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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元特稿

湖南女教師黃靜命案記錄報告

【大紀元1月5日訊】■簡介

《湖南女教師黃靜命案記錄報告》(楊銀波/編撰),全長19083字(其搜集、裁剪、咨詢、編輯的背景資料長達76萬餘字),系2003年中國著名個案——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臨豐小學女音樂教師黃靜「2·24命案」——之民間獨立報告。本報告記錄的歷史跨度為:2003年2月23日上午~2003年12月28日14時49分。下面,我們來簡單認識本案14位重要人物。

◆黃靜:女,21歲,身高1.62米,1982年9月27日出生,漢族,湖南省湘潭市人,信仰佛教,暱稱「靜靜」、「靜兒」,曾用網名「林中鳥」。1987年9月~1993年6月,黃靜在湘潭市響塘鄉中心小學學習、畢業。1993年9月~1996年6月,黃靜在湘潭市響塘中學初中學習、畢業。1996年6月,黃靜以音樂特長生、文化成績湘潭市第一名、體育成績29.5分(總分30分)的優異成績被湖南省第一師範學校錄取。1996年9月~1999年6月,黃靜在湖南省第一師範學校學習、畢業。1999年8月~2003年2月24日,黃靜在湘潭市雨湖區臨豐小學擔任音樂專職教師。在此過程中,1999年9月~2002年6月,黃靜在湘潭市教育學院音樂專科學習、畢業;2002年8月~2003年2月,黃靜在中央音樂學院函授本科在讀,並兼任湘潭市音樂學會會員及湘潭市鋼琴協會理事。在湘潭市臨豐小學任教期間,她曾被評為先進教育工作者、家長委員會最受歡迎的優秀教師、音樂學科骨幹教師,並獲得過個人才藝展示區級一等獎、市級二等獎、青年教師賽課市級二等獎等榮譽。黃靜身體強健,一直是學校藍球隊、排球隊的主力,並為長跑能手,也是健美操運動員,從無心臟病史。且有一定才藝,除小提琴、長笛、舞蹈、聲樂、教學、創作、論文之外,她還有著極高的鋼琴彈奏技巧(國家十級)。

◆姜俊武:男,25歲,1978年1月22日出生,漢族,湖南省瀏陽市人,大專文化,身份證號碼:430302197801221577。姜俊武系湘潭市國稅局雨湖區分局管理三科副科長,住湘潭市國稅局宿舍新樓四棟一單元二樓。2002年5月,經臨豐小學校長戴燦榮介紹,姜俊武與黃靜認識。黃靜曾在日記中寫道:「姜俊武不會放過我,逃吧,逃吧,逃!」2003年2月24日凌晨,姜俊武在臨豐小學黃靜的宿舍內與黃靜同睡一床。當天上午,黃靜被人發現「裸死」於小學宿舍,全身覆蓋折疊平整的棉被,遺體(雙手、雙腿、胸、頸等)有多處多類傷痕,現場的衛生紙團遺留有男性精液。姜俊武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姦等重大犯罪嫌疑,現羈押於湘潭市看守所。

黃國華:男,黃靜的父親,北京市政三公司駐廣州分公司職員。

黃淑華:女,黃靜的母親,52歲,1951年6月出生,湖南省湘潭市人,大專文化,中共黨員。1970年2月,黃淑華參加教育工作,從1970年到2001年上學期一直在湖南省湘潭市響塘鄉聯校任教,其中任中小學校長職務19年。曾兼任過響塘鄉聯校黨支部組織委員、函授輔導專幹、響塘中學黨支部書記等職務,多次被評為出席鄉、縣、市級的先進教育工作者。2001年下學期至今在湘潭市響水鄉聯校響水中學任教。

黃惠芳:女,黃靜的姐姐,湖南省長沙市勞動西路257號生產一部工作人員。

姜金有:男,姜俊武的父親,湖南省湘潭市國稅局紀檢組長(國稅局第四把手)。

劉葡英:女,姜俊武的母親,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平政路辦事處主任(2003年9月3日之前已辦理退休手續)。

吳建群:男,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區分局法檢所法醫鑒定二室法醫。

曾曉冠:男,湖南省公安廳法醫。

莫業付:男,湖南省公安廳法醫。

宋任宇:男,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區分局平政路派出所所長。

袁革林:男,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區分局平政路派出所副所長。

何永奇:男,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區分局刑偵隊長。

  

戴燦榮:女,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臨豐小學校長(2003年10月25日之前已調走)。

■重要背景:黃淑華對黃靜和姜俊武性格、關係以及對本案辦案者的瞭解

摘自2003年11月2日下午黃淑華於廣東省中山大學南校區接受中山大學「性別教育論壇」艾曉明教授採訪的錄音資料:

◆姜俊武好玩牌賭博、打電游,經常是通宵達旦,徹夜不歸的。他與同夥有十個鐵哥們。姜的父母經常在深夜去尋兒子,所以姜母想要給兒子找一個好對像管教他。姜有這些陋習,所以黃靜不能夠接受。我女兒那個時候才二十,姜俊武已二十六七了,姜俊武每次約黃靜都說他等不及了,要強行與黃靜發生關係。我委婉地讓戴(燦榮)轉告,要姜不要再找我女兒了。所以姜俊武為什麼會留宿於黃靜房間?這是一個怪事情!黃靜二十三日出門的時候,她告訴我,與姜俊武沒什麼關係了。姜俊武問我女兒要她的房門鑰匙,我女兒從來就沒有給他鑰匙。當晚黃靜如果是清醒的,她絕對不可能讓姜俊武在這裡留宿。

◆我女兒的手臂力、腿力都很大,一個人強姦是不能制服她的。我女兒很剛強,而且她自我保護意識還是很強的。黃靜發現姜俊武要強姦她的話她會很惱火、很氣憤,如果黃靜沒有昏迷、很清醒的狀態下,姜俊武是不會得逞的,我女兒也不會死。我女兒會自救,她會打電話出來。那天晚上到死她也一直沒有一個電話、沒有一個信息給我,說明她是被人控制了。黃靜性格堅強,她不會自殺,一般情況下自救能力是很強的,可幾個小時就這麼不明不白地死了,我一定要查清她的死因。因為我一直很相信公安、法醫,我把性侵犯的強姦證據交給吳(建群)法醫,所有我能想到的能作為物證的我都交給他,並問吳法醫,你把你認為有用的證據都拿走,吳說沒有了、不用拿了。我以為公安就會立案、抓兇手,查清女兒的死因,為我女兒申冤,可是結果卻恰恰相反。

