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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智慧財產局:Burberry格紋受商標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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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30日電)網路郵件盛傳,在皮包、衣服上使用英國名牌Burberry知名的黑、紅、米色格紋不構成侵權,「被抓也無罪」。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鄭重澄清表示,Burberry格紋已依商標法註冊,侵權者不但負民事賠償責任,也負刑事責任。

網路盛傳以各式顏色、線條交織而成的圖案,本是布料常用普通圖案,在皮包、衣服等商品上使用黑、紅、米色格子花紋,也不構成侵害英商布拜里公司的「Burberrys Check」商標權,即使被抓也無罪。最近有民眾打電話向智慧財產局查證,智財局訝異之餘立即對外澄清。

智財局表示,圖紋是否構成商標,能否與他人商品相區隔,是由一般社會認知、交易情形、同業之間對這類商品的實際使用狀況等來做綜合考量。英商布拜里公司在申請「Burberrys Check」商標時,檢附其140多年來運用這項圖案的證明,也在法國、美國、意大利、澳洲、加拿大、丹麥、西班牙、瑞士等國完成商標註冊,「Burberrys Check」 在長期使用行銷下,已具備商標識別功能,台灣也在2000年准予商標註冊。

智財局表示,「Burberrys Check」 商標指定使用在皮包、皮夾、衣服、背心、大衣、皮鞋、圍巾等商品,受商標法保護,未經同意使用以致混淆誤認者,除應負民事侵權損害賠償之責,也要負刑事責任;因侵害「Burberrys Check」 商標而被判處有罪的案件為數不少,各地法院都查得到。智財局呼籲相關業者、代理商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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