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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觀光客徵信 擬請台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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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黃忠榮、劉力仁╱台北報導〕台入出境管理局副局長吳學燕昨天指出,層出不窮的中國觀光客脫逃事件,應否檢討從嚴管制開放,因事屬政策問題,必須由陸委會來決定。

陸委會特任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太三昨天表示,在上次發生大陸觀光客集體脫逃事件後,相關部門已加強管理機制,包括資料審查等,如果這幾件大陸觀光客個別的脫逃事件是因為在職證明等資料審查未能翔實查核,則業者及官方審查的單位都有責任。

境管局表示,為防止中國地區人民持非法在職證明文件申請來台觀光,已修訂「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從事觀光活動作業規定」,要求在職證明應註明公司地址、電話,並將進一步建請陸委會委託各地中國台商協會代為查證。

對於近日又有中國觀光客脫逃,以及傳出境管局在書面審查時出現疏漏,沒有發現偽造的在職證明文件,境管局昨天解釋,外傳所謂「偽造」證件,其實是真實的在職證明,只是該份證件為申請人服務於一家中國紡織工廠的老闆以手寫方式開立,而且有工廠印章,境管局審核時還曾透過原代辦旅行社求證無誤。

全聯會秘書長許高慶表示,九月一日開始,所有大陸團來台觀光由全聯會統一送件審查,全聯會也利用送件審查的機會逐步建立對岸旅行社的徵信機制,但畢竟時間沒多久,許多徵信的資料還未建立。

而觀光局表示,負責接待的中春、昇漢、宏祥三家旅行社已分別遭到記點處分,但因三家旅行社皆按照規定即時回報觀光局,因此並未處以罰鍰。

許高慶昨也表示,十月份進入大陸團來台旅遊旺季,目前全聯會委託送審的資料超過一百團、約二千人,負責接待的旅行社都戰戰兢兢,深怕又出狀況。

相關官員也指出,針對中國觀光客脫逃的管理機制已經加強,雖然又發生數起的「個別脫逃事件」,但很難因此認定這些管理機制就沒用,因為任何的防制措施總有百密一疏的時候,但是行政部門不能因為「魔高一尺」就洩氣。

官員表示,中國觀光客之所以脫逃,大部分就是去非法打工(包括賣淫等),這跟民眾非法僱用或留用中國人民有很大關係,兩岸條例已規定可以科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但法官大多輕判並易科罰金,這部分將要求檢察官具體求刑,給法官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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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針對中國觀光客入境來台後再度發生脫逃事件,台聯立院黨團昨天強烈不滿,要求政府應該立即停止開放中國人士經由第三地來台觀光的現行政策,並質疑政府相關單位根本未做好配套管控措施,相同的事件一再重演,扁政府難辭其咎。

台聯黨團副總召陳建銘說,目前為止,至少已發生五起中國觀光客來台脫逃事件,相同的事情一再發生,充分顯示扁政府的開放中國人士來台觀光政策漏洞百出,不管政府核准的是福建團,或者採保證金制度的方式,均顯示交通部的相關管制不足,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的管制也不夠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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