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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鶴慈:曹天予到底走了多遠

【大紀元10月14日訊】由周國平的自傳到曹天予的往事解讀,問題的關鍵,曹天予是不是告密者,這次我可能再次傾向曹天予的說法,即曹不是告密者,告密是指把已經發生的事情捅上去,但曹天予的揭發是他自己編造出來的,所以準確地說,他應該被稱為誣陷者。要說清這個問題,我也要學一下曹天予,交待一下材料的來源。我的材料來源幾乎全部來自曹天予,即曹的文章《周國平“自傳”與往事解讀》,特別是他從幾百萬材料中選出的幾千字。曹天予在文字的取捨上下了功夫,他的文中引了大量的來信和他寫的信,幾封信幾乎是引用了原文,但四月四號給郭沫若的信卻沒有引一行字,他寫道:“4.4給郭沫若寫了一信。說要找他聊天,談幾件事。當時企圖是:(1)把郭世英的事全盤告訴他父親;(2)表明自己與他有界限。自己一貫想拉他擺脫張影響、讓他搞馬列主義的。(3)他家裏應設法讓他離開張”。沒有信的內容,只有企圖,從他用兩個信封給郭沫若寫信,怕秘書看見,可以證明不是只想“找他(郭沫若)聊聊天”,談幾件事,而是已經把“把郭世英的事全盤告訴他父親”。既然是“全盤”,就肯定包括X。所以,在四月四號,曹天予已經把X的事情捅了出去。沒有引用一個字的另一封信是他六七年五月四號的申訴信:“以及我1967年5月4日寫給中央文革陳伯達申訴信的原件,上面蓋有“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局轉來:來信字第529號”及“北京市革命委員會接待組辦信小組:1967.7.23收。申字第13951號”等紅色公章。看到這封轉發過的信,我若有所悟:1967年7月那次神秘的保外就醫,是否與這封信有關呢?”,但內容一字未提,四萬多字的文章中也沒有引一句,為什麼在你的這篇申辯材料中,不引用你當年的申訴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大量引用你的檢查,是你在“特定的背景”,“被指定的調子”,“被迫成的” 檢查,而對出自內心的,為自己的辯護卻一字不用。

曹提到了給陳伯達寫信的事,使我想到了八零年淩雲(公安部部長),徐子榮(公安部副部長)給孫經武父親的回信,信中提到在文革中,謝富治和李震為X的事攻擊淩雲和徐子榮,說他們包庇了反革命,欺騙了周總理,使這些反革命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因此文革中,加重了對我和孫經武的處理。這兩件事有沒有聯繫我不能肯定,所以提出這個問題,一是因為時間上的吻合,二是因為你和陳伯達,謝富治的對立面是一致的。你的矛頭指向的是舊北京市市委,舊北大領導,舊公檢法,不知道你的申訴信寫了什麼,得到了“神秘的保外就醫”的獎勵。至於說到包庇反革命,欺騙總理,是不是指當時公安部沒有按你的指控定罪?這些只是疑問,弄清問題的方法就是把你的申訴信的原件公開,退一步也可由劉冰雁(曾為你平反出過大力),林春(你的妻子)出面,請幾個和你我沒什麼瓜葛,又有公信力的人一起看看申訴信。

