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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成立民間社團 首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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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魏錫賓╱台中報導〕為了爭取自身權益、反對能力分班,第一個以國中學生為主體成立的「台中縣光復國民中小學國中學生權益促進會」,即將向台中縣政府正式提出設立申請,使得以網路爭權益,並向實體世界集體反映不滿的年齡層,再進一步下降。

北、中、南部的國中學生為了爭取自身權益,在網路上相互結合,「台中縣光復國民中小學國中學生權益促進會」更走在前頭,成立短短一年,會員已超過百人,成員包括大里、霧峰的國中學生,甚至也有家長和其他學校的老師加入,正準備向台中縣政府登記成為正式社團。

擔任會長的學生不諱言自己是部份師長眼中的頭痛人物,他說,校方對外界描述的校園生活,和真實清況完全不同,能力分班、體罰的現象在部份學校仍相當普遍,讓他有了設立社團的構想。

暫不願公開曝光的會長指出,「光復國中學生權益促進會」目前仍在籌備階段,一年以來,校方雖曾要求解散,並質疑是違法社團,但該社團並未利用學校任何設施和資源,所以絕不隸屬於學校之下。

為了符合相關法規,將會由社團內的成年人出面,向台中縣政府提出社團設立申請,除了反對能力分班以外,也要監督學校行政。

對於校內學生有意正式成立爭取自身權益的社團,8月才接下校長一職的林翠華表示,她到職後,提供了許多申訴管道,也多次和學生代表公開或私下會談,學生確實有一些不同聲音,因此對這一社團的醞釀並不驚訝。

她已一再要求所有教師放棄體罰,而且即使部份家長和教師有不同意見,她還是堅持依政策將學校導向常態分班。

林翠華贊成學生表達意見,不過因為該社團成員不僅限於光復國中,所以她建議,不要以光復國中為名,而只要合乎法令,她都支持。

部份老師則質疑,該社團是人本基金會干預學校行政的急先鋒,尤其是該社團的網站連結直通人本網頁,更加深這樣的疑慮,但人本認為學生權利不應被壓縮,而人本確實和該社團有合作關係,但否認係人本主導。

台中縣教育局長王銘煜表示,學生若要反映意見,可以透過家長會提出,目前許多學校也有申訴管道,尤其是學生反映的反能力分班、髮禁等問題,應該都可以在校內解決。

前教育部長黃榮村則對國中學生欲成立權益促進會爭取權益,表示「很心疼」。他指出,校園生活應該快樂無憂,監督管理學校是教育行政系統的責任,尤其是由未成年國中學生擔任這樣的角色,更是不可承受的重,學校與相關單位應該要徹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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