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研發火蟻藥 須取得許可才能上市
【大紀元10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十四日電)媒體報導近來有許多業者自行研發防治紅火蟻的用藥或偏方,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強調,如果業者自行調配的防治紅火蟻藥劑計畫發展商品上市販售,就須依相關法令規定提出申請,核可後才能上市。
環保署進一步舉例說明,近來坊間有民眾使用中藥配方來防治紅火蟻的入侵,而依照「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任何用於環境衛生用途的殺蟲劑,都須向環保署申請登記,取得許可後,才能製造或輸入,所以業者若未經許可自行販賣中藥配方的防紅火蟻藥,實際上已經觸法,可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
環保署表示,目前已核准四件防治紅火蟻的環境用藥上市,其中二件是一般環境用藥餌劑、二件是液劑;另也已有多家廠商正洽環保署申請中。
只要是業者新申請或增列火蟻防治性能的案件,環保署均會優先辦理,只要申請文件齊全,最快五個工作天內即可核發許可證,也鼓勵社會各界將研究可行的技術提供給政府作為防治參考,但如果自行研發的防治紅火蟻藥劑有上市販賣的打算,呼籲業者仍須依相關規定申請登記、許可,以免觸法。
環保署強調,除專治紅火蟻的藥劑外,民眾也可選用具有防治螞蟻效果的一般殺蟲劑,如需查詢環境衛生用藥品名、廠商,或瞭解防治紅火蟻相關資訊,可至環保署網站點選「紅火蟻相關資訊」查詢,網址為//www.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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