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南沙宏圖 霍英東開發換來冤屈
【大紀元1月29日訊】亞洲時報記者陳嘉莉1月29報導
投30億元建夢想國
想在番禺南沙幹一番大業的,除了有廣州市政府之外,還有全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副主席霍英東。早在廣州市政府欲大展拳腳,在大南沙投資了近105億元大興港口物流等工商業務和高新科技之前,有“愛國商人”之稱的霍英東,已在南沙鎮內獨力投資了約30億元,積極地建立其“夢想國”。
但霍英東這條通往夢想之路,似乎並不好走,以致他的幕僚何銘思覺得有必要在報章撰文為霍平反。面對亞洲時報在線記者有關南沙發展的提問時,何不禁吐出一句:“政府(的計劃)由政府辦,我們(的計劃)由自己辦。”
廣州市政府放眼的大南沙,是指廣東省番禺市的南部,包括魚窩頭、東涌、黃閣、南沙和萬頃沙等市鎮,面積約536平方公里,1993年經國務院批准立項為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而霍英東著眼的南沙,則位處開發區東部的南沙鎮內,是海邊的一片狹長地帶,面積約為22平方公里。為了以資識別,人們通常把廣州市政府開發的南沙稱為大南沙,稱南沙鎮為為小南沙;至於霍英東的22平方公里南沙,乾脆就是“霍先生的開發區”。
霍英東在98年時曾公開表示,“為了配合國家的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為了香港的繁榮安定,從1987年起,我是以立足南沙,連結香港,搞活番禺,支持珠江三角洲和廣東經濟建設為宗旨,集中力量開發番禺南沙新城。”
霍英東開發南沙至今已有逾15年的時間;論駐足時間的早晚,霍比廣州市政府還要早,可說是開發南沙的先驅者;論政治地位,霍應比廣州市政府更接近中央管治權力的核心;由霍這等人馬去開發南沙,理應暢通無阻,但事實並非如此。
亞洲時報在線記者去年8月份到訪南沙時,訪問了霍英東基金會顧問何銘思,席間對於現時廣州市政府在南沙的積極開發,何有這樣一種看法:“基本上我們的計劃和政府是配合的,政府(的計劃)由政府辦,我們(的計劃)由自己辦,我們做好自己分內的事,已是跟政府最好的配合。”
何銘思與霍英東私交甚篤,他的說話完全可以代表霍英東個人的取態;再加上何是整個南沙開發項目的顧問,他的一字一句是基金會的立場。霍英東身為全國政協副主席,有“愛國商人”的稱譽,在發展南沙的問題上理應跟政府保持伙伴關係,在各方面的投資開發皆給予配合;反觀現實,何的一席話,像透露了霍目前與政府之間互不干犯、各自為政的狀況。
咫尺之間兩貨運碼頭
其實,霍英東和政府當局之間在發展上的不協調,明顯得就連尋常百姓也可看出。
目前南沙鎮內一共有兩個貨運碼頭,一個是由霍經營的東發碼頭,另一個則是由番禺區政府擁有的南偉碼頭,兩個碼頭相距不過5分鐘的車程;一位居住在兩個碼頭附近的居民表示,政府看見東發碼頭正密鑼緊鼓地發展貨運物流,於是不甘落後也獨自發展一份,他說:“以南沙的物流業規模來說,不需要有兩幫人來獨立發展,霍與政府之間各有各做,不知誰勝誰負。”
另外一個例子,是有關虎門海上交通的經營權。霍英東於1991年開辦虎門汽車輪渡連接珠三角東西兩地,到目前為止仍是唯一連貫東西兩地的海上交通工具;據那位居民所說,原本虎門輪渡的運作一切順利,但其後當地政府在海上交通經營權上加了時限,使霍的輪渡將來或要面臨競爭,“有傳政府有關部門當年批給霍英東15年的經營權,現時他已用了8年。”他還抱著觀看把戲的心態說: “不知道霍英東在餘下的時間會有什麼花樣,和政府的談判又會如何?”
