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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臨泉:一場馬拉松官司折射司法腐敗

【大紀元11月21日訊】(中國輿論監督網李新德採訪報導) 臨泉縣審計局辦公室主任何琦爲了一場普通的合同糾紛打了6年多的官司,原本健康的她,被這場馬拉松的訴訟,拖的身心疲憊、病魔纏身,當記者問起這場官司緣何打的曠日持久時。她憤憤的沈默了許久,從嘴裏蹦出了四個字:司法腐敗!

一、案件重播

那是1992年,一場全民經商的“戰役”在祖國大地拉開了序幕,臨泉這個近200萬人口的大縣也未敢落後。縣委、縣政府聯合下發了臨發(1992)34號文件,號召全縣的幹部經商做生意,縣委書記親自帶頭在大街上擺開了小攤。在這股潮流帶動下,何琦等人也躍躍欲試,她和幾個朋友共同籌資創辦了臨泉縣生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生薑公司],並按法定程式辦理了工商註冊、稅務登記。

1996年10月2日,作爲甲方的生薑公司與老集前於脫水廠[以下簡稱脫菜水廠]法人于振金簽訂了“培土姜芽購銷合同”,合同就要貨數量、質量、級別比率、價格、質檢方法、付款方式等進行了詳細的約定。



按照合同約定,生薑公司1996年10月4日就將1萬元定金,3萬元流動資金付給乙方,爲表示誠意,生薑公司尚未提貨,就已經將貨款陸續打到脫水菜廠的帳戶上,而脫水菜廠在收到生薑公司給付的62.99萬元貨款後,僅供給了價值461376元(184.14萬支薑芽)的薑牙就停止供貨。

在正式合同書條款基礎上雙方協商附加兩條:①生薑公司預付乙方定金1萬元,流動資金3萬元,待後結帳;②每運出一個櫃子(108萬支)的薑芽,脫水菜廠支付生薑公司5000元勞務費。

1997年3月30日,當時的天氣咋暖還寒,爲了催要薑芽,生薑公司的經理何琦在於振金辦公室挨餓受凍整整等候了一天一夜,脫水菜廠的于振金不給面見。後來,何琦多次托人做工作,于振金總算給予了痛快的答復:“沒有貨退錢”。然而,于振金言而無信又一次欺騙生薑公司。脫水菜廠不供給姜牙,連貨款也不想退。最後連于振金的人影也見不到了,經多方打聽,才知道他到杭州“詳符橋”做家禽生意去了。

二、一審三年

1999年7月10日,萬般無奈的何琦把脫水菜廠起訴到臨泉縣人民法院。

2001年7月20日,審理時間長達24個之後,臨泉縣法院終於下達了判決書。

從2001年9月19日生薑公司申請執行,到2002年6月26日,歷時10個月的時間,法院卻沒有給生薑公司執行回來一分錢。

六年多的審理,留給何琦的只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厚厚一疊法律文書。談到一審的情況時,何琦無奈地告訴記者:一審用了整整三年的時間。

生薑公司從1999年7月10日開始起訴,縣法院1999年10月13日一審開庭審理,對生薑公司的訴訟請求和被告的反訴要求進行了質證、辯論、調查。

2001年7月20日縣法院下達了(2001)臨民二初字第101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明顯偏向被告,對生薑公司公司的正當訴訟請求:判令被告返還生薑公司貨款18.99萬元及利息(貨款168524元、3萬元流動資金利息11376元、銷售薑芽勞務費1萬元,合計18.99萬元);判令被告雙倍返還定金2萬元;判令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等請求未予支援,僅判令被告返還116154元。

看到如此不公正的判決,何琦傷心的流淚了,發誓一定要上訴。家中80歲的老母勸說:算了吧!到哪都這樣!咱又沒錢送,就認倒楣吧!趕快申請把錢執行下來還人家賬要緊,你既要工作還要打官司,咱拖不起呀!

爲了儘快償還做生意落下的債務,2001年9月20日,生薑公司按規定向法院執行庭交了580元執行費申請執行,並交付法院油料費1000元。

雖然被告具有償還債務的能力。但就是賴賬不給,生薑公司申請強制執行,但不知道爲什麽,法院的領導就是不批。

而此時,脫水菜廠的于振金卻對外吹噓說:“我寧願把錢花給法院,也不給何琦”。據一位知情人向何琦透露說:于振金光花在法官身上就不止五、六萬。臨泉法院只認錢不認理。由於被告有錢,吃喝請送,執行庭執行不力,一年時間分文未執行下來。

三、檢察院添亂



脫水菜廠爲了達到賴帳坑人的目的,法人代表于振金在法院執行期間找到在縣檢察院告審科工作的老鄉劉友淵,在劉的“幫助”下,臨泉縣檢察院在2001年底搞了所謂的勘驗記錄,拍攝薑芽照片。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薑芽是屬於蔬菜類的農作物,每年生産一季,1996年生産的薑芽不可能存放到2001年,而縣檢察院爲了搞權利“走私”,竟然連起碼的自然規律都不顧,於2002年1月23日向阜陽市檢察院提請抗訴。

2002年4月9日,阜陽市檢察院舉行聽證會,認爲抗訴的理由不足予以駁回。

但檢察院的劉友淵不甘心就此罷手。

2002年6月26日,臨泉縣檢察院向縣法院發了“檢察意見書”,建議一審法院再審,讓人不解的是,法院竟然接受了檢察院的意見,使原本簡單明瞭的合同糾紛案件再度複雜話了。

四、兩次重審

2002年8月,案件進入再審程式,按照規定,被告應交再審費用1萬元,不知何故,但法院領導居然特批,只讓財大氣粗的脫水菜廠于振金交了一半。

熟知內情的人都知道,于振金經營脫水菜廠20多年,擁有20多畝地的廠房、樓房,有錢有物,根本不屬於免交物件,到底是什麽東西在起作用?

