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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日電)為達成台灣在民國九十五年全面進入寬頻行動通信新世代的政策目標,行政院決定修改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給予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五年免稅獎勵;開放固網執照,調整門檻,鼓勵有線電視網路或電力線路擁有者利用現有網路經營寬頻上網接取服務。
行政院長游錫(方方土)上午主持財經會報,聽取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等單位報告通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
游揆裁示,為達成台灣在九十五年起全面進入寬頻行動通信新世代的政策目標,原則同意交通部所研擬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修正草案,針對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提供五年免稅獎勵。
寬頻通訊發展規劃方面,游揆指示再開放固網執照,同時考量調整門檻,鼓勵有線電視網路或電力線路擁有者利用現有網路經營寬頻上網接取服務。
游揆表示,應儘速修訂相關法規,推動網際網路服務業者公平競爭機制;儘速完成規劃網路電話服務之號碼核配措施,以實現有線及無線網路電話服務;儘速修正有線電視法經營區域的限制,讓有線電視業者得申請擴大經營範圍。
他說,寬頻通訊發展規劃方面,如應修法或制定法令者,主管部會應在今年底前完成報院;如屬於開放措施者,應在年底前有具體進展。
為使台灣的通訊服務品質趕上日韓水準,游揆也請國科會、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積極投入寬頻及無線網路建置計畫,並促進通訊產業發展與數位內容發展,活絡整體電信服務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