◆目前最難的是人為的干擾的確太大。收集證據本是公安人員的職責,但案發後,我相信公安,把現場證據交給他們,而他們卻人為地毀滅證據,幫罪犯開脫罪行。在辦案過程中,某些公安執法人員沒有嚴格地按法律程序辦事,掩蓋事實,導致黃靜案三個多月不立案,證據流失,犯罪嫌疑人串供,錯過了辦案的最佳時期,難找突破口。隨著時間的流失,會導致人為的懸案。我從雨湖區公安分局到湘潭市公安局、檢察院、人民政府、政法委、人大反映情況,沒人受理,沒人主持這個公道了。第二,是法醫鑒定問題。下結論、蓋章子,這個權力是很起作用的,他想寫什麼意見就寫什麼意見,沒有辦法,嚴重失控。黃靜案雖走了司法程序,但目前最難的還是證據問題,關鍵還是法醫鑒定。中山大學否定病死,公安不採信,那麼就有必要再進一步鑒定查明死因。官方又不給委託手續,老百姓難以討回公道。第三,是官官相護,形成集體舞弊,下級向上級假匯報,上面來的辦案人員,只要下面人員把他們招待好,就要得了,根本不會深入實際,一級一級假匯報。違法人員得不到懲治,黃靜案就難以進展。

■湖南女教師黃靜命案記錄報告(2003年)

2月23日 當天上午,黃靜在家裡彈鋼琴、唱歌跳舞。北京時間15時,姜俊武將黃靜接到離家20多里的臨豐小學。16時~17時,黃靜輔導學生周盼彈鋼琴。18時,黃靜在學校吹笛子。傍晚,黃靜給母親黃淑華打電話,說2月24日7時還要輔導學校鼓號隊訓練,所以向母親請求晚上不回家了。黃淑華同意了。以下的話是姜俊武後來的說辭(用第三人稱,打中括號):[2月23日19時左右,他將黃靜從學校哄去與他的四個男性社會朋友一起吃晚飯。晚飯後,姜俊武再三地將黃靜勸到朋友譚靜家,他們玩牌,黃靜一個人在沙發上躺睡。]

2月24日 姜俊武後來的說辭:[2月24日2時30分,他將黃靜送回宿舍,直至2月24日7時左右他始終與黃靜在一起。姜俊武說:「我是6時50分聽到手機響後起床、穿衣、洗漱,離開時還與她講了話。到了9時左右,我返回臨豐小學告知戴燦榮校長黃靜可能出事的消息。因為我離開後給黃靜打了個電話,黃靜卻沒有接。」](備註:2月24日2時左右,住在黃靜樓下的體育老師於波的母親聽見了沉重的腳步聲,從一樓一直到六樓,停下,門使勁地撞到牆上,之後終於安靜下來。)

姜俊武跟戴燦榮說了一通之後,戴燦榮問姜俊武:「黃靜是不是沒有住在裡面?」姜俊武肯定地回答:2月24日6時50分他才離開,黃靜一定在房間裡。姜俊武請來學校裡的兩名建築工人,一名工人從樓頂放下繩子,一名工人從樓頂下到黃靜廚房的窗戶,從窗戶鑽進了房間。這名工人一開門,就說人已經死了。之後,戴燦榮進到了房間。黃靜躺在床上,被子一直蓋過了鼻樑,揭開被子發現她的臉蒼白、冰涼,身上沒穿衣服。當時姜俊武往房間裡看了看,然後就一直坐在樓道中間,不和人講話。該校女教師馮巧雲(住在黃靜對面)是接下來進去的人,進去後她發現:黃靜已經死亡,臉是白的,嘴是烏的。

北京時間9時20分,湘潭市中心醫院120急救中心接到呼救電話。9時30分,急救人員趕到出事地點——臨豐小學教師宿舍6樓。湘潭市急救中心醫師李初福發現:黃靜死時顯得有幾分蹊翹,全身赤裸,被子覆蓋整齊。急救記錄上記錄著「已死多時,全身皮膚淤斑,散見斑塊」。隨後,雨湖區公安分局平政路派出所警察和雨湖區公安分局法醫吳建群趕到現場。雨湖區公安分局並未按照重大刑事案件偵破的基本程序派員封鎖、勘察現場,而雨湖區平政路派出所的警察也沒有深入細緻地勘察現場,提取物證和詢問證人,更無視現場的諸多疑點和案發前後的蹊蹺現象。10時許,吳建群對屍體進行了初步檢驗,作出「死者身上無致命傷,排除他殺」的結論。因此,不予立案,並證明姜俊武不在死亡現場,不需負法律責任。

10時多,湘潭市雨湖區教育局副局長張輝給黃靜母親黃淑華打電話,要她馬上趕快到臨豐小學去,說黃靜出事情了。10時50分,黃淑華打出租車趕到了學校。到學校的時候,學校就有兩個老師守在校門口等她,要她到辦公室去。黃淑華以為黃靜在辦公室裡。辦公室有雨湖區教育局的領導,他們看著她都沒做聲。黃淑華問:「我孩子在什麼地方?出什麼事情了?」他們沒做聲。黃淑華問:「是不是我孩子犯錯了?」張輝也在辦公室,他對黃淑華說:「你女兒是個好妹子,她不會犯錯。」黃淑華問:「那什麼情況?」張輝說:「她病了。」黃淑華追問:「我女兒在什麼地方?是在醫院還是教室?」他們就說在黃靜宿舍裡。

黃淑華就趕快往黃靜宿舍跑。到樓上,只見客廳裡圍著很多人,很亂。她走近黃靜床前,看到黃靜睜著眼睛,頭髮很亂,被子蓋過鼻樑。她趕快伸手去摸,額頭、臉都是冰冷的。一看,沒穿上衣,再一看,下面也沒穿褲子。她呼喊黃靜,見黃靜左嘴角流出少量血水,再看黃靜雙手雙臂有被手抓傷的痕跡。她扶黃靜穿衣服,扶頭腳動,手腳都僵硬了,有破皮傷,有出血傷,有紅腫傷,有青紫傷,有針扎的傷,有手指抓的傷,頭部、背部、頸部,到處都是傷,紅的,紫的,左右兩邊的傷顏色不一樣,左邊是烏紫色,右邊淺一點,左手掌整個青紫,還有五六個挫傷眼。這時,臨豐小學校長戴燦榮說:「黃靜是心臟病搶救無效死亡的。」黃淑華問:「是什麼時候搶救的?」戴燦榮說:「是120的醫生搶救的。」遂拿了一個票給黃淑華看,是120出車的票。黃淑華又問:「我女兒沒穿衣服是啥回事?」戴燦榮說可能是搶救的時候醫生脫下來的。黃淑華再問:「手上的抓傷是怎麼回事?」戴燦榮說:「可能是他們搶救的時候抓傷的。」(備註:後來黃淑華問了120的那個醫生李初福,李初福說他們根本就沒有搶救,他們來的時候,黃靜就已死多時。他們看了全身,還出現了屍斑。那個護士也說,看見許多皮下出血點,像藥物過敏,不像是病死的,他們進去的時候看到被子蓋得整整齊齊,死得很不正常啊。)

