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原:北京辦奧運缺乏文明精神
【大紀元10月25日訊】奧運聖火已經由雅典傳給了北京。北京的“Welcome to Beijin, 2008”的廣告也早早就在美國電視搶灘登幕。我們不懷疑北京有能力舉辦這個有百年歷史的體育盛會,但我們有理由否定北京有資格舉辦這樣一個代表和平、公正精神的體育盛會。
從《勞改通訊》2004第12卷第3期的內容,你會看到,由一個與文明背道而馳的政府舉辦奧運,實在是奧運歷史上的恥辱。
爲了這個奧運,30萬北京市民被強迫離開故土爲奧運讓路。市民抗迫遷反而被拘留,被警察威脅不准回原住地。北京漢子白振俠在中國投訴無門,被迫到聯合國門口絕食抗議中國政府侵犯居住權、人權。
在雅典奧運閉幕式上,那個被電視臺解說者戲稱“她偷了這個閉幕典禮”的幸運中國小女孩,她能代表中國的兒童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中國沒有全民義務教育;中國女嬰在計生法下成爲犧牲品,被棄被賣,被輸出到國外領養;中國的父母沒有自主生育的自由。上海女工毛恒鳳懷孕七個月也要被迫引産。她因爲超生一個孩子,不服被工廠開除的判決,多次上訪,被數次送精神病院。今年還被判一年勞教。她15歲的女兒也被警察傳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打電話到毛恒鳳被勞教的地方求證此事,接電話的女工作人員兇狠地回道“你怎麽知道我們不讓她接見親屬、打電話?你是什麽人?你有什麽資格問她的情況?”請問,誰有資格剝奪別人生育的自由?誰有資格不經庭審,剝奪毛恒鳳一年的自由?誰有資格剝奪毛恒鳳與家人聯繫的自由?
北京爲舉辦奧運,承諾新建八個奧運場館。投資這些場館的建設,是個天文數字,光是“鳥巢”主會場就31億,有人預計,到完工時,定會倍數買單。其他的場館和設施,按新華網4月18日的說法,共要15000億。這些設施,並不能讓中國的龐大饑寒交迫族溫飽起來,更無從享受這些豪華的設施。
更要命的是,中國的運動場所,往往是開萬人公判大會的地方,節前會前,就有大批犯人,被反剪雙手,由兩個手戴白手套的我公安戰士反擡手臂押進會場,像舉行祭典儀式一樣,只等一聲“押赴刑場,立即槍決!”令下,就把死刑犯押到車上,然後繞市一周,讓市民“受了教育”才臨到行刑現場行刑。這些死刑犯被槍決還不是他的人生終點,那些腎臟、肝臟、皮膚、眼角膜健康的,還會被二度行刑——將屍身有用的地方,全被摘取下來,火速移植到醫院相應的病人身上。這些死刑犯,被剝奪生命前,還要被羞辱一番,被利用來恐嚇民衆一番;被肢解之前,還不知道他們要被迫“造福人類”,爲公、檢、法、醫創造巨大財富收入,爲危症病人解體相助。
中國著名演員傅彪換肝,供體就來自9月4日的死囚(見中華網9月17日),中文媒體紛紛轉載:“司法界、公安界以及社會各界的朋友都傾力相助。經多方面全力配合,傅彪終於找到一位20多歲的年輕死囚,他的血型和傅彪相同,身體檢查後的多項指標和傅彪非常吻合。傅彪冷了的心一下熱了起來。……9月4日,死囚被執法後,他的健康肝臟迅速送到北京,傅彪在武警總醫院順利完成了肝臟移植手術。這個手術集合了天時、地利、人和種種因素,各方面每個細節都配合到位。”
所有轉載媒體都關心的是著名演員的身體、感受,卻沒有人懷疑他的肝臟來源的合法性,死囚及其親屬的感受。死囚憑什麽要被摘取肝臟?他及其他家人的權利在哪?中國的司法的公證性在哪?每年一萬死囚被處死,那些屍身都到哪去了?從德國死亡醫生哈根斯的 “屍體藝術展覽”、東南亞的“換腎團” 、前臺北市議會議長陳健治的腎、傅彪的肝,都不難找出答案。
國際特赦最近譴責長沙部分中小學生被帶到公判現場“受教育”。這種“恐懼教育”,像極了目前伊拉克綁匪公佈的處決人質錄影的手法一樣,讓人毛骨悚然。中小學生心純思稚,用這種不文明的方式“教育”青少年,這其實是對少年兒童的精神虐待和粗暴的恐嚇。
中國一物兩用的運動會場,怎能營造一個文明、祥和的氣氛呢?
北京的奧運會隆重舉行時,又將是更多的異議人士失去自由的日子。網路作家清水君,最近被一審重判12年徒刑;剛剛出獄的郭振海,呼籲社會關注政治犯的獄中環境,他說,政治犯是犯人裏最次的犯人,比殺人越貨的犯人的待遇還不如。爲了08奧運的“順利”舉行,屆時被處理的異議人士,將會有增無減。
還有,當外國記者上網看消息、發稿時,不要抱怨中國的“智慧型”網路讓你找不著北,連Google都向中國的網管叩頭,你除憤怒之外,就是無奈。
美國民主、人權與勞工局9月15日公佈了《國際宗教自由概要》,10月5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又發表了“2004年年度報告”,這個“概要”和“報告”都對中國嚴重侵犯公民人權的種種政府行爲表達了強烈的關注。
李肇星外長前不久教訓外國記者不懂中國憲法,不配關注中國人權問題。請問熟讀憲法他,爲什麽就不按照憲法,關心那些長久地、全國範圍地發生在他眼皮底下明明白白的中國人權問題?外國人連過問中國人權的權利都沒有,可想而知中國人到底有沒有人權了。
當世界各國選手雲集北京時,他們知道,有多少人爲他們的到來付出了慘重的代價嗎?
中國人需要的是說話的自由、思想的自由、不受恐嚇的自由、安居的自由、遷徙的自由、受教育權利……,而不是粉飾太平,承載不起的沈重奧運。
《勞改通訊》2004第12卷第3期
──轉自《觀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