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兒子要求推翻販賣疑似毒品供詞
【大紀元10月18日訊】(大紀元浦慧恩綜合報導)時事評論員黃毓民長子,22歲的黃特漢被控販毒案,辯方律師今(18日)早在庭上申請改為不認罪,不過黃特漢承認一項加控的藏有大麻罪。
黃特漢早前承認一項販運類似是危險藥物的物質罪名,案件原本今天(1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宣判。但辯方代表大律師李柱銘在庭上指出, 控方必須要證明被告向第三者販賣疑似危險藥物,才能構成指控,所以被告之前的認罪答辯並不恰當,提出將較早時已承認的一項「販運看似是危險藥物的物質」罪名,改為不認罪。法官退庭考慮後,認為控辯雙方的出庭代表資歷太懸殊,押後至下星期三宣判。被告准以五千元現金以及五千元人事擔保外出。律政司發言人說,由於預計被告會認罪,所以只派檢控主任出庭,下次會改派政府律師上庭。控方在今日的聆訊,亦加控黃特漢一項藏有危險藥物的罪名。
案發於本年9月3日下午6時許,警方在佐敦黃特漢租住的一間賓館單位內,檢獲21.03克及0.7克的兩種白色粉末,看似危險藥物的物質。同時又發現膠樽、吸管、打火機等工具,懷疑用作吸毒之用。後經過證實上述白色粉末為食鹽和中成藥藥丸,雖然不是毒品,但也算觸犯有關罪名。
黃毓民與太太今早亦有到法院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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