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王朝——清初科場案
貪污受賄,發財機會
科舉本來是用來招攬天下良才的考試,可惜往往由於貪污受賄,驅使朝廷不能錄取有真才實學之士。順治十四年(一六五七),爆發了罕見的大型科場案,而案發之地乃北闈(順天府)科場。
考官李振鄴、張我朴等公開受賄,取盡京官三品以上的子弟。十一月十一日順治諭禮部:「今年順天鄉試,發榜後物議沸騰,同考官李振鄴等,中試舉人田耜等,賄賂關節,已經審實正法。其餘中式各卷,豈皆文理平通,盡無情弊為爾部即將順天鄉試中式舉人,速傳來京,候朕親行復試,不許遲延規避。」
試題全由順治欽定,在太和門復試。考生由八旗親兵押入考場,皇帝親自監試。結果,八人被革去舉人之名。
「貢院」變「賣完」
半年後,丁酉科江南鄉試又爆發貪贓舞弊事端。順治大怒:「方獲(江南主考)經朕面諭,尚敢如此,殊屬可惡。」落第的士子們群集在貢院門外,將門上「貢院」兩字的「貢」字中間加「四」變「賣」字;「院」字用紙貼去耳朵旁變「完」字,即「賣完」。
順治十五年(一六五八),順治皇帝在中南海瀛台親試該科江南中式的正副榜舉子。每舉人都身帶刑具,由軍校持刀監視。這次吳珂鳴文列第一,當了解元,其中「不為朝廷不甚愛惜之官,亦不受鄉黨無足輕重之譽」句,直顯其有宰相之風。另外,結果公佈二十四人罰停會試;十四人文理不通,革除舉人之名。
交白卷
更為轟動的是吳兆騫交白卷一事。此人文章「驚才絕艷」,但當他看到如同刑場的考場時,感慨萬端,把筆一扔,說:「焉有吳兆騫而以一舉人行賄的嗎?」很清高的情操!結果被發配充軍到寧古塔,他在遠方寫盡令人迴腸蕩氣,摧人淚下之詩詞,例如:「薄命長辭知己別,問人生到此凄涼否為千萬恨,為君剖。」於康熙二十年,他終奉詔賜還,就這樣在塞外度過了二十三個寒暑。
清廷廢除科舉制度
一九零五年九月二日,清政府發布“上諭”,宣佈「自丙午(一九零六年)科為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科舉考試興起於隋朝,發展於唐宋,完善於明清。其主要程式是:初級為院試,在府一級地方上進行,合格者稱「生員」,習慣上叫「秀才」。第二級為鄉試,在各省城舉行,由生員參加。錄取後稱「舉人」。第三級為會試,在京城進行,由舉人參加,錄取後稱貢生,貢生經過殿試(也叫廷試),錄取後即是進士。進士按成績分為三甲(等):一甲三人,依次為狀元、榜眼、探花(又稱傳臚),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稱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稱賜同進士出身。試題皆出自四書、五經,文體主要是八股文。
清政府至光緒三十一年(一九零五年)廢科舉制時,其間有狀元一百一十四人。歷史上最後一個狀元為清光緒三十年(西元一九零四年)甲辰科的劉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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