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2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不看電視,我要站在寒風中
沒有月亮,我要數星星
雪會讓我更清醒
看電視會噁心,那就不看
去看一閃一閃的星星
我仰視星空,但我決不企求任何事情
蒼天從來沒給企求的人辦過任何事情
一定會換一副面孔
慈眉善目,更加虛偽
“要表演人間真情了,助殘?”
呸
你要不道歉,你就離傷殘人遠點~
看不到你的誠心,
也別讓我們看到虛偽
隨你便演什麼
就是要離傷殘人的題目遠點
我噁心,我出去
你不道歉,那麼我拒絕看到
初一十五,我換頻道!
在大年三十的夜晚,還有一個燈籠
那上面的老人,是姜太公
太公在此,諸神退位
“嫦娥”也藏了起來
只有星星都出來了~
還有年這個怪獸
需要爆竹來驅趕
聽說禁止放爆竹
所以這幾年
怪獸又回來了
我得放多大的爆竹呢?
(2002.11.27)
轉自民主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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