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波:2003年中國民間人權報告
【大紀元1月2日訊】注:《2003年中國民間人權報告》全長24,950字,其歷史跨度為2003年1月2日-2003年12月13日,地域跨度為全國25個省級行政單位。整理前后歷時86天,其間歷盡不少艱險和磨難。
一、北京(27項)
2003年1月24日,北京當局強行將中國知名人權活動人士方覺送上飛往美國的班机。方覺被認為是“中國共產党體制內部的知名异議人士”,他于1998年在海外發表題為《中國需要新的轉變》的文章,建議中國實施全面的政治改革。方覺在發表上述文件之后不久被捕,并且判處他四年監禁。2002年7月,方覺獲得釋放,但是在4個月之后又遭到逮捕。2003年1月24日是對他的再次釋放和強行驅逐。
2003年2月4日,來自五個家庭的八位市民,包括基督教地下會成員華惠棋,計划到北京中南海門外靜坐示威,抗議政府以市區規划為借口強迫他們搬到郊區。由于北京市丰台區公安部門在他們的住處附近派人24小時監視,他們在2月4日凌晨离家后即被發現,被關在警車內。華惠棋是北京地下教會的主要成員,因為傳教等宗教活動,多年處于警方的監視控制之下,常常喪失行動自由。
2003年2月26日,在人大政協兩會召開前夕,北京市21842名居民因房屋拆遷等土地糾紛,聯名上書胡錦濤并政治局常委,舉報賈慶林。
2003年3月,北京當局宣布正式逮捕异議人士何德普,指控其涉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何德普,現年49歲,中國民主党成員。他是十六大之前聯名上書中央的192名异議人士之一。2002年11月,192名异議人士在由陝西著名异議人士趙常青發起的《歡迎一個与時俱進推進政治民主的執政党十六大的召開》的公開信中,提出了重新評价1989年“六四”事件、允許政治流亡者回國、恢复趙紫陽的自由、釋放良心犯、推動全國人大批准國際人權公約,以及從縣市一級舉行公開的民主選舉逐步過渡到全民選舉最高公職等政治要求。
2003年3月25日,在网絡异議人士姜力鈞(遼宁省鐵岭市人)的妻子閆麗娜的一再要求下,北京市安全局才口頭告之,姜力鈞早已在2002年12月14日被正式逮捕,罪名是慣常使用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押在中國秦城監獄。姜力鈞是中國國內网絡上的活躍人士,跟筆名為“不鏽鋼老鼠”的劉荻和《民主与自由》論壇的版主李毅斌等一批网絡活躍人士有密切來往,他們都是因為在网絡上發表文章或者討論發言而在2002年年底被警方先后秘密逮捕。
2003年4月初,北京301醫院71歲的退休外科醫生蔣彥永,在SARS嚴重威脅國人生命与健康的危机關頭,在美國《時代周刊》發表署名的書面聲明,公開批評衛生部長說謊,向世界說出了真話。但其后,他的人身自由遭到不公正的約束。
2003年4月,北京官方媒體“新華社”一名高級編輯楊子迪,因為發表了一份有關SARS的政府机密文件而受到革職處分,所有對外新聞編輯部的人員受到減薪三個月的處分。所謂政府机密文件,指的是中共中央委員會和政府几天前發表的文件。
2003年4月21日上午10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楊子立、靳海科、徐偉、張宏海進行了開庭質證。張思之、莫少平等律師向法庭嚴正指出,對楊子立等四人長期超期拘押,嚴重違背了中國刑事訴訟法的法律規定,不符合司法的程序公正,應該盡快依照刑事訴訟法處理。楊子立等四人均是不足三十歲的中國青年知識分子:楊子立被捕前是電腦工程師,徐偉是北京《消費日報》的記者、編輯,靳海科是地質工程師,張宏海是勤奮的自由撰稿人。他們成立了以“積極探索社會改造之道”為宗旨的“新青年學會”組織。由于國家安全局的密探加入他們的學會,他們四人于2001年3月13日被捕,并在2001年9月28日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2003年4月21日-5月4日,北京市平安醫院的醫生徐永海与太太李姍娜因為不斷上書呼吁拆遷戶的權益,而被拘留13天。徐永海為北京家庭教會基督徒。
2003年5月28日,被判處重刑的青年知識分子徐偉,在他審判中抗議毒打虐待并當場撞倒在審判台。當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徐偉、靳海科十年徒刑,判處楊子立、張宏海八年徒刑。
2003年6月,《北京新報》因登載被認為是諷刺中國政府官員的文章《中國七大惡心》而被勒令停刊。
2003年6月下旬,北京市政府門前,每天都有1000人以上的抗議民眾。北京市警方每日出動几十輛警車和几百個警察,布置起一道人牆防止請愿者沖入市政府。
