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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手伸出車窗 馬英九恐又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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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洪敏隆、陳曉宜╱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馬英九座車違規停車昨天被罰九百元,但民眾又檢舉馬英九週日助選當晚於車輛行駛時,曾將頭、手伸出車輛天窗外也違反交通規則,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馬英九當時是否違規仍須進一步認定,如有違規,須處以三千元罰鍰。

馬英九前天在議會被「抓包」曾紅線臨停,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根據市議員提供的檢舉照片,前晚對馬英九的座車「補開」一張紅線停車的九百元違規罰單,昨天上午交通大隊已將罰單寄出,台北市長馬英九也再度向市民道歉。

北市府在上個月執行「紅色警戒」,猛抓老百姓紅線違規臨停,但台北市長馬英九座車於14日晚間陪同立委候選人掃街拜票時,將車輛停放在紅線長達半小時,過程都被議員拍攝下來。

馬英九違規停車被「抓包」後,交通大隊根據市議員李建昌提供的檢舉照片,認為市長輔選時臨時租來的座車停在紅線違規事實明確,由於停車長達半小時,交通大隊還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處以九百元違規停車罰單,而不是三百至六百元的違規臨停。

就在被警方開單後,昨天又有人檢舉馬英九週日助選當晚搭車離開時,曾興奮地打開天窗將頭、手伸出窗外,與周守訓等人高喊口號,由於當時車輛正移動中,因此被指違規,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昨天派員向議員研究室查證,錄下當時拍攝的畫面。

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交通部曾解釋車輛行駛時身體伸出天窗之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應處以三千至九千元罰鍰,但此舉必須符合「危險行為」,警方初步了解是當時車輛屬於剛起步的狀態下,是否符合此一條文精神,仍須進一步研究認定。

台北市新聞處長游梓翔表示,確實有民眾向台北市府市長信箱檢舉,基於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如果要處罰,市長馬英九會坦然接受,但也希望此一標準能擴及所有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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