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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桃散裝素食 6成3摻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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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日前突擊檢查傳統市場素食店,抽檢十九件散裝素食中,摻葷的比率高達六成三,消保會指出,目前法律未規定販賣散裝素食需另外標示,容易成為管理漏洞,民眾若怕吃到摻葷的素食,最好少吃散裝貨。

消保會在接獲民眾檢舉後,今年7月間會同衛生署、地方衛生單位,到台北縣市、桃園縣查核六家傳統市場販售素食食品的店家,隨機抽檢十九件素食製品,發現六家業者都有賣不合格的素食。

消保官邱惠美表示,這十九件素食物都是沒有外包裝的散裝製品,當中有十二件被檢驗出含豬、雞肉、牛、魚成分,即六成三含葷;如果是有包裝的素食,上面還有成份標示可供參考,但一般民眾都是買散裝素食回家料理,很可能買到摻葷素食卻不自知。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蕭東銘則表示,目前所有違法業者,都已經開罰,並已全數改進,因此不公布名單。

但據了解,這幾家業者分別位於台北市西藏路與民族東路,中和市健康路,板橋市中正路與南興路,桃園縣中山路。

蕭東銘進一步指出,若衛生管理未出狀況,摻葷的素食最多是標示不實,只要包裝明確標示成分即可,而所謂摻葷,絕大多數只是加入動物萃取物製成的加工黏合劑,並不是真的加入肉類。

不過,因宗教信仰吃全素者,卻不見得這麼認為。邱惠美無奈地表示,散裝素食管理不易,因為就像賣麵包一樣,依法不需另外標示成分,抓不勝抓,成為管理漏洞。而素食又不單純是食品衛生問題,例如因宗教信仰吃全素者,若知道吃葷,還可能造成嚴重心理衝擊。

她表示,如果查獲素食內摻葷,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處罰四到二十萬,若有摻葷事實,而包裝上沒有標示內含葷製品,則可以該法十七條罰三到十五萬。

既然素食摻葷會受重罰,為什麼還是有不少業者冒險摻葷?邱惠美說,這是因為摻葷可以增加口感,台灣素食人口多、市場很大,利之所趨使業者不惜違法摻葷。

專家指出,越是經過加工,外型比較黏稠或越像葷食的,像一些素雞排、素牛排、素香腸、素蝦等,摻葷的風險越高。

消保會這次查獲的葷素食中,經藥物食品檢驗局分離技術從十九件素食中抽離異物後,發現十二件呈現陽性反應,其中三件含魚、五件含牛,兩件含雞、四件含豬,兩件同時含豬與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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