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6日電〉監察院專案調查台灣公平會力抗世界最大軟體公司「微軟」的調查結果今天出爐。監察院肯定公平交易委員會以不到一年的時間「力抗」世界最大軟體公司的努力,並能獲致台灣微軟公司請求行政和解成果,但監察院認為,公平會仍有可改善的地方。
監察院指出,公平會與台灣微軟公司達成的行政和解契約,是台灣微軟公司及相關企業就微軟「中華民國文字版彩盒包裝零售版WINDOWS、OFFICE及OFFICE個別程式」關於價格、搭售等部分達成和解,公平會對於其他微軟產品,包括其他版本的價格、搭售等,如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仍應依權責查處。
監察委員李伸一、趙榮耀、馬以工三人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九十一年5月間社會輿論撻伐微軟公司運用在台灣獨佔軟體市場優勢,採「全球統一定價」模式,搭售WINDOS、OFFICE軟體涉違反公平交易法,調查報告今天公布。
調查報告指出,公平會先歷經六個月調查,在九十一年底決議「原則同意台灣微軟公司請求的行政和解」,並在九十二年2月底決議通過台灣微軟公司提具的行政和解契約內容,最終締結行政和解契約。
監察院肯定公平會以大約不到一年的時間,「力抗」世界最大的軟體公司,並終能獲致台灣微軟公司請求行政和解的成果;但在調查意見部分,監察院認定公平會仍有許多有待檢討改進之處。
調查指出,公平會追究微軟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全球統一定價」部分,調查「供給面」僅通知微軟相關企業、台灣微軟公司、下游經銷商、轉銷商提供進銷貨價格和查訪北部高都會區五家零售商價格而已,並未落實擴大調查涵括政府機構、學校、大型企業、中小企業等廣大「需求面」,涉嫌未善盡調查責任。監察院說,微軟在台灣OFFICE銷售市場佔九成,其他廠商僅佔一成,公平會草率認定套裝銷售已經屬於交易習慣或屬於行業特性,似顯草率。建議公平會應持續緊盯台灣微軟公司有無落實行政和解契約內容,如果沒有,應解除行政和解契約,另外成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