為了開發南沙,霍英東特意成立一個基金會,負責監督區內所有發展項目和向項目注資,而基金會的資金來源,是霍將每年從澳門賭場所獲分得的利潤撥過去的;此外,霍亦有跟番禺政府合辦企業,共同發展區內的建設。
在98年由霍英東基金會出版的《改革開放二十年:我的參與,霍英東》一書中,霍曾就開發南沙的有關情況親自撰文道:
“(與番禺政府合辦的企業)董事長由我出任,以往的經營管理人員,基本是由番禺政府派出,但實際的經營管理情況,董事長無權過問。”
在該本書出版之時,霍英東在南沙投資已有10年,但原來當時這片土地的使用權和開發權還未明確地由霍擁有。
霍英東當年曾對外表示,他與番禺政府有過協議,由霍英東基金會簽訂開發南沙東部22平方公里的土地,並按當時政府所開的價繳了款項,且在政府部門內備有該22平方公里的紅線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証);但其後政府認為這個協議缺乏足夠效力,能否開發土地還得經上級批准,並要補繳若干費用。
其次,霍英東稱他無法解決由基金會和番禺政府合辦的企業中所涉及的權責和經濟利益分配的問題。他表示,在區內各項開發項目中,所需款項的絕大部份都是由基金會注資,按企業的股權比例,基金會佔51 %,政府佔49%,但主權卻落在政府上,有很多事情他根本無從過問,利益的分配也不是處於他認為合理的水平。
霍英東稱在98年時,虎門輪渡開業已經6年,營業額為6億5,000多萬元人民幣,但股東包括代表番禺政府的番禺南沙港口開發公司,和代表霍英東基金會的香港有榮,卻只分過紅利2,000萬元人民幣;這筆數額巨大的營業現款收入,霍表示他無從了解是如何支出。
洛溪大橋的爭拗
南沙開發權和使用權之紛爭曝光後,2001年番禺市洛溪大橋的爭拗,再進一步揭露了霍英東與當地政府之間的矛盾。事緣在當年的廣州市人大會議上,有人大代表質疑為何大橋在經已回本的情況下仍繼續收費。
霍英東在1994年出資1,000萬元港幣,購買房車捐贈給番禺政府,捐獻者還有何賢(澳門特首何厚鏵之父)和知名港商何添,二人各捐出100萬元港幣;該批房車後來經營增值至7,000萬元人民幣,洛溪大橋就是有關當局套現這批升值的房車而興建的,而該次捐獻,後來亦被明確記載於橋頭的紀念碑上。
其後,番禺政府在面對廣州市人大會議的質詢時,卻聲稱大橋是由番禺政府自己投資1億元興建的;洛溪大橋於是由收費事宜鬧大至關乎地方政府誠信的問題。事件擾攘差不多1個月,最終以番禺政府向霍英東道歉收場。
事件釐清後,霍英東基金會顧問何銘思撰文為霍英東平反,並一吐發展南沙過程中的冤屈;何引述霍的說話:“地方官員當面都說我做了大量好事,貢獻大,飲水不忘挖井人,尊重我,但背後閒言蜚語很多,說我霸佔了南沙的地不開發,在南沙撈名、撈錢。在實際工作中不僅沒有積極支持,還諸多刁難,設置障礙,把合法的工程誣為非法,甚至提出要關閉在南沙經營了幾年的企業。”
從廣州市政府和霍英東基金會的規劃看來,兩者的發展藍圖基本上並不存在衝突。廣州市政府計劃將小南沙打造成高新技術產業基地,並以發展各類現代服務業為主。而在霍英東的計劃裏,小南沙將會是一個包括商業中心區、旅遊綠化區、貨運區及運輸後勤基地、資訊科技園區、居住小區和備有社區輔助設施的綜合區。
霍英東為了在這片土地上發展科技,於1998年與香港科技大學合辦科技園,這個項目的首期工程已於去年年底完成,預計整個科技園要到2010年才竣工,目的是為培訓人才和為研發高科技提供合適場地,據悉目前有10間公司已簽了合同表示會遷入;另外,為了發展旅遊業,基金會先後興建了水鄉一條街、南沙天后宮和南沙高爾夫球會,而蒲洲大酒店的建築工程將於明年年初落成,屆時霍英東注資的新客運碼頭會以大酒店為鄰。
“好像處處受束縛”
在眾多項目中,最為人所關注的是港口物流的發展。計劃中的貨運物流區,毗鄰東發碼頭,分為碼頭作業區、倉儲區、專業物流加工區、港口輔助生活區和港口配套後勤區,而其中碼頭作業區在落成後預計可提供3個 3.5~ 5萬噸級多用途泊位、 3個萬噸級泊位,及3個 2,000噸級泊位;整個項目預計在2015年完成。
從表面看來,霍英東的發展應可跟廣州市政府的計劃相輔相成,互補不足,但為何兩者之間反而會充斥著矛盾?或許從霍英東在98年公開發表的說話可找到端倪:
“(國家)在走向現代化的進程中,應伴隨著創新制度的過程;但在實際工作中,我不僅沒有任何試驗新體制的支持,反而好像處處受束縛,受限制。在許多地方,既看不到市場經濟運作的規則,也看不到國際慣例的遵從;我憂慮的是,中國在改革開放中如何與國際通行的市場慣例、管理方法及法制接軌。”
霍英東這番說話彷彿在暗示,他在發展南沙的過程中,不但得不到法制的保護,反而受到人為因素影響,處處受到官僚作風所牽扯,以致發展進度緩慢,而投資了的項目又得不到合理的回報,這種情況直至現在還沒有得到改善。
除了上文所述的物流業發展、虎門海上交通經營權、南沙土地的使用及開發權,和洛溪大橋爭拗阻礙了發展速度外,霍斥資興建的會議展覽中心和體育館,雖然已落成多時,至今仍無人問津,這也跟政府當局在推動發展的力度方面有關。看來霍英東在可見的將來,在那條通往夢想之路上,仍須繼續披荊斬棘,與政府當局周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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