之後,雨湖區教育局領導叫黃淑華到辦公室去商量黃靜火化的後事。黃淑華一看就知道這是一個非常不正常的情況,當時她的第一意識就是黃靜是被人強姦害死的,而不可能是病死的。黃淑華問:「120的醫生怎麼樣搶救的?把搶救報告給我看。那個法醫是怎麼樣檢驗的?我要看那個檢驗報告。派出所的人調查有沒有可疑點?」戴燦榮就說:「可以。」這時有人給黃淑華報信,說黃靜與之分手的男朋友姜俊武2月24日凌晨在黃靜那裡睡,2月24日6時50分才走的。報信人對黃淑華說:「你女兒是被他(姜俊武)害死的。」後來黃淑華就找戴燦榮,證實是有(睡)這個事。黃淑華就說:「趕快把那個姓姜的找來吧。」

戴燦榮就把姜俊武找來了。姜俊武是和平政路派出所警察林某一起來的。黃淑華把姜俊武叫到旁邊,問他:「姜俊武,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在這過夜?」姜俊武說:「是的。」黃淑華指著姜俊武說:「你強姦黃靜,遭黃靜反抗,就把她害死了吧?!」姜俊武說他沒有強姦黃靜,只是狂吻了黃靜。黃淑華問:「黃靜的衣服是誰脫的?」姜俊武說是他脫掉的。黃淑華問:「黃靜為什麼沒穿褲子?」姜俊武說他走的時候,黃靜穿了褲子,他還和黃靜講了話,黃靜要他(2月24日)7時30分喊她起床。黃淑華說:「馬上搞屍檢,你必須老實交代。」

11時左右,在黃靜死亡當日且死因還不明的情況下,姜俊武父親單位——湘潭市國稅局——已派兩台車停在臨豐小學,平政路派出所所長宋任宇、副所長袁革林與雨湖區教育局提出馬上將黃靜屍體火化,由於家屬堅決要求要親自看120搶救記錄、法醫檢驗報告以及派出所的調查報告,所以未果。

當天下午,姜俊武把黃靜的內衣褲(指掉在黃靜宿舍地上的胸罩和三角褲,其中胸罩的帶子已斷,三角褲的鬆緊帶已鬆)往他毛衣裡揣,被黃靜的一位叔叔看見,就問他為什麼把黃靜的內衣褲往他毛衣裡揣,還想偷偷地拿走呀,就喊姜俊武拿出來了。戴燦榮在學校寫了個訃告:「黃靜因心臟病復發搶救無效死亡。」黃淑華對此很氣憤。姜俊武的幾個社會朋友到臨豐小學講:「黃靜死了怎麼樣?黃靜死了怎麼樣?」當天晚上,臨豐小學周圍的群眾向黃淑華反映:黃靜是活活被姜俊武及其同夥害死的;並稱:2月24日2時多,黃靜就死了。

2月25日 當天凌晨,黃淑華在臨豐小學黃靜的宿舍裡陪黃靜過夜,電話不斷,親戚、朋友來了很多。北京時間8時,火化黃靜屍體的車子在臨豐小學外面停著,此車是姜俊武的父親姜金有叫來的。10時多,在黃靜家屬的再三要求下,法醫吳建群又到臨豐小學對黃靜屍體進一步勘查,除發現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確係死者是窒息死亡外,重點檢查下身,發現陰道口、5~7點處處女膜被損傷,稱「處女膜不完全完整,並在挫傷處發現有分泌物,下身有擦傷痕跡,兩大腿內側有多處抓傷、擦傷痕跡」,並把殘留在損傷處的分泌物用餐巾紙取樣化驗。14時30分左右,吳建群打電話給黃淑華,告之結果:「分泌物有少量男性精液。」聽到這個消息,黃淑華馬上寫了一份要求解剖的屍檢申請。但到16時多,吳建群檢查分泌物是男性精液的結果也不給黃淑華了,說以後連同屍檢報告一起給黃淑華,並稱:「是領導說的,結果要保密,不能隨便給你們。」並說他已接到100多個「電話」了。據黃淑華瞭解,當天下午,姜俊武家屬和國稅局的一個工作人員曾把吳建群請去吃飯。

2月26日 當天下午,湘潭市公安局法醫吳建群開具黃靜系疾病死的死亡證明書,並在死亡證明書上寫明「屍體可以處理」,同時還托公安及其他人員做黃靜母親的「工作」,趕快火化屍體。當天晚上,湘潭市國稅局的一個副局長和三個分局負責人找黃淑華,告訴她他們認識黃靜,並知道黃靜很不錯。那個副局長住姜俊武樓上,關係非常好,他說他狠狠地批評過姜俊武,並稱:國稅局為了辦黃靜的後事撥了三萬元錢給雨湖區教育局,要教育局盡量把黃靜家屬的待遇搞好點,安排一個賓館給黃靜家屬住下。當時黃淑華就說:「謝謝你們的關心,但是我堅持要查清楚黃靜的死因。」他們後來就起身走了。國稅局派車、派人與教育局、公安局、法醫交涉,其領導把這個案子當作一件公事在辦。

2月27日 北京時間9時,黃靜家屬再也沒看見姜俊武出現,於是將黃靜遺像掛在湘潭市國稅局門口,希望姜俊武出來講情情況。當天下午,法醫吳建群竟改稱「精液是在床頭的衛生紙團內化驗出來的」,並且在潭公檢字(2003)第204號《屍體檢驗鑒定書》上完全去掉了「處女膜部分挫傷,下身有擦傷」等內容,代之為「會陰部乾淨,處女膜完整,無破裂現象」的結論,對死者屍體內是否存在毒性物質也敘述不清,只強調未檢出毒鼠強,並未排除是否存在其它毒物,也未對可能存在的神經性控制藥物進行必要的檢驗。吳建群最終得出「死者生前患有風心病和冠心病」,以及「全身其他部位損傷痕跡,無機械性窒息徵象,據此分析認為可排除因機械性損傷及機械性窒息死亡」、「死者黃靜系患心臟疾病急性發作導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瘁死」的最後結論。

