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礁層主權 台灣主動出擊
【大紀元10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平宇╱台北報導〕聯合國正在推動一項確認各國大陸礁層所有權的國際協議,由於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為擔心中國藉機將台灣所屬的大陸礁層劃入中國所屬範圍內,外交部也正展開一項「正視大陸礁層主權」計畫,希望透過友邦主張我國礁層主權。
聯國推動 確認礁層主權
聯合國已要求會員國在公元2009年5月前向「大陸礁層界線委員會」提交「大陸礁層延伸申請」。依據「海洋法公約」第七十六條規定,沿海國大陸礁層包括其領海外,依其陸地領土的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緣外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由領海寬度基線到大陸棚外緣距離不到二百海里者,擴展到二百海里;超過兩百海里者,應依規定方式劃定大陸邊外緣,且不應超過三百五十海里或連接二千五百公尺等深線一百海里。
外交部研究設計委員會主委楊黃美幸昨日表示,外交部已就「正視大陸礁層主權」問題進行專案研究。
台灣雖非聯合國成員,但為有效主張所屬的大陸礁層主權,並預防他國侵害我主權,政府相關單位正努力中。
楊黃美幸說,我國大陸礁層是否擴展超過二百海里,須由內政部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目前還不能確定;但若調查超過二百海里,屆時將考慮透過友邦向聯合國提出申請,主張台灣在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所享主權權利,以免被登記納入中國勢力範圍。
交涉劃界 尋求跨國合作
楊黃美幸表示,如從台灣有效轄境加以延伸,大陸礁層向北可延伸至東海及黃海,與中、日、韓三國大陸礁層重疊。向東則可延伸至少二百海里,與日、菲兩國重疊;向西則與中國幾乎完全重疊。
我方對海域內跨國性相關合作方案都不排除,但在中國對我敵意甚深情況下,將積極尋求與日、菲結盟。
她指出,由於台灣國際處境特殊,在主張海洋法公約及其規定時有一定困難;與鄰國交涉又遭中國干預;加以釣魚台群島主權爭議等,導致劃界始終困難。
但外交部主張,台灣在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所享主權,須依已公佈之海洋法行使。
依照海洋法,相關權利包括在區域內進行油氣天然資源探勘、開採、漁撈;嚴格執法驅離或扣捕進入作業的外國漁船;對有侵犯主權的外國行為提出嚴正抗議等。
楊黃美幸說,外交部正設法主動將台灣的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以及與鄰國重疊海域劃界的主張通知相關國家,並積極透過雙邊關係交涉劃界事宜。
此外,相關部會也將加速大陸礁層調查,若確有超過二百海里,將考慮透過友邦向聯合國提出台灣的大陸礁層主張;對任何可能侵害台灣的大陸礁層主權的申請案,也將透過友邦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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