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珮華╱台北報導〕燦坤昨天終於打破沈默,對外說明遭檢舉「違法售股」一事;燦坤指出,子公司燦寶確曾出售Eupa International股票給仲介,仲介又轉售給投資人,但燦寶發現仲介轉售可能有違台灣法規,又將股份全數買回,因此投資人手上的股票不會是燦坤賣出去的。
燦坤董事長吳燦坤昨晚自中國返台,預計今日下午對外界說明案情。
燦坤財務長陳彥君解釋,燦坤於90年9月規劃在美國那斯達克(Nasdaq )上市,並在同一年的10月與那斯達克店頭(OTCBB )上市公司ANC(Access Networks Corporation )簽訂換股合約,而ANC也更名為Eupa International,換股後,Eupa International共有2200萬股,其中燦坤母公司擁有6成股份,共1200萬股。
90年12月Eupa International與燦坤子公司燦寶簽訂股票選擇權契約,言明燦寶公司有權向Eupa International購買100萬股股票,燦寶在91年2月執行選擇權,取得Eupa International共20萬股股票,並將其中的9萬2200股以每股4美元價格賣給仲介,再由仲介轉售給投資人,而在仲介指示下,股票是由Eupa International直接過戶給投資人。
但燦寶不久後發現,仲介轉售的投資人人數過多,恐怕與台灣法規不符,因此又在同年7月與仲介解除買賣合約,取消交易,陸續將Eupa International的股票回收,並退回款項給仲介。
陳彥君說,轉售的股票確定全數回收,Eupa International後來增資,燦坤母公司持股達66.99%,連同燦寶所持有的股份,持股近7成,外界質疑燦坤違法賣股,事實上燦坤對Eupa International的持股不減反增。
既已全數回收,檢舉燦坤售股的投資人手上何以又有Eupa International的股票?
陳彥君解釋,公司不便作任何推測,不過燦坤目前僅佔Eupa International約7成股份,還有3成為ANC所有,投資人手中的股票不見得一定是從燦坤或其關係企業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