2月28日 《東方新報》刊出肖猛報道《捧遺像逼男友現身?》,該簡短報道因歪曲事實,在其後相當長一段時間裡一直受到黃靜家屬及社會輿論的強烈指責。當天,黃淑華去找某律師事務所的一個律師,跟律師簽約,費也交了,合同也簽了。該律師事務所所長聽說對方是國稅局的,就說:「這個案子我們不能接,因為我們律師事務所有很多稅收的問題要跟國稅局溝通,也怕得罪國稅局的人。」當天,網友「風中的追趕者」在湖南省長沙市參加一家公司的面試,在等候時,撿起一份已經被揉得稀爛的報紙看起來,結果看到了肖猛那篇有關黃靜命案的歪曲報道《捧遺像逼男友現身?》,於是先打了114查到臨豐小學的電話,輾轉找到了黃淑華的電話。

3月6日 湘潭市公安局做出潭公檢字(2003)第204號《屍體檢驗鑒定書》,認定黃靜系患心臟疾病急性發作導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瘁死,且完全否認2月25日上午的檢查結論,並對死者身上的纍纍傷痕不作任何分析。家屬認為,黃靜從來沒有心肺系統疾病,因此要求復檢。

3月8日 黃淑華開始辦屍體復檢的手續。

3月9日 黃淑華在網上寫出文章《女兒,黃靜女兒,你聽見了嗎?媽媽聲嘶力竭,在為你鳴冤叫屈!》。

3月12日 黃淑華在網上發出公開信《關於湘潭市臨豐小學音樂女教師多處傷痕裸屍床頭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情況匯報》,美國《大參考》通過轉載《強國論壇》該篇文章的方式刊出了這封公開信。

3月13日 在有湘潭市雨湖區教育局副書記張非、臨豐小學黨支部張書記、湘潭市國稅局一分局副局長魏聞堅、平政路派出所一位姓曾的民警等十幾人參加的協調會上,姜金有公然宣稱:「我有一位戰友(張朝維)現在湖南省公安廳當副廳長,不管你們告到哪裡去,我都不怕,我已經穩坐釣魚台了。」姜金有的話尚未得到媒體證實。

3月19日 湖南省公安廳法醫曾曉冠、莫業付來湘潭市對黃靜屍體進行復檢。但屍體復檢時,沒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迴避」的規定,參加第一次屍檢的吳建群等法醫仍然協助參與屍體復檢,吳建群還負責拍攝死者的外傷照片;雖描述死者「會陰部陰道大陰唇內側粘膜有脫落,脫落的粘膜色白」,但沒有在死者的陰道口取樣以檢驗是否有性侵犯行為發生;沒有進行應有的其他毒化檢驗。此次復檢拍了20多張外傷照片,並承諾給黃淑華一套完整的外傷照片。

3月23日 黃國華、黃淑華在網上發出公開信《請求為湖南省湘潭市女教師黃靜的非正常死亡伸冤》。

3月25日 湘潭市雨湖區公安分局給殯儀館打去電話,要求處理黃靜屍體。

  

4月5日 湖南政法頻道《方圓調查》節目播出黃靜命案報道《黃靜裸死之謎》。

4月8日 黃淑華在網上發出公開信《湘潭市臨豐小學被害女教師黃靜屍檢外傷勘察情況》。

4月9日 北京時間22時10分,黃靜網上紀念館「天堂花園——美麗靜兒的靈魂歸屬」成立。該紀念館創始人年僅23歲,正是網名為「風中的追趕者」的那位網友,系湖南省邵陽市人。當天,黃淑華在網上發出公開信《我名黃淑華,是湘潭市臨豐小學被害音樂女教師黃靜之母》。

4月18日 黃靜家屬及熱心人士在網上發出公開信《兇手至今逍遙法外——透析女教師黃靜被害的慘案》。

5月6日 黃靜家屬在網上發出公開信《為黃靜老師伸冤!——同學們,我們的老師黃靜死得好冤啊》。

5月7日 湖南省公安廳刑偵局做出(2003)湘公刑技第093號《法醫學鑒定書》,再次認定黃靜系「因肺梗死引起急性心力衰竭而死亡」。並且,該鑒定書在分析肺梗死病理時,並沒有描述鑒定人是如何發現附壁血栓的,鑒定人員都是依據「首次屍檢」的首次發現,即吳建群的肉眼所見。因此,死者家屬對此次復檢結論的科學性、公正性和全面性仍持基本懷疑態度。

5月12日 法醫反口,3月19日所拍的照片一張也不給黃淑華。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區分局吳建群法醫不給,湖南省公安廳曾曉冠法醫也不給。

5月18日 黃淑華在黃靜網上紀念館留言:「感謝網上各位關心我女兒黃靜的朋友,感謝各位網上的朋友特別是發短信息給我鼓勵和幫助的朋友,感謝各位打電話給我支持鼓勵和幫助的朋友。再次地,我衷心感謝你們,我一定要在大家的鼓勵支持下,為黃靜伸冤,為社會舉持正義。為不再讓黃靜的悲劇重演,我們一起努力。我們都相信:正義必將戰勝邪惡。」

5月19日 湘潭市雨湖區政法委組織協調會,重點是強令火化黃靜屍體問題。

  

5月20日 黃靜家屬找律師聯繫北京中天法醫鑒定中心,該鑒定中心答應了,要黃淑華把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廳兩份鑒定書寄過去,他們先做一個書證審查意見。

5月22日 黃靜當年的班主任陳立在網上留言:「我作為黃靜同學的班主任老師,首先我非常地痛心,對此事件表示非常的憤慨。我可以絕對意義上證明黃靜同學在學校讀書期間沒有心臟病的跡象,可以說不可能是死於心臟病,原來她的身體是很不錯的。」

5月24日 黃靜家屬在網上發出公開信《家屬的疑問》。黃淑華在黃靜網上紀念館寫出文章《黃媽媽的辛酸留言》。

5月26日 湘潭市雨湖區公安分局平政路派出所設立了自己的網站,成為湖南省第一個上網的派出所。不久,因質問黃靜案的留言多得回復不過來,派出所索性關掉了留言薄。其後,又被迫重開。

5月28日 江西省德興市教師徐建新和北京記者朱寅年在網上聯合發起公開信《關於黃靜案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和教育部的呼籲書》,徵集網絡簽名。

6月初 《關於黃靜案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和教育部的呼籲書》送達公安部和教育部。

6月2日 姜俊武被刑事拘留。

6月3日 《西方淨土》刊出南蠻居士文章《願師兄門為這位不幸遇害的佛弟子念佛,助其升入淨土》。

6月6日 湖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一名副隊長到湘潭市開會,稱黃靜命案在網上影響很大,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視,所以湖南省公安廳和湘潭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重新調查。當天,黃惠芳在黃靜網上紀念館寫出文章《姐姐的痛》。

