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博達科技公司做假帳、遭掏空七十億元案,士林地檢署昨天偵查終結,依違反證交法等九項罪名,起訴董事長葉素菲等卅一名被告,葉素菲被求處徒刑廿年、併科罰金五億元,是遭求處刑罰最重的被告,且刑度、罰金也是有期徒刑、罰金刑的最高頂點。
自6月廿6日到案就被羈押禁見達四個月的葉素菲,昨天借提時滿懷愉快心情,以為可藉本案由檢方移審法院而獲交保,但她聽聞檢察官在移審庭,建請合議庭法官將她接押後,大驚失色當庭大哭,等合議庭裁准將她接押,葉素菲直呼不能接受。葉素菲的偵查羈押期至昨天屆滿,若檢察官未起訴,一旦交由法院接押,勢必被釋放,檢方遂於上週將第一波博達案情收尾,並於昨天起訴。
檢方調查,葉素菲自八十八年以來,透過國內外人頭公司,以假買賣三角循環手法,做帳達一百四十一億,並藉子公司、海外銀行之手,掏空博達資產約七十億,目前只知十二億流向葉素菲,尚有高達約五十八億的鉅額資金下落仍不明。
本案卅一名被告,惟有葉素菲、副董事長賴哲賢、副總經理謝世芳等三人被檢方求刑,檢方認為這三人主導博達虛增應收帳款達一百四十一億,藉以美化財報,並透過循環銷貨過程逐步掏空公司,嚴重衝擊證券市場,故求處葉素菲重刑外,也對賴哲賢求刑十年、併科罰金五千萬,求處謝世芳十年、併科罰金三百萬。
檢方表示,目前有關博達相關人等涉嫌內線交易,及在八十八年以前做假帳及後續資金流向,士檢正與高檢署特偵組分頭繼續進行,不會因昨天的起訴而中斷。
博達案首波偵查重點,集中於葉素菲帶頭做假帳、掏空洗錢部分,時間自八十八年起至今年6月博達聲請重整為止,涉案人上至董事長葉素菲下至基層倉管、業務,上下集體作假套利,共計廿五人;另六名被告則為博達原料商、國內專業人頭公司負責人,他們迫於現實及居間獲利而配合出單。
博達一百四十一億假帳的部分,檢方起訴指出,博達成立後不斷宣傳生產的砷化鎵磊晶片前景、獲利可觀,但需求量不如預期,為美化財報,葉素菲透過國內外十一家人頭公司,以假銷貨、估價單「堆貨」;葉嫌等人並為因應營業額虛增後,維持進料、出貨合理量,尋得國內七家、自設兩家原料供應商配合出料並洗錢。
檢方統計,葉嫌等人利用這些公司進出貨料,在五年、三角循環中,創造出一百四十一億的營業額,其中葉嫌等人並藉掌握原料供應商存摺、印鑑,將廿一億元料款掏空。
博達海外擔保一千萬美金、投資CLN(信用聯結債券 )八千五百萬美元、發行ECB(可轉換公司債 )五千萬美元,共計一點四五億美金(約四十九億台幣 )部分,起訴書指出,葉嫌等人手法都是給予配合的建華租賃、Metro Bank與Rabo等海外銀行高額手續費,再透過已虛設的海外人頭公司交互買賣、周轉,造成博達買單、葉嫌等人坐領鉅金及內線交易的掏空洗錢目的。
另博達海外應收帳款四千五百萬美元部分,檢方發現博達為消化鉅額應收帳款,居間透過國外CBA銀行及海外人頭公司交互「賣空買空」,導致博達重整同時,存放在CBA銀行的四千五百萬美元憑空消失。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