2002年8月,案件進入再審程式。 8月28日,法院舉行聽證會。

2002年12月17日到2003年6月13日,法院兩次開庭,經法庭舉證、辯論,案情更加清晰明朗,就連被告于振金在鐵的事實面前也不得不當庭承認欠生薑公司的貨款。但臨泉縣法院不顧客觀事實,竟然判決生薑公司賠償脫水菜廠99054.90元。

“司法腐敗到如此地步,如此顛倒黑白,這還有天理嗎?”因爲氣憤,何琦的手不斷的抖動著。

生薑公司不服縣法院再審判決,向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03年10月29日上訴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03年12月11日開庭審理,2004年4月發回臨泉法院重審。

7月2日,臨泉縣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案件經歷了數年審理,事實已非常明朗,但一審法院未把精力放在中院發回重審的關鍵問題上,卻說何琦所辦公司沒有進行工商註冊登記,企業名稱不對,在工商局電腦上查不到有關資料等。

五、沒有結局

事實情況又是怎樣的呢?

當初何琦等人共同籌資申請成立了“臨泉縣生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並按規定進行了工商註冊,後由工商部門出具介紹信刻制了公章,在1995年初年檢時,工商部門爲了區別其他生薑食品公司,在原企業名稱上加了“華潤”二字,並將原有的一切手續收回,爲此,縣工商局於2001年12月12日出具證明:“臨泉縣華潤生薑食品有限公司”和“臨泉縣生薑食品有限公司”系同一家企業。

1996年9月,由於工商局處於三家合併、分離,工作未理順,因此新營業執照沒下發。10月2日,在與老集前于脫水廠于振金簽訂姜芽購銷合同時,用的是原公章。加之和于振金髮生薑芽購銷業務産生了貨款糾紛,公司在沒有資金、沒有業務的情況下,沒有催要新營業執照。直到19 97年5月,新的營業執照(臨泉縣華潤生薑食品有限公司)才發下來。公司因陷於官司已經基本垮掉,加之上級又有了規定,不准在職幹部經商,所以在1999年11月公司法人變更時,由於資金短缺、無法經營,被臨泉縣工商局2000年6月30日公告吊銷執照。後來,此公告在《安徽消費報》2001年1月5日登載。

生薑公司自1999年7月訴脫水菜廠拖欠貨款至今已6年有餘,而今法院又派人到工商局查驗營業執照,說查電腦沒查到就草率證明生薑公司沒註冊。

“這個責任不應該由我來承擔!”何琪打著比方說:這同我去銀行存錢,銀行給了我存摺,事後不能說他們在上面蓋的印章不對而拒付一樣,因爲道理很簡單,那是你們有關部門自己內部工作出了問題,不能把責任推卸到我們的身上。如果我們沒有註冊,用假的執照經營,就已經構成了詐騙,司法機關應該會追究我們的責任。再說,如果沒有註冊的話,何來2001年1月5日的工商部門刊登的吊銷公告?

同樣的道理,我們公司的資料,工商局電腦裏沒有輸入,致使一些原始的檔案資料丟失,註冊登記錯字、掉字,由此而造成的後果應該由誰來負,不言而喻。



爲了瞭解此案的背景,記者于11月2日前往臨泉縣法院採訪,辦公室的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只負責後勤,讓記者到立案室去,到了立案室,一位元女同志告訴記者,該案的審理法官正在開庭。

第二天一大早,記者再次找到這位元女同志,她說:你去四樓吧,你要找的人在那裏。當記者趕到四樓,一位法官告訴說,你找的人已經下到一樓了,記者再去一樓立案室詢問要找的法官時,那位女同志說:沒有看到。

記者來到二樓找到了一位姓楊的副院長,他又把記者介紹給了姓李的副院長,這位李副院長看了記者的證件後說:我們這裏有規定,記者要採訪的話,按照縣裏的文件通知,必須要有縣委宣傳部開來的介紹信。當記者向這位元副院長索要這份文件時,他磨蹭了一會,給宣傳部打了電話後,也沒能出示該文件,最後很不客氣的把記者“趕”出了院長室。

該院一位不願披露姓名的法官私下告訴記者:我們法院是不講法的,你採訪的那個李院長早就違法了,他是副院長,而他的弟弟則是我們法院的刑庭庭長。實際上他們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六章 任職回避的有關條款,其中:“第十六條 法官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同時擔任“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和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所以說,違法的事情在我們法院是很正常的,你也不要太叫真。

當走出法院的大門,記者沈思了許久,終於明白了,似乎找到了該案拖了6年多沒有結果的原因了。

10月21日,臨泉縣法院下達民事裁定認爲:原審原告有限公司未經依法登記註冊,未領取營業執照,其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也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最好撤銷自己下達的[1999]民二初字第1016號民事判決;駁回原審有限公司的起訴;駁回被告脫水菜廠的反訴。

官司打了6年之多,法院的一紙裁定把一件普通的合同糾紛搞了個“原地踏步”,何琦心裏不服這樣的裁定,據悉她已經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此案目前仍在審理,記者將跟蹤報道結果。

注:臨泉縣審計局何琦歡迎記者採訪此案,聯繫電話:13309681335(//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