6月7日 公安部派法醫到湘潭市進行屍體檢查,解剖了屍體,但黃靜家屬不知情,未被通知到場。

6月8日 湖南省公安廳刑偵局再次做出(2003)湘公刑技第210號《覆核鑒定意見書》,意見書上打印有公安部閔建雄的名字。結論仍然認定黃靜系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同時認為「其體表外傷在這一過程中可以成為一個間接誘發因素」。面對這一嚴峻形勢,黃靜家人委託江蘇省南京醫科大學著名法醫學專家對潭公檢字(2003)第204號《屍體檢驗鑒定書》、(2003)湘公刑技字第093號《法醫學鑒定書》及湖南省公安廳(2003)刑技字第102號《物證檢驗報告》等三份鑒定書進行法醫學理論審查。當天,《極樂之光》刊出見愚文章《當生命化作慈悲的音符》、慶喜文章《特請信原法師對黃靜居士的勸信開示》、信原文章《對黃靜居士的勸信》。

6月15日 北京中天法醫鑒定中心給黃靜家屬退信,表示:黃靜這個案子北京市都知道了,阻力很大,很多人打「電話」去中天法醫鑒定中心,做不下去了。

6月16日 《現代教育報》刊出朱寅年報道《病死?還是情殺?——湖南湘潭青年女教師黃靜裸身猝死之謎》。美國《議報》刊出黃淑華接受楊銀波採訪報道《「黃靜案」怎麼不是政治案件——採訪黃淑華》。

6月21日 《中評網》刊出蕭瀚文章《權力互聯網中的黃靜之死》。

6月22日 黃淑華在網上發出公開信《請幫幫我!——一個為愛女黃靜之死申冤的母親向社會的求助書》,她表示:「目前,女兒黃靜的屍體在殯儀館存放將近四個月,每天須費用240元,單屍體保存費就到了近三萬元。一百多天來,進行了兩次的屍檢費、請律師費用、上訪差旅費用等,天天都要花錢,我已花盡了所有積蓄,親朋好友多方資助,但畢竟耗資太多,為了給女兒申冤,我已欠債四萬餘元。」為支持和推動黃靜案的公正解決,艾曉明、李健、茅於軾、秦暉、徐建新、張祖樺、朱寅年在黃淑華求助信的基礎之上,在網上聯名發起公開信《為黃靜的家人募捐公開呼籲書》。《中評網》刊出蕭瀚文章《黃靜案與孫志剛案中的驚人相似》。

為黃靜家人募捐的方式:

1、郵局匯款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勞動西路257號生產一部

郵編:410015

收款人:黃惠芳 轉 黃淑華(收)

2、銀行轉帳

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湖南省分行長沙市支行)

帳號:1901101301201791439

戶名:黃淑華

6月23日 《中評網》刊出陳姜季文章《請用武松的尖刀來挑破何九叔的緘默——也談黃靜案》。

6月24日 已有301名社會各界人士聯名簽署《關於黃靜案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和教育部的呼籲書》。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1800元+100美元。

6月25日 黃靜母親委託江蘇省南京醫科大學法醫司法鑒定所對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廳刑偵局所做的屍檢報告以及湖南省公安廳所做的物證檢驗報告進行書證審查。當天,《湖南科技導報》轉載朱寅年的《現代教育報》報道《病死?姦殺?——湘潭女教師裸身猝死案震驚公安部》。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2990元+100美元。

6月26日 《中評網》刊出蕭瀚文章《孫志剛、黃靜、李思怡:警察權濫用與警察不作為》。《中間網》刊出楚望台文章《就黃靜之死十問維護正義》。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5640元+100美元。 

      

6月27日 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9940元+100美元。

6月28日 《中評網》刊出蕭瀚文章《謹防警察權濫用尋找新的制度宿主》。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16140元+100美元。

6月29日 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16240元+100美元。

6月30日 《中評網》刊出蕭瀚文章《要案與公共議論》。《天涯雜談》刊出gzkoei文章《黃靜事件的二個思考》。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17840元+100美元。

7月2日 《關天茶捨》刊出艾曉明文章《約會強姦與黃靜之死》。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18640元+100美元。

7月3日 江蘇省南京醫科大學法醫司法鑒定所出具《書證審查意見書》(南醫鑒[2003]審字第16號),作出了與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完全不同的鑒定結論。審查意見書認為:「冬季、臥床裸體女屍、上蓋棉被呈非自然體態,床邊有男朋友的精斑,身上有自己難以形成的損傷,當屬非正常死亡。」同時,意見書認為:湘潭市法檢醫院在首次檢驗時單憑「有處血管周見可疑纖維化肉芽結構」的可疑病變就作出風心病的肯定結論欠妥,更不宜將死因歸結為風心病急性發作而猝死。其次,輕微的血管病變也不宜認定為黃靜患有冠心病以致猝死。審查意見:1、風心病、冠心病或肺梗死猝死的根據不足;2、屍體有進一步檢查的必要。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21940元+100美元。

7月4日 《學而思》刊出楊支柱文章《關於黃靜案對艾曉明文章的一點補充分析》。《關天茶捨》刊出沉晨文章《再談黃靜案件》。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22900元+100美元。

7月5日 《上海刑事法律網》刊出張世君文章《黃靜之死與女性生存權》。

7月6日 《學而思》刊出楊支柱文章《撲朔迷離的黃靜事件啟示我們什麼?——黃靜事件和另一起女教師受害事件帶給社會的沉重思考》。

7月7日 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23400元+100美元。

7月8日 湘潭市人民檢察院正式批准逮捕姜俊武,湘潭市公安局執行逮捕,黃靜案進入立案偵查階段。當天,美國《僑報》刊出陸之迅報道《百人網絡簽名上書公安部,各地教師吁查黃靜案》。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23400元+100美元。

7月9日 黃惠芳給江西省德興市教師徐建新寫信。

7月10日 《E時代週報》刊出曹天報道《特別調查:黃靜案一波三折》。

7月12日 黃靜的姐姐黃惠芳在黃靜網上紀念館寫出文章《一封告慰苦妹妹靜兒亡靈的家書——獲悉惡少姜俊武逮捕特擬家書給苦妹妹靜兒》。

7月13日 北京時間16時,李建強律師從山東省濟南市啟程,經河南省鄭州市轉車,當晚到達湖南省長沙市,在車站見到黃淑華和黃惠芳,辦好委託書。一小時後,李建強律師重新坐上了赴廣東省廣州市的火車。

