下方拉開),拉到極限鎖死,身體成扭曲狀,再往身下放木棍、臉盆、罐頭瓶等物品,最后將身體完全懸空。一段時間后,受刑者的關節全部拉開,十分痛苦。是一种十分恐怖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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