不管曹怎麼用心地在文字上取捨,他還是露出了一個誣陷者的真面目。看了周國平的自傳,我認為六四年批判曹天予提到的“1963年2月,郭世英和張鶴慈、孫經武等人結成X小組,周國平、曹天予沒有參加。曹天予出席了×的成立會議,提出不成立有形組織、不出版有形刊物、不制定成文綱領、訂立保密規則等建議,均被採納”。這些事根本不存在,認為是批判會上的不實之辭,再也沒想到是曹天予自己編的。當X被視為洪水猛獸時,一般情理,人們該躲得遠遠的才是,曹天予為什麼要給自己編這些謊話,這的確大出我的意外,但現在分析一下,清清楚楚地看出曹天予的陰險狡詐。在X問題上,曹天予充其量也只是知情不舉,經過謊話改裝後的他,罪名也大不過是知情不舉,他沒有多大損失,但這些謊話卻能使他撈到不少好處,一是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請他,求他威脅他,他不為所動,沒有參加X,二是他勸我們不要搞組織,不搞刊物,不搞政治等等,這些都是他在公安人員處可以表功的,三是他可以在周國平,方小早類似的人中吹吹牛,自詡為X的靈魂,最重要的是,他這些謊話是對我們殺傷力極大的誣陷,X只是四個年輕人辦的一個文藝的手抄刊物,根本談不上什麼組織(受愛倫堡《人,歲月,生活》的影響,一群反叛的青年藝術家聚會在巴黎的洛東達酒館),二月十二號在我家後的小樹林,聊天似的商定了X的成立。經曹天予的編造,變成了一個有正式成立會,有宣誓,要制定全面保密計畫,對洩密者進行威脅,要訂立攻守同盟等等,說白了,就是成立了一個反革命集團。曹天予對成立會有詳細的描述:“在五道口餐廳開所謂“成立會”輪流表示態度(宣誓?)時,我也在場。(共五人:孫、張、郭、葉、我)。最後輪到我,我表示我不參加,不幹。張火了:你不參加你來幹什麼?我:那我就走。張:你走也不行,出了事也跑不了你。 你是幕後軍師,是主謀!我:要是那樣,那我先去交代(當時弄僵了)。我後來又說:我只希望你們出了事別連累我,我是不會去檢舉的。張也表示這可以,說:把你牽出來,你是出過問題的,我們也沒好處。只有使問題嚴重。於是,事實上訂了攻守同盟”。第五個講話的他和以後的對話都寫得很清楚,但前面四個人的話(或誓詞)沒有提一個字。現在他可以不提,但六三年他在公安部的揭發就不能不提,他既然編了個成立會,編了一個五個人的表態(或宣誓),他就必須為公安部編上具體的內容。這裏曹編的每一個字都是誣陷,在他的八個口袋,幾百萬字中的材料中應該能找到。二月二十號的成立會是不存在的,除了郭世英死了,還有孫經武和葉蓉青可以證明,帶公安部大印的材料上也很清楚,X成立於二月十二號,曹天予的二月二十號的成立如果是真的,只有兩個可能,一是公安部故意改動了時間,把二十號說成十二號,但二月十二號不是什麼特殊的日子,公安部的改動沒有任何意義,改動是為了要做文章,公安部沒有在二月十二號這個時間上有任何發揮。第二個可能就是我們四個人一起騙了公安部,在周恩來親自過問,公安部七十多天的審訊中,有關X的案情,公安部是全部清楚地掌握的,更何況有你的成立會宣誓,保密條例等等的具體指控,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不可能滑過去,最後公安部的結論仍是X成立於二月十二號。這證明了公安部對你的這一揭發是否定的,就是說,這是誣告。

這些還都是他自己講的,實際上,他向公安部的揭發中應遠不止如此,他對他自己都可以鬼話連篇,對他所謂的摯友郭世英和沒什麼交情的張鶴慈,孫經武,想來是很難不發揮些創造力的。

再談關於外逃的事,在五一郭世英想自殺,失蹤,家裏四處找人的混亂中,曹天予看准了時機捏造了我們企圖外逃,而對他幸運的是,在他的陷害後。使形勢變得異常緊張,郭家有武裝巡邏,我們背後有盯梢,這使我們真的想起了外逃。

現在最重要的是弄清時間,曹告發時我們並沒有想到外逃,他看了我的《誰是誰非》的文章,引用了些對他有利的說法,但卻沒有引用最關鍵的一條,就是我在質疑周國平時說,五月初以前,郭世英沒有外逃的想法:“實際情況是, 郭世英過去從沒有想過出國, 但他對我和孫經武的出國表示支持. 最初的想法, 他認為中國貧窮落後, 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 必須犧牲少數人的發展. 所以他認為我們不適合留在國內. 後來這個想法雖有變化, 但是他還是想在國內有所作為. 他是我所知的最早的所謂”體制內改革者””。另一個關鍵一條是,曹天予不應該知道我們想外逃的事,這一點他承認了:“周說他找陳是因為我告訴他郭張“試圖偷越國境,被發現了”, 這純屬無中生有。我已在4月23日與世英“絕交”,他們的意向怎麼能知道?有什麼管道?”。那麼再看看曹天予文章中的另一個說法:“4.19中午,遇見郭。郭告訴我,他給我寫了好多信,都撕了。於是就出去了。我要他樂觀些。他說過去學外交不想幹是傻子。