7月14日 湖南省公安廳刑偵局口頭告知黃靜家屬(2003)湘公刑技第210號《覆核鑒定意見書》的主要內容。北京時間8時,李建強律師從廣州火車站直接打的去中山大學醫學院。北京時間17時,黃靜父母被湘潭市雨湖區教育局副局長張輝通知到該局,傳達雨湖區政府關於黃靜屍體火化領導小組的決定:「7月15日上午8時30分,召開區政府管政法的副書記主持與黃靜家屬見面的會議;7月18日,對黃靜屍體進行火化。」當天,黃惠芳給遼寧省大連市網絡人士李健寫信。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25500元+100美元。

7月15日 湘潭市公安局要強行火化黃靜屍體。黃淑華把江蘇省南京醫科大學出具的「黃靜屬於非正常死亡,心臟病、冠心病、肺梗死證據不足,屍體有進一步檢查的必要」的證據交給湘潭市公安局的時候,公安刑偵隊的有一個副隊長對黃淑華說:「他們南京的法醫看都沒有看啊,怎麼能信他們呢?」黃淑華就說:「你給我一個委託函吧。」當天,黃國華、黃淑華在網上發出公開信《關於要求依法保護黃靜屍體,嚴禁強行火化的呼吁》。黃靜家屬的委託律師——山東省的李建強律師、湖南省長沙市的唐遠矚律師——聯手阻擊火化黃靜屍體。

7月16日 《博客中國》刊出龔是非文章《「要創造人類的幸福,全靠我們自己!」——給黃靜家屬的公開信》。

7月17日 黃惠芳在黃靜網上紀念館寫出文章《姐姐心痛的思念》。

7月18日 湘潭市人民檢察院要求湘潭市公安局在移送起訴案卷前完成家屬要求的再次屍檢,湘潭市公安局答應給死者家屬開出屍檢委託函,並全力配合再一次的屍檢。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27000元+100美元。

7月22日 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28000元+100美元。

7月24日 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28500元+100美元。

7月25日 湘潭市公安局又不同意再做屍檢,稱馬上要將案卷移送湘潭市人民檢察院,讓黃靜家屬還是到時向檢察院申請屍檢委託函為好。並且,湘潭市公安局又一拖再拖向檢察院的案卷移送程序。

7月30日 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28600元+100美元。

8月1日 姜俊武被湘潭市公安局以「涉嫌強姦(中止)罪」移送湘潭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湘潭市公安局向湘潭市人民檢察院移送有關黃靜案的《湘潭市公安局起訴意見書》(2003)潭公訴字第18號,這份起訴意見書稱:「兩人(姜俊武和黃靜)確立為戀愛關係。2003年2月24日凌晨兩點多鐘,姜俊武和黃靜回到臨豐學校黃靜宿舍,洗漱後,兩人睡在床上相互親吻、撫摸。姜俊武為達到與黃靜發生性關係的目的,使用欺騙和強力,但在黃靜的反抗和哀求下,便自動放棄與黃靜發生性關係,興奮之後將精液射在黃的肚子上,後用衛生紙擦拭精液丟棄在現場。黃靜在上述過程中死亡。黃靜有一定程度的心臟病變,這些病變在一定條件下(如情緒激動)可以引起心血管系統的變化(如血栓形成)從而導致上述死亡結果。其體表外傷在這一過程中可以成為一個間接誘發因素。」當天,廣東省中山大學法醫專家來到湘潭市,要求看三個方面的材料:第一個材料是第一次現場拍下來的照片和這個詳細的記錄情況,姜俊武的口供紀錄以及外傷照片,第二次所有的外傷照片——這是文證資料;第二個材料是提供所有的切片;第三個就是進行屍體解剖。但是湘潭市公安局沒有提供書證材料。當天下午,湘潭市公安局在明確表示不同意再做一次屍檢的情況下,又突然將案卷移送湘潭市人民檢察院。

    

8月2日 在湘潭市公安局局長楊建傑的支持下,全國法醫病理委員會主任、知名的法醫專家及中山大學法醫學教授博導陳玉川等5名法醫在湘潭市公安局法醫解剖室對黃靜屍體再做檢驗鑒定,歷時兩小時。但此次屍檢一再受到來自公安局內部某些人的干擾和阻礙。李建強律師在場。

8月3日 《瀟湘晨報》刊出謝功梅、胡力豐報道《漂亮女教師再做屍檢——定結果成為孫志剛案判決關鍵證據的專家抵達湘潭》。《廣州日報》刊出報道《曾為孫志剛做屍檢的專家昨為黃靜再做屍檢,十日後出結果》。

8月9日 《關天茶捨》刊出十年砍柴文章《將對公權力的懷疑進行到底》。

8月12日 律師在湘潭市人民檢察院拿到(2003)湘公刑技第210號《覆核鑒定意見書》全文複印件。《燕園評論》刊出文章《誰在「搞臭公安」?——簡評黃靜被害案》。

8月14日 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出具《司法鑒定書》(中鑒號:20032016,病理號:3029),鑒定結論認為:「黃靜因風濕性心臟病、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肺梗死致死缺乏證據。另外,黃靜脖頸處有皮下出血,外力壓迫可以形成。」這一結論再一次否定了湖南省公安廳刑偵局、湘潭市公安局兩級公安機關出具的有關黃靜因病死亡的法醫鑒定,排除了黃靜因病而死的說法。可惜的是,由於屍體保管不善,已呈高度腐敗之象,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無法確切查之其非正常死亡的原因。

8月17日 《千龍網》刊出於振華報道《湘潭女教師黃靜裸屍宿舍,家屬稱現場有精斑》。

8月18日 黃淑華來到湘潭市人民檢察院,將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書》送到了檢察院起訴科,請求檢察院對黃靜案予以補充偵查。檢察院起訴科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在這兩天內將黃靜案案卷退回湘潭市公安局,重新予以偵查。

8月19日 《瀟湘晨報》刊出胡力豐、謝功梅、林瓊報道《黃靜案兩天內重新偵查——中山大學法醫鑒定書否認黃靜死於心臟病》。《上海刑事法律網》刊出李建強文章《有關黃靜案件的一些消息》。

8月20日 湘潭市人民檢察院將案卷退回湘潭市公安局,要求其重新予以補充偵查。《瀟湘晨報》刊出胡力豐、常樂、陶煒程、沈家馴報道《湘潭市雨湖區公安分局就黃靜裸死案表態》。

 

8月21日 北京時間10時多,湘潭市雨湖區政法委姓伍的副書記,打電話通知黃淑華關於黃靜遺體強行火化一事。黃淑華說:「還沒有到處理遺體的時候,火化要等法院判決以後。」伍某說:「中山大學的報告出來了,公安已立案了,人也抓了,遺體還留著做什麼?」當天,《瀟湘晨報》刊出胡力豐報道《湘潭女教師裸死案再起波瀾》。

