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在幕後包庇王懷忠?
【大紀元1月9日訊】亞洲時報曾慧燕1月8日報導﹐在濟南中級人民法院於去年12月29日對王懷忠一審作出死刑判決後,中國2003年的“反腐敗”行動可謂落幕,餘下的問題就是“誰包庇王懷忠?”。中國官方新華網一連數天刊登網友文章談論此問題,似乎意有所指。
新華網在2002年12月尾起,一連刊載了數名網友的文章,以“王懷忠擺不平中紀委擺平了誰?”、“誰為王懷忠‘邊貪邊升’負責任”、“誰給了王懷忠這麼大的能量”等等為題,高調質疑王懷忠背後有更高層人士為其撐腰,才能使王能夠有恃無恐,某些網友矛頭更直指地方檢紀委、甚至安徽省委書記一把手王太華。
1月4日,新華網刊登了一篇署名“王海波”的文章,尖銳地提出“一個最發人深省的問題”:“王懷忠連中紀委都想‘擺平’,那麼在當上副省長之前,他的屢次被查,是真的查無實據,還是被他輕易‘擺平’?”
該文指出,王懷忠得知中紀委專案組進駐安徽,即將對他展開調查,他竟籌資200萬元,試圖以此“擺平”中紀委。結果,王懷忠的瘋狂舉動反而加快了他被查處的進程。但很明顯,如果他之前不是試過類似的手法得逞,他決不會做這件“看起來很愚蠢”的事情。
該文直指: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貪官們之所以頂著風爬上了很高的位子,還依舊瘋狂斂財。一是仗著自己有權,總以為不可能撞到“槍口”上;再就是幾次三番的不疼不癢的調查、處理使其無所畏懼。
這篇在新華網上的文章指出:一個王懷忠,在任亳州市委書記時就風言風語,假如那時有關組織、部門稍微警惕和認真一些,也就不會讓他爬到阜陽市委書記、安徽省副省長的高位上來給國家和人民的事業造更多的孽。
另外,有網友稱,“由王懷忠妄想“擺平”中紀委來看,好多級別很高的腐敗分子,在爬上了高位之前,也一定“擺平”過地方的紀檢委……換句話說,正是個別地方紀檢委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貪官更加膽大妄為。”
更有網友引述老幹部的話,質疑“不就一個王懷忠,咋就能影響到這麼大的一個城市呢?還能影響好幾年呢,誰給他這麼大的能量呢?”
2001 年5月17日至24日,當時仍任國家主席的江澤民曾在當時的組織部部長,現任國家副主席的曾慶紅、以及安徽省委書記王太華陪同下,於安徽進行考察。對於江澤民此活動,新華網在5月24日有如下的報道:“江澤民……瞭解到群眾的生產和生活條件不斷改善時,他十分高興。
“ 江澤民表示,安徽省委、省政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央的各項工作部署,帶領全省廣大幹部群眾艱苦奮鬥,開拓進取,努力推進社會主義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兩個文明建設都取得了新的成績。”
但實情是,安徽省並不如江澤民看到的如此全然一片光明。就拿阜陽市來說,王懷忠在此發跡,他曾任該市市長和市委書記。亞洲時報在線走訪阜陽時,發現該地上下官員一起大搞錢權交易,跑官送禮,貪贓枉法;並大搞形象工程,欺騙上級;這些貪官包括安徽省前政法委副書記李和中、前阜陽市市長肖作新、原阜南縣委書記殷光立、原淮北市副市長王漢卿等人。
南京大學專門研究農村問題的劉教授則認為,像阜陽市這類上下級官員一起貪污腐敗的問題,“其實在全國農村很是普遍,村裏騙鄉裡。鄉裏騙縣裡。縣裡騙省裡,省裡再去騙中央,到最後是上行下效。”
“一把手”隻手遮天的權力失衡情況,使腐敗情況更趨惡化,這在中國早已是公認的事實。以瀋陽“慕馬”腐敗大案為例,涉案人員中就有17人是黨政部門“一把手”,且全都來自法院、財政局、土地規劃局、國資局、煙草專賣局、物價局等“要害”部門。
中央黨校祝彥博士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就必須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切實實行“黨內民主”。也有黨建專家認為,每一個黨員和黨的領導幹部都要主動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不可允許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
在 “黨內民主”和“政治體制改革”前,“黨內監督條”條例可能就是當局反腐的武器。中共中央政治局於2003年12月23日舉行會議,部署了2004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並討論《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稿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稿。會議同意2004年1月召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這條“黨內監督條例”,目的可能就是要針對這種地方腐敗官員官官相衛的情況。
從安徽省副省長的位子上東窗事發,王懷忠家庭總資產達941萬餘元,除去受賄所得及正常收入88.1萬元,王懷忠還對其擁有的價值人民幣480.58萬元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另據檢察機關查明,1998年9月到1999年8月,不到一年時間裏王懷忠就受賄200多萬元。(//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