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觸電死 國賠台幣千萬
【大紀元10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黃秀枝/綜合報導〕台灣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物理系副教授張玉衡,於八十九年3月間,在學校理學大樓工作,由於電氣設備有問題,抱著一歲大的大兒子上樓察看,卻由於施工廠商錯接電源線,他觸電死亡、兒子受傷,最高法院昨天駁回高雄師大上訴,維持二審須國家賠償給張某父母妻兒等共五人,合計台幣一千五百四十六萬多元,全案宣告確定。
高師大校長戴嘉南說,若無法再上訴,接獲判決書後就依國家賠償法,按程序報請主管機關賠償。
判決指出,八十四年間,高雄師大是交由大全電機公司完成「數研所教室空調設備安裝工程」,八十九年間,理學大樓又進行屋頂整修工程,在頂樓地板裝設導線槽,也不知何時就開始錯裝電源線接線,導致放置樓頂的冷氣室外機外殼漏電。
八十九年3月25日上午,張玉衡深感施工已影響教室電氣設備使用,抱著一歲兒子上樓察看,而觸電死亡,兒子受傷,張玉衡的父母、妻子與兩名兒子在事發後,向高雄師大共計求償兩千六百多萬元台幣。
法院認為,在屋頂整修工程已完工,並通電使用,高雄師大曾派員到場察看,裝置卻有漏電導致張某死亡,自應負起國家賠償責任,判決高雄師大須賠償其父母各兩百萬元台幣、妻子四百八十一萬多元台幣、長子三百三十萬多元台幣、次子三百三十四萬多元台幣。
其中有關次子部分,由於張玉衡死亡時仍未出生,屬「遺腹子」,法院依民法規定,推定為零歲,成年尚有二十年,來推算出扶養費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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