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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性新聞

怪哉!偽造自己的身分證

【大紀元10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吳岳修、張文川╱台北報導〕偽造他人身分證已不稀奇,偽造「自己」的身分證才離奇!

台北市萬華分局日前接獲戶政事務所通報,指徐姓男子涉嫌持有一張偽造身分證,依警方辦案經驗,斷定持用者絕對是冒用他人身分,不料到場一看,才知徐某持有的竟是偽造「自己」的身分證;這下子,警方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大感不解,連萬華第一戶政事務所第二課課長范惠華也指出,從事戶政生涯廿多年,頭一遭遇到當事人持有偽造本人的身分證。

本月4日,徐某至台北市重慶南路的「財團法人金融資料中心」申請辦理個人徵信,當場出示一張身分證;不過,金資中心的客戶向來多屬銀行、金融業界,很少有民眾會跑來要求給自己徵信,工作人員就覺得不太尋常,後來收下徐某的身分證,又覺得證件怪怪的,擔心被歹徒利用,當天就將這張身分證送請萬華第一戶政事務所鑑定。

戶政人員針對這張身分證,找出七項異狀,包括:身分證字體有異、空白身分證號碼不對、印刷字體異常、原印刷字體與正版字體不同、電腦色帶錯誤、中正紀念堂浮水印消失、梅花辨識位置有誤等,從中確認偽造,並認為持有人徐某有問題。

說巧不巧,次(五 )日,徐某竟然自己跑去萬華第一戶政事務所,聲稱自己的身分證被洗壞了,要申請補發,戶政人員機警發覺,他就是那張問題身分證的持有人,暗中向萬華分局報警。

警員到場,徐某大喊冤枉,堅稱去年因搬家不慎損毀原有的身分證,遂向萬華第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獲得這張身分證,不可能是偽品,若它是偽品,那問題出在戶政所,不在他;徐某又說,就算偽造身分證也是為了冒充別人,他何必偽造自己的身分證去「冒充自己」?

警方審視身分證上面記載的資料,一一比對查核,確實都是徐某的資料無誤,這下也覺得徐某所言似有幾分道理。

但戶政人員非常堅定指出,這張身分證百分之百是偽品,也絕非空白瑕疵品外流遭變造。

警方夾在中間,一時拿不定主意,後來認為應採信戶政人員的專業判斷,認定這張身分證係屬偽造,同時翻遍刑法法條,根據身分證正面加蓋的市政府鋼印被判定偽造,遂依刑法偽造文書章則第二一八條規定,偽造盜用公印或公印文,將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想不透的是,民眾若遺失身分證,只要親持戶籍資料至戶政事務所就可申請補發,手續便捷,規費只收兩百元,部分民眾甚至因而擁有多張自己的身分證,補證像吃飯般簡單,一般人實在犯不著「捨易就難」去偽造不具法律效力的本人身分證,除非當事人另有「不得已的苦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