2003年7月17日,在受到北京市政府支持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中失去住房的北京市上1000名民眾,走上街頭舉行游行示威,要求政府對拆遷戶給予适當的補償。不過,民眾的抗議請愿沒有得到政府任何回應。
2003年7月17日,北京當局起訴在中國關押了一年多的旅美民運人士楊建利,并指控其犯有“非法入境罪”和“間諜罪”。
2003年8月,北京警察扣壓著宗教人士華惠棋的戶口不給,使他的女儿無法持規定證件報名上學。2003年9月15日,安徽省農民朱正亮因拆遷問題在北京天安門自焚。
2003年9月30日10時,北京市公安局三名警察拘捕异議人士張純珠。
2003年10月1日,北京市拆遷戶葉國強在北京天安門跳下金水河。
2003年10月1日,湖北省失業工人楊培權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用汽油引火自焚。
2003年10月國慶期間,來自福建省福州市的張理積在北京天安門試圖自焚。
2003年11月4日,网絡异議人士姜力鈞接受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在歷時四小時的審訊結束后,無法作出判決。
2003年11月6日11時,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中國民主党成員何德普“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2003年11月上旬,北京拆遷戶葉國強和福建省福州市的張理積,被北京市第二檢察院以“涉嫌尋舋滋事”的罪名起訴。
2003年11月9日早上8點,北京家庭教會基督徒徐永海下夜班時被北京市西城區公安分局和浙江杭州市公安局三輛警車帶走。同時,另一名基督徒劉鳳剛也被正式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為境外組織搜集情報”。徐永海与劉鳳剛曾調查過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拆毀教堂的有關情況。11月27日,徐永海的太太李姍娜委托“對華援助協會”向國際社會發出題為《就我丈夫徐永海被中國政府關押一事致世界各基督教會和主內弟兄姊妹及各屆朋友的一封公開信》。
2003年11月10日10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徐偉、楊子立、靳海科及張宏海“顛覆國家政權罪”上訴案進行審判,決定維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徐偉和靳海科被判刑十年,楊子立与張宏海被判刑八年。
2003年12月10日,大約200名下崗工人和受強迫拆遷影響的居民,在北京多個政府部門外舉行了集體抗議行動。參加示威的下崗工人主要來自東北地區。示威者首先聚集在中央電視台的廣播大樓門外,質問中央電視台為什么沒有報導世界人權日的消息。大概3個小時之后,示威者又分別前往當地的法院、政府信訪辦以及中南海門外繼續抗議。
2003年12月12日,中國建設部部長汪光燾在北京《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發生在中國建筑領域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呈現上升趨勢,在各行業中僅次于交通和礦山,居第三位。2003年1月-10月,中國一共發生建筑事故1001起,導致1174人死亡。
二、上海(13項)
2003年1月3日,美國紐約的“中國人權”組織透露:上海异議人士戴學忠已于2002年年底被捕。戴學忠是十六大之前聯名上書中央的192名异議人士之一。
2003年1月7日,上海市家庭教會領袖徐國興的母親接到徐國興被判處勞動教養18個月的通知書。徐國興是上海家庭教會的重要領袖,曾經被關押勞改6年多。2002年12月8日,大約20多名家庭教會成員在徐國興家中聚會,進行宗教活動,結果被警方全部抓走。
2003年1月9日,美國紐約的“中國人權”組織透露:2002年12月26日,上海資深异議人士韓立法遭公安拘捕。韓立法是十六大之前聯名上書中央的192名异議人士之一,1989年起參加民主運動,曾因不斷為中國大陸的人權和民主改革奔走呼吁而經常進出勞教所,他于2001年7月才獲釋,這次是再次被捕。
