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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蓬勃發展 台灣為何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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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珮華╱專題報導﹞Yahoo!在2001年收購Launch線上音樂服務公司,經營付費串流影音,今年Yahoo!又併購Mediacode、Music Match兩家線上音樂公司,為其經營音樂下載業務鋪路;反觀台灣線上音樂市場,唱片業者還在跟P2P業者大打官司,線上音樂可說是台灣的數位內容產業中,唯一還未上軌道的一塊。

美國蘋果電腦的iTune音樂下載服務,搭配蘋果數位音樂隨身聽iPod銷售,炒熱美國的線上音樂市場,根據國際唱片業協會的統計,全球這類線上音樂商店已經超過100家,一年內增加約4倍。

在美洲約有24家網站提供音樂下載服務,歐洲有62家,亞太區也有19家。

這些,幾乎都是看到iTune的成功,而開始相信付費下載深受消費者歡迎。

事實上,線上音樂對美國的唱片業者來說,已不完全被視為「洪水猛獸」,美國唱片業者預估,在美國經濟復甦之下,消費者整體音樂支出將是增加的,預估美國實體CD唱片市場今年將小幅成長2.8%,達到121.8億美元,而線上音樂市場也會達到3.1億美元,較去年成長2.73倍,兩者加乘的效果,美國今年整體音樂市場將可成長4.6%,結束連續4年的下滑,對唱片業者來說,將是好消息一件。

但,台灣的線上音樂業者就沒這麼好運了。

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產業分析師洪春暉表示,台灣線上音樂消費者仍以使用P2P音樂交換為主,目前台灣銷售數位音樂檔案業者僅年代iMusic、明基Qband、中華電信himusic,而串流影音服務則有真實龍馬、KKbox等業者,在經營不到一年的情況下,市場規模仍小,若剔除P2P這類適法性仍有爭議的音樂服務,台灣線上音樂市場規模應不到1億元。

洪春暉直指,線上音樂的侵權訴訟未定,就難以確定音樂交換或下載的市場遊戲規則,也是線上音樂市場難以發展的關鍵。

他指出,線上音樂商店雖獲唱片公司授權,但是產品有很多的使用限制,而產品價格也因為要支付唱片業者版稅,而較P2P音樂交換為高,在P2P未獲有效規範下,短期內線上音樂商店的經營空間頗受限制。

此外,資策會市場情報中心的調查報告也指出,各有3成2與2成8的網友認為,可以分享給朋友,與可以無限複製的特性,是願意透過網路取得音樂的原因;台灣消費者視為線上音樂的優點,卻是業者避之唯恐不及的缺點,「台灣消費者需要更多教育」,Yahoo!奇摩產品經理詹前帝說。

詹前帝肯定P2P業者具有典範意義,「因為他們樹立了付費使用音樂服務的典範,」但到底怎麼付費才合理,仍有待業者與消費者一段時間的磨合,「除了那些只看價格不看服務的消費者之外,線上音樂市場的潛力還是很大。」詹前帝相當有信心。

最近,一家市佔率超過5成的大型連鎖唱片行悄悄地提高部份CD售價,漲幅約在3%到5%之間。但是實體CD的漲價,會讓消費者加快消費線上音樂服務,還是加入燒錄、非法下載的行列,唱片業者與線上音樂業者,顯然都要深入觀察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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