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淳良北京18日電)今年8月以來的中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清查國企產權轉讓行動,在10月中旬達到高潮。聯合組團的檢查組已前往江蘇、浙江等省份,據北京中國新聞週刊指出,引人注目的清查背後,是國資委出資人權益不到位,以及分權設置導致對地方制約乏力的現實。
今年10月8日,中國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對外公開徵求「中央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辦法」的意見。在徵求意見稿中,國資委規定,中央企業在處理重大法律糾紛中,造成企業重大損失並涉嫌犯罪的,相關負責人將被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從今年8月開始,一向保持低調的國資委各種動作突然變得頻繁,先後下達文件近十個之多。10月8日的這次徵求意見稿,只是這一系列文件的一個。而在各類文件頻頻下發的同時,針對各省國資委的大檢查同時啟動。各省接到文件後,分別就今年2月1日以後發生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和國有企業改制行為的企業,開展自查。
報導引述中國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保民說,國資委最近的檢查工作,是國資委清產核資,界定產權,進行業績考核制度,收入分配改革等許多基礎性工作的一部分。國資委將建立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的監督檢查制度,由負責產權轉讓的部門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報導指出,此次檢查,主要針對中央企業在地方上的二級和三級子公司在「主輔分離」和地方國有企業在產權轉讓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來進行。如果查出問題,違規的,按照違規處理;違紀的,按照違紀處理;違法的,按照違法處理,絕不會含糊。但是對於歷史遺留問題,當時認識不清楚、探索性的問題,又反響不大的,要本著「一事一議」,朝前看,不糾纏歷史舊賬的原則去處理。這使得查處出現了兩難局面,也凸顯了有關部門的權力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