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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生: 第九屆國際語言與法律研討會側記

【大紀元10月5日訊】2004年9月15日至9月17日,第9屆國際語言與法律研討會在北京友誼賓館召開。這次大會的貢獻之一就是打破了「中國憲法語法缺陷不能批評」的禁忌。

1982年12月,憲法起草組成員蕭蔚雲教授在北大法律系學生會舉辦的一個報告會上說:「這次憲法的起草工作是極其認真的,不僅在政治上、法理上認真推敲、廣泛徵求意見,而且還請語言學家參與,從語法上對每個字、每個標點符號都作了認真推敲。所以,無論從哪個方面看,這部憲法都是建國以來最好的一部憲法。」從此,「1982年憲法是最好的憲法」作為「蕭蔚雲神話」而到處流行,而神聖不可侵犯。

1992年,本人因為發表《憲法語法缺陷考》被江蘇省法學會清除出會。

1994年,北京大學法律系博士生吳志宏同學在憲法學的年會上轉述《憲法語法缺陷考》的內容時,受到與會的憲法權威們的嚴厲訓斥:「1982年憲法是最好的憲法,年輕人不要不知天高地厚!」

2000年7月,上海大學舉辦「法律與語言國際研討會」,本人應邀提供了《淺論立法語言規範化》的論文。組委會收到論文後要求:「為了中外交流的大局,為了維護中國國際形像的大局,務必將文章中的病例刪除。」不得已,本人只好打印一個論文提綱參加會議。那次會議號稱國際會議,其實參加會議的老外卻只有一個,一個美國的退休老頭,帶著夫人到中國旅遊來了,順便到上海大學舉辦的會議上坐了一下,啥也沒聽懂,啥也沒看懂。

這次在北京的國際研討會,是正經八百的國際組織(歐洲人和加拿大人發起成立的國際語言與法律研究協會,秘書長是加拿大的圖里教授)和中國政法大學聯合舉辦的。到會的老外五大洲都有,有好幾十人,比中國鬼子還多,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國際研討會。然而,就在這樣的會議上,北京廣播學院博士婁開陽先生的論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語言文字表述問題分析》沒有被拒絕。不僅如此,北京大學漢語語言研究中心主任陸建明先生在給大會的賀詞中說:「有學者早已指出,在我國,連憲法都有許多語法缺陷。如果憲法和法律的語言不規範,就不能真正樹立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所以,建議加強對立法語言的研究。」中國政法大學的姚喜雙先生在開幕式上用渾厚、洪亮、圓潤、鏗鏘的標準普通話朗誦了陸建明先生的賀詞。姚先生的朗誦還被同步翻譯成了英語和法語,每一個老外都聽明白了這個賀詞。而且,教育部和司法部的許多官員就在開幕式的主席台上。

「大局」也好,「形像」也好,「蕭蔚雲神話」也好,統統不顧了,禁忌打破了,天卻沒有塌下來,中宣部也沒有追究中國政法大學的責任。那些維護禁忌的人該好好想一想了,那些害怕禁忌的人也該好好想一想了。

寫到這裡,禁不住要為中宣部說幾句公道話。焦國標先生在他那篇最著名的文章中認為,許多禁忌都是中宣部製造的。但是,本人認為,中國的許多禁忌是學術機構和權威學者們自己製造的,與中宣部沒有關係。中宣部不知道劉大生是誰,江蘇省委宣傳部、上海市委宣傳部也從來沒有過問過劉大生的文章。中宣部從來沒有說「憲法的語法缺陷不能批評」。如果中宣部真有「憲法的語法缺陷不能批評」的指示,為什麼在江蘇省法學會清除劉大生出會的時候,《福建法學》(福建省法學會會刊)卻連載了《憲法語法缺陷考》?為什麼在上海大學要求「以大局為重」之後沒有幾個月,華東政法學院的院刊《法學》卻發表了《淺論立法語言規範化》?中宣部並沒有閹割某某省法學會、某某憲法學會、某某大學等學術組織。這些學術機構不讓批評憲法的語法缺陷,完全屬於「揮刀自宮」、自甘墮落的性質,與中宣部無關。(2004年9月26日於南京求稗書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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