2003年1月18日,遭公安拘捕的上海資深异議人士桑堅成,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桑堅成是十六大之前聯名上書中央的192名异議人士之一。桑堅成也是1979年北京西單“民主?晼邦B動中的活躍分子之一。2002年,桑堅成在海外网站發表了兩篇文章,一篇呼吁中國政府保護社會弱勢階層,另一篇要求人大批准《公民權利与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人大代表真正由人民選舉等。2002年11月12日,桑堅成被拘捕。
2003年3月,上海市民王明清、孫東明等45人,不顧兩會期間公安部門采取的嚴厲管制社會的种种措施,分成數批集體乘車上訪北京,要求解決住房拆遷中嚴重的不公和侵權問題。但是他們到北京僅僅數小時即被大批便衣押上火車解回上海。
2003年5月1日14時30分,上海市拆遷房屋中遭受財產和人身侵害的132名被拆遷戶代表,聚集在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地抗議。抗議民眾高喊“SARS是可怕的,但獨裁專制更可怕”。5月1日15時,上海公安部門出動了200多名警察封路抓人,被捕者被關押于上海14個區縣。
2003年6月6日,上海著名律師鄭恩寵被上海市公安局警察從家中帶走,并宣布予以刑事拘留。6月18日,鄭恩寵被正式逮捕。鄭恩寵以專門幫助被拆遷戶進行法律訴訟著稱,他代理過的被拆遷戶訴訟官司超過500件。
2003年6月中旬,上海半月刊雜志《財經》因刊登被當局認為有問題的敏感文章,而被勒令無限期禁止發行。原定于6月20號出版的《財經》雜志主要內容包括:SARS疫情的后果、上海首富周正毅的銀行信貸欺詐丑聞,以及中共領導人意圖修改憲法的舉動等等。
2003年8月11日,代表住在上海市靜安區的父母控告發展商和有關部門迫遷收地的香港人沈婷,遭到上海市公安部門以“涉嫌煽動群眾”罪名追捕。她會同上海著名律師鄭恩寵,成功地將號稱“上海首富”的周正毅及上海市靜安區政府一并告上法庭。沈婷為援救鄭恩寵,先后向胡錦濤、溫家寶寫公開信請求關注。
2003年8月28日13時30分,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的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秘密審理了廣受關注的鄭恩寵案件。鄭恩寵的罪名數次被改換成“為境外非法提供秘密罪”。法院不准其妻蔣美麗旁听。
2003年9月30日凌晨,上海85名上訪民眾被上海警方在北京抓捕,近100名警察一直押解他們回到上海。到上海后,他們被關押15天上“學習班”。
2003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獲取國家机密罪”判處鄭恩寵三年徒刑。判決書指其涉及兩條罪:一是他曾向某記者打听新華社在2003年4月30日內參第七期關于上海非法占地拆遷的內容;二是指他將上海某厂下崗工人因補償不公平引發示威的消息向海外媒體透露。
2003年11月19日,鄭恩寵的妻子蔣美麗,以及蔣美麗的大姐蔣忠麗,到北京會見鄭恩寵的法律代理人張思之律師,商討鄭恩寵上訴的相關事宜時,在賓館的房間中被上海信訪辦工作人員綁架帶回上海。
三、四川(10項)
2003年1月7日,四川网絡异議人士歐陽懿被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正式逮捕,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歐陽懿,1968年出生,畢業于四川省川北教育學院,后來在四川省遂宁市一所中學擔任教師,因為參加爭取民主人權的活動而失去工作。2002年11月,歐陽懿參与了《致中共十六大公開信》192名异議人士的聯署簽名。2002年12月4 日,四川當局拘捕了歐陽懿并搜查了其住宅。
2003年1月26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了分別判處死緩和死刑的西藏活佛阿安扎西(丹增德勒仁波切)和洛讓鄧珠的上訴,維持原判。兩名藏人被指犯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爆炸罪、煽動分裂罪、及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由著名學者王力雄等人為被告安排的辯護律師,被法院拒絕對其進行辯護,并秘密判刑和處決了洛讓鄧珠。當局至今拒絕向家屬交還洛讓鄧珠的遺體,并禁止他們与媒體有任何接触。
2003年2月,10名藏人被逮捕,有3人在四川省甘孜州進行的兩次審理中被分別判刑,其中一位叫次仁鄧珠的被判刑五年。次仁鄧珠是西藏康區瑤投(Yothok)村庄的村長,曾為阿安扎西被捕一事在村里收集了20000多個請愿簽名。阿安扎西和洛讓鄧珠已因涉嫌2002年4月四川省成都市爆炸案,被分別判處死緩和死刑。