8月22日 《黑龍江生活報》轉載胡力豐《瀟湘晨報》報道《死後6個月未火化,4次屍檢無定論——湘潭女教師裸死之謎起波瀾》。當天下午,湘潭市教育局的領導告訴黃靜母親:「雨湖區政法委已做決定,如果這次家屬不同意,也無論如何要強行火化。」並要求湘潭市教育局做好黃淑華的工作。其後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告終。

  

8月27日 《千龍網》刊出於振華報道《湘潭女教師裸屍案續:市政法委說不強制執行火化》。《關天茶捨》刊出《關於黃靜案:李建強律師訪談摘要》。

8月29日 湘潭市公安局又將補充偵查案卷移送到湘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意見書沒變,補充偵查中姜俊武反供。《北大在線》刊出見森文章《「謠言」的力量——從黃靜案看網絡空間的意見表達》。

9月1日 當天晚上,全國法醫病理委員會主任、廣州中山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法醫學教授、博士導師陳玉川接受了千龍網記者於振華的獨家專訪。

9月3日 《千龍網》刊出於振華報道《湘潭女教師裸屍案追蹤:「自偵自鑒」為何受質疑》。

9月11日 黃惠芳在黃靜網上紀念館寫出文章《姐姐心碎的哀思和無盡的傷痛》。

9月14日 北京時間19時,浙江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會在浙江大學經濟學院310會議室組織討論黃靜命案,此活動為第七屆浙江大學中國雙周博士論壇活動。會議由飛騰(Fairtown)主持,春蕾行動網主編見森、《E時代週報》記者曹天、經濟學博士蘇振華、網絡人士溫克堅等人參加了會議。其後,《雙周博士論壇》刊出討論報道《黃靜案的法律學思考與社會正義》。當天,已有365名社會各界人士聯名簽署《關於黃靜案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和教育部的呼籲書》。

9月15日 遼寧省大連市網絡人士李健和江西省德興市教師徐建新在網上聯合發起公開信《有關黃靜案致全國人大、高法、高檢、公安部及社會各界的呼籲書》,徵集網絡簽名。艾曉明接受上海《新聞晚報》東方女性週刊記者李淑媛採訪,其後,《新聞晚報》刊出採訪報道《為什麼要防止約會強姦和暴力》。

9月17日 黃靜家屬向中國高層領導再次寄發黃靜命案控告書。

9月21日 湖南政法頻道《方圓調查》節目播出黃靜命案報道《黃靜裸死之謎再追蹤》。

9月26日 《南方都市報》刊出王雷報道《網絡世界裡的女教師裸死案》,並刊出楊耕身文章《網絡公眾意見興起顯示社會表達渠道不暢》。《網易》設立黃靜命案專題——「絕對兇案現場」。

9月27日 《江南時報》轉載王雷的《南方都市報》報道《女教師之死引出「約會強姦」》。《博客中國》刊出Chinese文章《黃靜的遇害告訴我們什麼?——是權力使用我們還是我們使用權力》。

9月29日 黃國華、黃淑華在網上發出公開信《一封致中華人民共和國高層領導的公開信————關於湖南省湘潭市臨豐小學音樂教師黃靜冤案的情況報告》。

9月30日 湘潭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次退回湘潭市公安局補充偵查,理由是:黃靜遇害的基本事實沒有查清。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29100元+100美元。

10月1日 香港鳳凰衛視兩位知名節目主持人竇文濤、梁文道為表示對黃靜案的關注及對黃靜家人的關心和同情,各捐義款1000港幣,並托艾曉明轉交給黃靜的家人。

10月3日 北京時間8時10分,已有1800名社會各界人士聯名簽署《有關黃靜案致全國人大、高法、高檢、公安部及社會各界的呼籲書》。當天,香港鳳凰衛視資訊台《新聞今日談》節目播出有關黃靜案的討論,馬立誠在節目中直斥黃靜案七大疑點,說:「從案發經過和死者照片來看,即使是個弱智也能看出這是一起強姦殺人案!」

10月5日 北京時間9時50分,《關天茶捨》刊出李健、徐建新公開信《有關黃靜案致全國人大、高法、高檢、公安部及社會各界的呼籲書(附簽名名單)》。在海內外各中文網站之中,該公開信覆蓋範圍相當之廣,在網上引起強烈反響。北京時間9時57分,李健在《關天茶捨》表示:「罪惡永遠是罪惡,如果我們面對罪惡卻不敢說『不』,那我們就變成了罪惡的幫兇,也必將被罪惡所吞噬!行動起來,剷除罪惡!」當天,鳳凰衛視中文台《鏘鏘三人行》節目播出竇文濤、梁文道、艾曉明有關黃靜案的討論。據悉,關注李尚平案的著名記者沈亞川(網名「石扉客」)曾在鳳皇衛視節目製作之後,親身前往湖南省湘潭市作實地民間採訪,並於《關天茶捨》、《新聞眾評》等論壇發表黃靜案長篇報道,但該報道已遭封殺。同時,據網友反映,部分海外廣播電台對黃靜案也有討論。

10月6日 北京時間21時11分,徐建新在《關天茶捨》表示:「請大家關注,中國互聯網的歷史是我們大家在寫。另外,呼籲改變法醫鑒定的法律、制度。」

10月9日 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29350元+100美元。

10月10日 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31750元+100美元。

10月17日 湘潭市公安局第二次補充偵查結束,再次將案卷移交給湘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未變,其他材料基本上沒有補充,偵查的依據仍是黃靜因病死亡,起訴的罪名是「強姦(中止)罪」,沒有採信中山大學的法醫鑒定意見。據湘潭市人民檢察院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湘潭公安是不可能偵破此案了,從姜俊武口供中也不可能得到新的突破了。」

10月20日 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32150元+100美元。

10月25日 《有關黃靜案致全國人大、高法、高檢、公安部及社會各界的呼籲書》簽名網頁(www.agorae.net/qmsys/Main.asp?ID=26)因故失效。

10月26日 艾曉明主持「有關黃靜之死與約會強姦的問卷調查」,列舉了6個有關「黃靜命案」與「約會強姦」的調查問題。

10月30日 網名為「知情人」的網友見到了黃靜的父母。由於黃靜的案子遲遲不能結案,兩老顯得更為憔悴和蒼老。黃淑華說出了一些內幕:1、黃淑華拿出相關資料,表示復鑒程序不合有關規定。按規定:復鑒應由第一次鑒定的上級機關監督,指定有權威的醫院鑒定,開出醫院鑒定並加蓋公章及醫生個人簽名。而復鑒是由湖南省公安廳自己鑒定,並加上中國公安部某法醫的名字(並未親自簽字)。2、黃淑華交給吳建群法醫的強姦直接證據(撕爛的內衣內褲)已「遺失」;再者,黃靜生前到底是否處女身一鑒便知;另外黃靜入校參加工作的健康檔案也「不翼而飛」——臨豐小學先是說沒有找到,到後來乾脆說「從來就沒有」。3、臨豐小學校長戴燦榮不久前已更換。

