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黑幫特工 大舉潛台情蒐
0【大紀元1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明賞╱台灣高雄報導〕中國黑幫份子林有根冒用澳門華僑身分潛台灣十四年案,掀出中國對台募工作,無孔不入的陰謀。
高雄港警局表示,林有根是十四年前搭乘「華澳輪」自澳門來台「旅遊」後潛台不歸,在「華澳輪」通航台澳之間的三年,循此方式潛入台灣的非法中國人士有五百人,我方亡羊補牢展開搜捕,十多年來逮回其中兩百人,不少人坦承,行前曾奉命針對台灣的軍事交通設施、機場港埠,做情蒐及任務回報。
高港警察局說,當年利用「華澳輪」來台人士,大多彷彿「人間蒸發」,行蹤不明;以林有根而言,若非他因販毒案準備潛逃出境,否則也難追緝。
追緝林有根十三年的高雄港警察局表示,七十八年因應開放中國探親,往返高雄港、澳門的「華澳輪」開航,至八十一年停航,中國黑幫林有根就是冒用澳門華僑「梁錦鵬」旅行證件,搭船登上高雄港;這段期間,類似林有根之流的港、澳黑道來台者不少,其中也有人被「上頭」叮嚀來台要做情報搜集的任務。
據指出,開放之初,我方在辨識證件上確有技術上的疏忽,以致林有根向我戶政單位申請居留證時,不必依港澳居留證正本,而僅以「旅行證明」就取得合法居留;我方發現類似問題後,自八十年開始實施「靖台專案」,由境管局與警政單位全力收網追緝,十多年來高雄港警局陸續追出兩百多人,均予強制遞解出境。
負責追捕林有根的警官、高港局保安課兩線二星調查員陳慶文指出,林有根在台犯案累累、五進五出警察局,卻未被識破真實身分,是因入出境紀錄屬保護機密,由境管局列管,一般警察分局、派出所查捕人犯時,不會去查這些資料,僅能依他所持證件,認為他是旅澳華僑「梁錦鵬」。
陳慶文指出,若非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等單位相互緊密配合,像林有根這種已取得台灣居留權之流,很難查緝到案。
驗證出現漏洞
記者胡守得╱特稿
中國黑幫份子林有根,化身澳門僑胞潛伏台灣十四年無人知曉,問題關鍵在於我國審核其身分的第一道關卡,無從識破其真偽。
七十八年間的澳門雖屬葡萄牙管轄,但在兩岸之間仍傾向中國;林有根在這一年,購買澳門居民「梁錦鵬」的認別證、護照「正本」後換貼照片,就從中國黑幫變身澳門華僑良民。
林有根所持的澳門證照屬「真本」,換貼照片手法高明,以致照片上是「本尊」或「化身」,一時間無法查明,本來,只要透過兩地直接作官方文書驗證就可查明,但當時台澳政治環境,使地理距離咫尺若天涯,查驗不易,以致不肖之徒有可乘之機。
林有根在七十八年十月入境台灣,同年底就以在台投資為名,向台北市警局請得居留登記,此後,一路請證無往不利;這是因為每個單位都蕭規曹隨,見其證件已通過別單位的驗證,樂得順應便民。
反觀,我國民眾移民海外,他國通常要求提出我國官方出具的「良民」、健康檢查、財產等紀錄或報告,最後還須通過實際面試關卡才能「通關」,種種設限,以防堵假身分偷渡,須由官方認證「作保」。
林有根冒名案,對於相關單位是一記當頭棒喝,一個中國黑幫份子竟能合法在台潛伏十餘年,若別有企圖,豈堪設想。
政府單位面對類似申請案,認證時應再三細查,以防所謂「頭過身就過」,一證過,關關通,後患無窮!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