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6日訊】(據民視新聞顏加松、林子翔台中報導) 台中縣一名王姓男子因為發生意外落水溺斃,家屬要求理賠時,保險公司以死者驗屍結果含有嗎啡的成份不予理賠,不過法官發現,死者是生前依次喝下三天份的感冒糖漿,才會有嗎啡的反應,因此仍然判賠六百六十萬元。
男子王彥程的表叔,對於自己的親屬身分遭到質疑,感到相當氣憤,他說,王彥程當時確實是喝了感冒糖漿,隨後就傳出不慎落水死亡,保險公司卻因此不願理賠。
王彥程在表哥的家禽屠宰場工作,不過卻因為感冒,一次喝下了三天份的感冒糖漿,隨後就在橋下被人發現遺體。法官調查發現,王彥程的身體確實有嗎啡成份,以及足以致死的酒精成份。不過直接死因應該是落水溺斃,因此判保險公司應該理賠死者家屬六百六十萬元,對此保險公司表示將會繼續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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