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海峽
【大紀元10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十四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吳釗燮今天闡釋「海峽行為準則」的主要內容;他指出,政府提出兩岸須研議「海峽行為準則」的目的,是為避免偶發式衝突,以免演變成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
吳釗燮上午在海峽交流基金會專題演講「重啟兩岸務實協商契機」,他表示,剛結束的中國十六大四中全會的主題,是以「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為主軸。在所通過的文件中可看出,中國已經遭遇必須面對的困擾;然而中國要解決其內部困擾,和平與穩定的外在環境是必要的,台灣可體會中國不斷提出「和平與發展」的理由。
吳釗燮說,中國的外在環境中,台灣根本不是問題,也根本不想成為問題,甚至可提供解決問題的思考方向。但因為兩岸的軍事對峙,使許多人擔心,會因為偶發的爭議事件,讓衝突一發不可收拾。因此,台灣願意和中國一起面對這個情況,共同研議形成「海峽行為準則」。
他表示,「海峽行為準則」的內容,可思考包括軍事人員互訪、資訊交換、緊急救難熱線與通報機制、共同出席國際安全研討會、共同打擊犯罪、不使用武力與不威脅使用武力、不率先攻擊、演習互相通告、軍用航空器不飛越海峽中線、不以雷達鎖定對方航空器與船舶等。
這些內容中,「不率先攻擊、演習互相通告、軍用航空器不飛越海峽中線」是可以不必經過協商就開始實施的「默契」,但有其他部份是須經過協商才能達成。
吳釗燮表示,只要兩岸雙方對於和平與發展有共同的期待,兩岸就必須接觸、協商,以達成「海峽行為準則」的默契或協議,並有利於信心建立機制、非軍事區、和平協議順利推動的環境條件,以共同建構出和平穩定互動架構中的防止軍事衝突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