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 美國眾議院就「修憲禁止同性戀結婚」一案進行表決,結果以227反對、186贊成的投票結果,沒有過關。
這項修憲法案要通過必須獲得眾院三分之二的議員支持才行。這是繼7月、參院提出「修憲以定義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的事」表決失敗之後,國會再次就同一法案表決沒有過關的案子。
政治觀察家認為,國會議員在大選前表決同性戀相關議題,政治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同性戀是否可以結婚的問題在美國政壇及社會形成一個支持與反對、壁壘分明的對立。
今年初,舊金山市長率先同意發放同性戀結婚證書,更是掀起輿論熱烈辯論,直到加州最高法院介入,下令禁止發放同性戀結婚證書,事件才告一段落。
不過,「同性戀到底是否可以結婚」在美國依舊是一個敏感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