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配偶
【大紀元10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鑑於外籍配偶平均教育程度較低,內政部將研修國籍法,將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列為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籍的必備條件。
具體做法還將研修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等相關法規,強制三十四歲以下未受國民義務教育或未具國民義務教育程度之國人與已入籍的外籍配偶,接受國民補習教育,以提升其教育程度。
內政部在行政院會提出輔導外籍配偶計畫報告,政府未來將以十年籌措新台幣卅億元的「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以整合政府資源,強化對外籍配偶的教育、協助、輔導。同時,在配合國籍法的研修方向,外籍配偶取得本國國籍後,政府除須協助輔導具國中以上教育程度及配偶取得國外學歷認證,助其順利就業外,不識字的人口須等同國人應受國民補習教育,並全面對為數近三十二萬的外籍配偶普及施以中文教育。
自民國七十六年1月至九十三年9月底止,已申請入境之外籍、中國及港澳配偶合計三十二萬七千四百四十九人,異國聯姻比率由八十七年之十五點六九%上升至九十二年之三十二點一四%,即平均每三點一對結婚人數中,即有一對是國人與外籍配偶聯姻。外籍配偶所生子女數占當年嬰兒總數,由八十七年之五點一二%上升至九十二年的十三點三七%,即每七點五個新生兒就有一個為外籍配偶所生,外籍配偶對臺灣社會及人口結構之影響已愈來愈深遠。
因此依據規劃,政府未來編列的「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除預定納入九十五年預算編列,行政院長游錫堃要求基金管理委員會民間人士應佔三分之二以上;未來基金用途將針對外籍配偶所需,包括辦理外籍配偶及子女服務事項、鼓勵外籍配偶參加各類學習課程、辦理子女托育及其他扶助措施、強化地方政府設立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等。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