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吳雪兒香港報導)香港高等法院在六日拒絕受理「長毛」梁國雄就修改立法會議員就職誓詞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不過,「長毛」宣誓時,仍然以他獨特的方式在立法會進行就職宣誓。
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在宣判時表示,除非立法會修改誓辭,否則議員要按既定的誓辭宣誓。他又指議員按照自己的誓辭宣誓並不合法,因此立法會秘書處亦無權監誓。
「長毛」在宣判後表示,今次判決結果是意料中事,令他最失望是立法會秘書處要求他交付堂費。他接著說:「我告訴法官我會給一塊錢」。
立法會議員鄭經翰指「長毛」在今次申請司法覆核中,沒有代表律師,涉及的費用不多,但立法會秘書處就顧用多位資深大律師,涉及費用龐大,要「長毛」支付堂費並不公平。
「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
下午二時半,立法會開始議員宣誓儀式。「長毛」穿著寫有「平反六四 還政於民」標語黑的色T恤,左手綁上黑紗(他在會後向記者解釋指黑紗代表了對六四死難者的悼念),宣誓前他在座位上高舉左手,高喊「平反六四、還政於民、釋放政治犯」口號。
接著他走向議事堂中央,大聲宣佈:「我會效忠中國人民及香港市民,反對官商勾結,捍衛民主公義,爭取人權自由」。
宣布完畢後,「長毛」就按照立法會規定的誓辭宣讀誓言,他又特別在誓辭段落的某些地方停頓,以求達到改變字句原意的效果:
「擁護、效忠中華人民」
本人梁國雄謹以致誠,據實聲明及確認,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
宣誓完畢後,「長毛」再次高喊:「Long Live democracy, Long Live the people,Power to the People; 人民萬歲、民主萬歲、權力歸人民、反對小圈子選選、普選特首、普選立法會口號」。
之後他返回座位,並沒有如其他議員一樣簽署誓辭。立法會秘書長馮載祥表示,法律沒有規定議員必須要簽署誓辭,簽字只是議員一向的習慣。
正式成為立法會議員後,「長毛」的衣著成了他在立會內第一項挑戰。對於「長毛」堅持要穿T恤出席立法會,立法會主席范秦麗泰傍晚在記者會上解釋T恤是消閒衣服,議員去年已有共識,要穿著有領衣服出席會議。
「長毛」以自已的口味不同,只穿平民所穿來反馭范太。最後范太表示不再和梁繼續爭辯,並表示若梁要改變慣例,必須在星期五內委會上,得到其他議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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