10月下旬~11月上旬 黃靜家屬上訪湘潭市人民檢察院、湖南省人大內司委、省委、省政法委、省人民檢察院等有關部門和領導,遞交了《關於請求對黃靜非正常死亡的死因作進一步鑒定的申請》。

11月1日 《有關黃靜案致全國人大、高法、高檢、公安部及社會各界的呼籲書》簽名新網頁(www.gmwq.com/qmsys/Main.asp?ID=26)設立於李健主辦的《公民維權網》(www.gmwq.com),劉軍寧、賀衛方、雷頤、袁偉時、秦暉、徐友漁等知名學者是該網站的顧問。

11月2日 當天下午,黃淑華於中山大學南校區接受中山大學「性別教育論壇」艾曉明教授當面採訪,該採訪由伍國馨、陳雯銳、黃利榮負責錄音整理。其後,《性別教育論壇網》刊出長篇採訪報道《為黃靜爭取法律公正》。18時~19時,由艾曉明主持,中山大學「性別教育論壇」項目組研究生唐紅梅、李春紅、黃利榮、陳靜梅、高泓、伍幗馨、鐘九妹、易玉梅、陳雯銳、陳瑜、顏湘茹、楊媛、陳翠平、黃海濤、宋素鳳在中山大學中文系比較文學教研室討論黃淑華訪談錄。其後,《性別教育論壇網》刊出長篇討論報道《為黃靜爭取法律公正:我們的觀點和行動》。

11月3日 《性別教育論壇網》刊出姜韞霞文章《認識約會強姦,拒絕約會暴力》。

11月4日 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陳玉川教授接受艾曉明當面採訪,該採訪由陳雯銳負責錄音整理。其後,《性別教育論壇網》刊出長篇採訪報道《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陳玉川教授談黃靜案》。

  

11月上旬 黃靜家屬上訪公安部,反映黃靜命案的真實情況,並接受《檢察日報》、《北京日報》等多家媒體的記者採訪。

11月10日 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33150元+100美元。

11月12日 黃淑華收到的募捐義款累計人民幣33250元+100美元。

11月13日 美國《民主論壇》刊出楊銀波文章《鼓勵「民間自救」》。

11月17日 湘潭市人民檢察院辦案人員告之黃靜家屬:檢察院不同意向中山大學出具法醫鑒定委託書,但同意提供所有文證資料,由辦案人員送到中山大學,請中山大學的專家們對黃靜的死因作出全面的鑒定。

11月19日 美國《大紀元》刊出李建強文章《悲情屍檢——黃靜案遺體解剖鑒定側記》。

11月28日 湘潭市人民檢察院改變了看法:同意配合黃靜家屬邀請中山醫科大學來湘潭市復檢。

12月1日 《公民維權網》被封殺,李健去北京解決此事。

12月9日 黃惠芳於黃靜網上紀念館留言:「感謝一切為靜兒的冤案聲援的好心人們,是因為有了你們的幫助才使得我們看到了希望,我們需要你們的幫助和支持,靜兒也同樣需要你們為她申冤!我代表我的家人衷心的感謝你們,祝願好人一生平安!」《關天茶捨》刊出禎子文章《紀念黃靜君》。

  

12月19日 黃靜網上紀念館刊出慧芳文章《國有病,天知否?!——讀中大大學學者采訪黃靜母親記錄》。

12月22日 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作出《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潭雨檢刑訴[2003]219號)。該起訴書仍稱:「姜俊武強行要與黃靜性交,黃靜夾緊雙腿反抗,姜俊武用雙手扳黃靜的雙下肢月國窩,企圖扳開黃靜的雙腿,黃靜仍不從,被告人姜俊武便放棄姦淫。當日早晨,黃靜因病死亡。經湖南省公安廳刑偵局法醫學鑒定:黃靜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並作出「本院認為」:「被告人姜俊武與被害人黃靜雖系戀愛關係,但違背黃靜意志,使用暴力強行與黃靜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之規定,構成強姦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被告人姜俊武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姜俊武在強姦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是犯罪中止,應同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條之規定。為保護公民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打擊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之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檢察員:鄧春岳。代理檢察員:鄒利民。」

12月23日 針對《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李建強律師表示:「情況並不樂觀。該案由湘潭市公安局調查,移送湘潭市檢察院審查,本應由湘潭市中級法院審理,目前交由湘潭市雨湖區法院審理,實際上是降格了。中級法院審理的案件最低刑期是無期徒刑,雨湖區法院受理的案子最高只能判15年,數罪並罰最多20年。」

12月24日 《關天茶捨》刊出常峰濤文章《偵鑒分離,法治的呼喚》。

12月26日 黃國華、黃淑華在網上發出公開信《對雨湖區人民檢察院關於黃靜案起訴書的嚴正聲明》。

12月27日 美國《大紀元》刊出報道《2003轟動中國,女教師黃靜裸死案近日提訴》。美國《網路文摘》刊出田曉明文章《看看冰櫃裡的黃靜》。

12月28日 北京時間10時24分,美國《大紀元》刊出艾曉明接受《大紀元》記者梁宇的採訪報道《中山大學教授艾曉明談黃靜案》。黃靜命案局部網絡輿論影響:截至2003年12月28日14時49分,《平政路派出所群眾留言薄》有1291條留言(網址://www.pingzheng.com/guestbook/index.asp);《關天茶捨》李健、徐建新公開信《有關黃靜案致全國人大、高法、高檢、公安部及社會各界的呼籲書》點擊率為10523次,回復跟帖有653條(網址:www.tianyaclub.com);《大紀元》報道《2003轟動中國,女教師黃靜裸死案近日提訴》點擊率高居《動態網》首頁精選文章第一名;黃靜網上紀念館「天堂花園——美麗靜兒的靈魂歸屬」瀏覽量為1028252次,即超過100萬次(網址://jnhuangjing.netor.com)。對此案已經設立專題並未遭完全封殺的其他網媒有:《網易》、《性別教育論壇網》、《藍色利劍網》、《湖南一師論壇》、《千龍網》、《極樂之光》、《新華網》、《中評網》、《雪域冰峰論壇》、《上海刑事法律網》、《秦兵律師辦公室網》等。

■結語

2003年2月24日~2003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臨豐小學年僅21歲的女音樂教師黃靜離開這個世界的時間,已經達至三百零八天,但此案至今仍未得以徹底、公正和令人信服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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