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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聞

「探夜店」訓練 準司法官不再紙上談兵

【大紀元11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瑞德╱台北報導〕台灣的準法官和準檢察官將不再只是「單純的像一張白紙」、不食人間煙火的司法官!司法官訓練所最新一期的四十五期嚴格規定,全部學員必須在各警察局、調查局、海巡署和海關單位,各接受為期八週以上的見習訓練,包括全程參與警方針對酒店、牛郎店的擴大臨檢勤務,以徹底了解刑事犯罪、經濟犯罪赤裸裸的真面目。

過去曾有女性司法官員,因為涉世未深,開庭處理一起警方查獲妨害風化案中,有女嫌犯替男嫖客「吹喇叭」的口交性服務時,竟然詢問警方「證物喇叭為何未併案移送?」使移送單位的警方人員啼笑皆非。此次不分男女學員,在警察單位見習時,不分日夜必須在分局刑事組三週、派出所一週、女警隊和鑑識中心等單位,全天候隨警方出動,從逮捕人犯、巡邏查訪、擴大臨檢、搜索圍捕,所有行動不分日夜均須到場見習。

由於從負責第一線指揮辦案的檢察官,一直到審理案件的法官,大多是勤學苦讀的單純「好人」,對於發生在現實人生、低階社會的悲歡離合事件,未必能深刻了解,往往造成在起訴、審判時,免不了會產生和現實脫節的結果。

為了使準法官和準檢察官徹底了解社會百態,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薛維平,數年前開始帶著司法官訓練所的男女學員們,趁著警方執行擴大臨檢時,一起隨隊前往八大行業實地了解警方作業狀況,和參觀特種行業的「真相」。由於不管是男女準法官或是準檢察官,一旦從司法官訓練所畢業分發後,幾乎不可能有機會公開進出特種行業,不少準學員們均視隨警方前往特種行業見習為難得機會。

有趣的是,男學員們多希望能隨著警方到酒店等場所臨檢,但女學員們則對臨檢橫行台灣多時的「午夜牛郎店」較有興趣。隨著我國刑事訴訟制度變革,交互詰問制度取代過去單純答辯,加上檢察官的羈押權、搜索權均回歸法院,為使檢察官和法官在聲請核准警方等情治單位搜索票與否,或是起訴、判刑貼近社會現實、有所依據,司法官訓練所見習時間逐漸加長。

據了解,司法官訓練所第四十四期規定,所有學員必須在各單位實習一個月,最新一期的四十五期更嚴格規定必須在各單位接受八週以上的訓練,因機會難得,且可做為未來審案、偵辦重要歷練,不少男女學員們珍惜機會,不少人還勤做筆記、拍照存證,訓練自己未來不再只是「紙上談兵」的司法官。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是培育司法官的搖籃,為因應社會情勢及檢察官、法官工作的實務需要,近年來已將受訓期間從一年半延長為兩年,此外,也加重到國稅局等各行政機關實地實習的課程,希望這些司法尖兵投入司法行列後,就能成為打擊犯罪的先鋒。

司法官訓練所的養成教育包羅萬象,「跟對老師,人生是彩色的;跟錯老師,人生將是黑白的」,法界時常以此形容法官和檢察官對實習司法官的重要性。

法界人士說,司法官學員到警察、調查機關實習,可實地了解檢警偵查運作模式,至於到國稅局等查稅機關,經由國稅局人員解說逃漏稅不法行為和稅務課程,對偵查、審理稅務案件有助益。但在司法官訓練所的兩年課程中,最關鍵的部份應屬到法院、地檢署跟隨法官、檢察官實習十一個月的實習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