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候任議員梁國雄挑戰基本法失敗
【大紀元10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6日電)香港候任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拒絕依照議會所訂誓詞宣誓,意圖挑戰基本法及特別行政區法令的行動,以失敗告終。
高等法院今天正式拒絕受理梁國雄的司法覆核申請。主審法官夏正民表示,法令規定議員要按照規定的格式宣誓,因此,立法會秘書處沒有法定職能為梁國雄自行訂定的誓詞進行監誓。此外,議員宣誓是一項嚴肅事宜,市民會期望議員誓詞有統一性。
夏正民又說,如果議員要更改誓詞內容,須經立法程序。
對於高院的裁決,梁國雄表示失望,但又聲稱是意料中事。
立法會選舉於上月12日結束,「四五行動」成員梁國雄在地方直選上意外當選。梁國雄近十年來經常舉行遊行示威,挑戰北京當局及特區政府權威,被視為激進民主派人士;而其當選也份外矚目,各方預期他將會在議會內以更加激烈的行動繼續挑戰北京及特區政府。
按照規定,梁國雄與其他五十九位議員預訂今天下午依照立法會所訂誓詞宣誓就任;而立法會所訂誓詞如下:謹此宣誓,本人(宣誓人名字)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也規定,立法會議員「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但梁國雄日來聲稱將會按照自行訂定的誓詞宣誓,結果引起一場政治及法律爭議。
梁國雄早先向立法會秘書處遞交了一份自行訂定的宣誓內容,主要是在原有內容上加上「效忠中國人民和香港居民,以及爭取民主、公義和悍衛人權、自由」。
立法會秘書處早已告知梁國雄,如果他不按照法令所訂誓詞宣誓,可能會喪失議員資格。但梁國雄對此沒有理會,日前向高等法院提出告訴,尋求司法覆核,期望法院裁定其自行訂定的誓詞合法,又要求法院指定立法會秘書處單獨為他監誓。
新當選的六十名立法會議員中,除了梁國雄外,其餘各人對原有誓詞都沒有異議;部份候任民主派議員也表示,原有內容沒有增減空間,自行增減將會違反法令。梁國雄可以在10日內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