我:你要出國,那機會不是很好嗎?他:那時我還沒有像現在這樣,只覺得搞外交拘束。要現在,那是求之不得了。4.21、4.22,我見郭與張一直在一起。我懷疑他們已經幹了什麼事了,於4.23 把郭的書籍等等以及書信全還給郭,以示絕交。郭的臉色白了。但第二天又送來一本張鶴慈的“存在主義簡史”。我看了,直到4. 29才還郭。那以後,郭成天不在校。我一想我這“絕交”可能更會激郭亂幹(叛國),心中驚慌,但又不知如何措施”。既然他承認不知道我們計畫外逃,但從文章中看“我懷疑他們已經幹了什麼事了,可能更會激郭亂幹(叛國)”。我真想知道他有什麼特異功能,僅從我和郭世英一直在一起就能推斷出來我們一直要叛國,這次總不能又推到周國平身上了。如果我們在五月一6號以前真有外逃計畫,我們第一個要瞞的就應該是那個告過密的曹天予。四月份曹天予說我們企圖叛國的根據是什麼,所以五月五號曹天予告訴周國平,我們外逃被發現,這個說法是成立的。因為他四月份就認為我們要叛逃,或說就編造我們要叛逃。曹說四月二十三號跟郭已經絕交,他已經不知道我們的意向,再看他五月七號找於立群:“當她聽到我說從周國平處得知他們要外逃(不是一般地說說要“出去”,那是郭與我時不時掛在嘴上的,而是真的、馬上要幹、會被視為“叛國”的那種“外逃”)時,神情十分緊張,仔仔細細地問了前前後後。當她確信此事為真時,表情絕望悲憤”。於立群是仔仔細細問了前前後後,而為了讓她確信此事,你也應該是仔仔細細地回答了前前後後。但你都回答了什麼呢?回答了什麼能使她確信,能使她絕望悲憤呢?你對外逃前後有兩個說法,一是說你說你不知道我們要出逃,只是周國平告訴了你一句話,這一句話再仔仔細細,前前後後也不能使於立群確信此事,另一說是你又說“四月份郭與張一直在一起,我懷疑他們已經幹了什麼事了”和“我一想我這“絕交”可能更會激郭亂幹(叛國)”。你自己都是“懷疑”,“可能”,又怎麼能讓於立群確信呢?那麼,為了使於立群確信,你仔仔細細,前前後後又編了些什麼謊話呢?五月六號後,我和郭世英有企圖外逃的幾天,我們沒有任何動作,只是說了說,孫經武回京後,大家一商量,就放棄了外逃的打算。你又怎麼能夠仔仔細細,又何來的前前後後呢?

第三個主要陷害就是地下政治,曹說:“張嚮往英美自由主義資本主義,並有搞地下政治的衝動”,他又說:“我把自己定位在搞學術、在哲學上、理論上進行思想鬥爭的學者,對地下政治不感興趣,對他們的衝動也一再勸阻”。他在給公安部的揭發中,如果用的是“地下政治的衝動”這種詞,公安部肯定會退回去讓他重寫。更重要的是,他沒說清楚我們的地下政治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對他們的衝動也一再勸阻”,那麼是哪些衝動?證明這是誣告也很容易,象他陷害郭世英和我偷機密檔一樣,公安部在給我們的定案中,對曹天予揭發的這些,公安部門都沒有收單,這就是誣陷的最好明證。

你的誣陷在你自己公佈的材料中,已經夠說明問題了,在你未公佈的材料中,應該更多。在你的文章中,你把一個年輕藝術愛好者的聚會,一個溫和的的X,變成了一個極端的地下政治組織,你把幾個在思想言論上離經叛道的年輕人,變成“抓進去也不怕,只要能發生社會影響就行”的激烈的對抗者,你把一個外逃的企圖變成了“而是真的、馬上要幹、會被視為“叛國”的那種“外逃”,你使問題變得尖銳,變得迫在眉睫,使公安部門必須馬上出手制止,就是你這些陷害,誣告,把你的所謂“摯友”,郭世英推向火坑,使不滿二十歲的我在勞改隊度過了十六個春秋。

你在文革後,利用人們對文革的痛恨和對受害者的同情,把自己裝扮成X案中的唯一受害者,事實是,我們進公安局後,你仍在大學讀書,在追求女生。六四年你的被批判,起因也並不是因為X。平反中,你說X中真正惹事的,因家庭背景而未受處罰,你因為家庭出身不好,反而受到牽連。平反中,你用X一案撈了不少好處,事實是,郭世英為此付出了年輕的生命,我和孫經武付出了人生中最寶貴的十幾年,而這一切,源於你的捏造陷害,這惡毒的一擊。

喜歡走法律途徑的曹天予,你想不想再走一回呢?我是不會主動提出的,因為你不配。撥開畫皮,對你進行道德審判,我想已經足夠了,但你如果想試試,不論在中國,美國或者澳大利亞,我都會奉陪到底。

--轉載自《新世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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