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為加強查核網路拍賣交易衍生的營業稅及營所稅問題,台灣財政部將於年底前訂定規範,做為國稅局查核的依據。財政部表示,經常性的網路拍賣,須辦理營業登記,每月營業額6萬元以上,須繳納營業稅,每月營業額20萬元以上,則必須開立發票;至於上網拍賣自用二手家具、衣物等,原則上不會被課稅。
財政部賦稅署組長許春安說明,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銷售貨物或勞務者,都應依法課徵營業稅,因此,營業人無論透過網路或實體商店銷售貨物,都應依法課徵營業稅,以符合租稅公平原則。至於個人利用網路銷售家庭日常自行使用之衣物、家具等物品,則不發生課徵營業稅的問題。
許春安指出,網路賣家如果經常進行交易,就必須辦理營業登記,未依規定辦理者,處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月營業額在6萬元以上、未達20萬元者,必須以查核課徵方式課徵營業稅,稅率為1%;月營業額在20萬元以上者,則必須開立統一發票,營業稅率為5%。
許春安進一步指出,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如果有短漏營業稅的情況,除了追繳稅款之外,還可按所漏額處1倍至10倍罰鍰。至於營所稅方面,年營業所得在5萬元以下者,可免課營所稅,超過5萬元者,都要課徵營所稅。
賦稅署官員則說明,自今年5月起,各區國稅局就已經開始查核網路拍賣交易,截至目前為止,已有不少被補稅、罰鍰的案例,有些網路賣家甚至一次被補稅加罰鍰數百萬元,顯見網路拍賣交易已具規模。
不過,賦稅署官員也表示,網路拍賣是近年才興起的新興交易型態,國稅局在查核時遇到一些認定上的問題,因此,財政部將訂定作業規範,包括如何選案、如何認定日常使用物品等,都會訂定相關標準,國稅局並將舉行公聽會,聽取學者專家及業者的意見。
網站傾向配合 網友不滿
〔記者王珮華╱台北報導〕網路拍賣即將課稅,對此拍賣網站都傾向配合的態度,但買賣家對於政府要拿網路拍賣開刀,顯得相當不以為然,在Yahoo!奇摩的討論區裡,不少網友怪罪Yahoo!奇摩對外宣稱有150億元的成交額,實際上棄標、殺價的並不少,如何能夠公平課稅值得懷疑。
eBAY台灣指出,政府應先有清楚規範,拍賣網站才能配合宣導,對於賣家反彈,政府應該仔細傾聽,留意賣家反應,畢竟台灣的網路拍賣才剛起步,還未到成熟階段政府就急著要課稅,恐怕對萌芽中的電子商務市場有百害而無一利。
至於號稱1年交易額高達150億元的Yahoo!奇摩,則認為在政府尚未有詳盡規劃之前,不願評論此事。
但在拍賣網站討論區裡,許多賣家對「網拍課稅」表示不滿,署名look_spywalker的網友表示,「雅虎在媒體上大加宣傳成交額有上百億元…這種說法實在有失公道,因為這種算法把棄標的、殺價的、還有那種搞鬼自己給自己加分的都算在內」。
也有賣家批評政府對網路拍賣課稅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署名iceyy50的網友表示,知名財團老闆過世,「遺產2000多億元,結果只被課了不到2億元的稅金,算一算只被課到約0.2%的稅金,現在我們這些小老百姓,賣個東西就最少要被課6%的稅金。」十分不公平。
若碰到賣家將稅款負擔轉嫁給買家,提高商品的價格,多數買家都表示,確實會降低在網路上購物的意願,如此一來,虛擬商店與實體商店的差距拉近,而以為網路拍賣可以撿便宜的買家,在課稅之後撿便宜的機會恐將大大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