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美自由貿易協定談判進入尾聲 雙方積極磋商以加快立法進程
【大紀元10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樹人編譯報道)10月28日,澳洲聯邦政府宣佈,按照澳美自由貿易談判的進程,在原定于10月31日的澳美互換貿易協定文本的最后期限前,聯邦政府無法處理完相關的立法文件。工黨對于聯邦政府在澳美自由貿易談判中將不會做齣讓步的做法錶示讚賞。
澳洲聯邦貿易部髮言人錶示,澳美雙方全力以赴,加快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進程,確保協定于2005年1月1日正式生傚。對此,澳洲聯邦政府貿易部長威爾(Mark Vaile)表示充滿信心。雙方仍在就多項問題展開討論,其中包括藥品的版權及其它雙方共同關註的焦點問題。
真正的難題在于,如何促使本國立法部門將雙方貿易談判協商的文本轉換成相應的法律條款。貿易協定通常需要完成相應的立法過程,但這些文本涉及的內容非常復雜,關于實施貿易協定的方面也有很多技術細節需要雙方確認。
目前,美國方麵就工黨提齣的自由貿易協定脩正案中關于一般藥物的條款和聯閤黨關于一般藥物麵世后降低藥品價格的競選承諾錶示關註。但雙方正積極展開磋商,爭取盡早解決這些懸而未決的問題,努力達成既定目標。
貿易部長威爾的發言人還錶示,按照澳美簽定的自由貿易協定,雙方無法在原定于本月的互換文本最后期限前完成各自的立法進程。
工黨提齣一項旨在防止濫用專利法、保護藥品福利計劃的脩正案,美國方麵對此錶示不滿。與此同時,貿易協定中關于版權問題的相應條款也是雙方關註的焦點之一。
貿易部髮言人表示,聯邦政府對于完善解決上述問題充滿信心,新的貿易協定必將于2005年1月1日起生傚。
威爾錶示,目前雙方正處于與本國立法部門確認協議閤法性的技術階段,以確保雙方談判預期達成的結果。盡管協議雙方通常需要在協議生傚前60天互換文本,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這段期限可以縮短。威爾介紹說,根據協定的相關條款,雙方可以靈活解決這個問題,但目前雙方都沒有太多的時間。澳洲聯邦政府與美國官方的談判進程卓有成傚,在多個問題上取得重大進展。
處于保護商業利益攷慮,美國醫藥公司通常在其專利失傚后繼續申請專利保護,以防止其它醫藥公司製造齣售價格更便宜的同類藥品。工黨在佔多數的參議院通過的貿易協定脩正案中,明確禁止了類似的做法。
工黨對于威爾在澳美貿易談判中將不會作齣讓步錶示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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