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萬公頃國有土地讓人佔用?台財部:不會發生
【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27日電)國有土地標售近來屢傳佳績。不過,台灣財政部政務次長李瑞倉今天坦承,全台灣還有15萬公頃的國有土地尚未登記為國有,但他也表示,雖然依民法善意或非善意佔有後達一段時間可擁有土地,但在實際執行上並不可行,而且沒有成功的案例。
親民黨籍立委殷乃平今天質詢時表示,按照國產法,不屬於私有或地方政府的土地都屬國有,只是目前還有很多國有土地尚未登記,尤其民法規定,善意佔有達十年就可擁有土地,他質疑國產局沒有努力把這些土地登記為國有,給許多人鑽法律漏洞的機會。
李瑞倉坦承,目前的確有 15 萬公頃的國有土地尚未辦理登記完成。不過,他指出,不會因民法的時效規定產生國有土地被佔有的情形,因為土地登記還是要照土地法規定辦理。
國產局局長洪寶川解釋,儘管有些人完成民法的佔用時效,但土地需要登記才能取得所有權,所以,他們只是獲得取得登記的請求權,但當向地政機關請求時,地政機關就會通知國產局,國產局會馬上提出異議,如果請求人仍不服,雙方就會進入訴訟。
不過,洪寶川說,目前還沒有人成功過。他指出,過去曾有不少代書或懂得民法的人想透過這條法令取得國有土地,因為十年、二十年是很短的時間,但在上百件訴訟中,國產局從未敗訴,所以,近來想透過這種方式取得國有土地的人已經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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