2003年3月,著名學者和社會活動家王力雄被民間環保組織“自然之友”開除。此事与王力雄質疑阿安扎西活佛一案有關。王力雄對該案一審二審都提出了具體疑問,如此案審理過程中存在中途改換律師、對外宣布情況与事實不符、地方司法系統威脅和控制當事人親屬三項重大疑點,此事在國際國內受到高度重視。
2003年3月,四川省巴中市金山鄉法輪功學員趙永因拒絕放棄信仰,被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法院判刑10年。其后,趙永在四川省成都看守所被毒打、虐待致死。
2003年4月22日中午,四川省遂宁市紡織厂約1000名工人,由于不滿新的勞動合同條款,而在遂宁市中心交通要道堵路示威,直到遂宁市市府領導派人出面協調,工人才和平散去。
2003年5月27日,四川省色達縣的公安人員拘禁了4名藏人,其中包括3名喇嘛、1名司机,罪名是他們涉嫌卷入2002年12月色達縣藏傳佛教學院和地方當局的糾紛。2002年12月,色達縣藏傳佛教學院所在地的地方當局同學院的僧人發生爭執,導致一些官員和喇嘛受傷。
2003年6月,四川省成都市《天网》网主黃琦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五年。現年40歲的黃琦,被視為在网上發放异見信息的先驅,他于2000年6月,因在《天网》發放有關被捕的异見人士、法輪功及要求平反“六四”等資料,被當局拘捕。
2003年8月11日,四川省達州市國安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了四川网絡活躍人士李志。現年33歲的李志畢業于西南財經學院,被捕前是四川省達州市政府財政委員會官員。2003年7月,李志通過在海外网站開設的聊天室討論中國官員的腐敗問題,并且用電子郵件將一篇有關四川官員腐敗的文章送到海外。2003年9月3日,李志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罪名正式逮捕。2003年12月10日,四川省達州市法庭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网絡活躍人士李志有期徒刑八年。值得注意的是,12月10日這一天恰恰是世界人權日。
2003年10月2日,藏族僧人尼瑪扎噶因在獄中遭到毒打,在四川省道浮縣醫院醫治無效去世,死時年僅20歲。2000年3月22日,尼瑪扎噶在拉薩,因為張貼宣傳西藏獨立的傳單被捕。
四、陝西(4項)
2003年4月2日,陝西网絡异議人士顏鈞被安全部門秘密拘捕。顏鈞,筆名炳德,男,生于1973年,大學學歷,信仰天主教。自由撰稿人,高中生物教師,居住北京。他曾因寄信給中國領導人批評中共和政府官員腐敗而被關押15個月,也在互聯网上發表了一些要求中國政府進行體制改革和落實言論自由的文章。2003年5月9日,顏鈞被宣布正式逮捕。2003年7月,顏鈞被同牢其它几名在押犯人打傷,住進醫院。2003年10月24日,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秘密審理了顏鈞,法院不允許顏鈞的父母旁听法庭審理。2003年12月8日,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顏鈞兩年徒刑。
2003年6月2日,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五個村的1000多名村民,因不滿官商勾結以低价收買地皮再高价炒賣,到陝西省委抗議。數十名公安在場監督村民示威,并搶走了罵政府腐敗的標語。
2003年6月25日,陝西省西安市檢察院正式起訴趙常青,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趙常青是陝西著名的异議人士,現年35歲,畢業于陝西省師范大學歷史系,因為參加1989年的“六四”運動而入獄半年。1997年,他成為陝西省南鄭縣的人大代表候選人,但是由于他揭發當地選舉中的違法行為,被以“危害國家安全罪”逮捕并判刑三年。2002年11月,他又發起了全國192名异議人士聯名簽署的《歡迎一個与時俱進推進政治民主的執政党十六大的召開》。2002年11月初,趙常青被拘捕。2002年12月27日,他被正式被捕。2003年8月4日,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趙常青五年徒刑。
2003年12月13日,《陝西華商報》發出報道:陝西省西安市臨潼區秦陵街下和村西楊組的村民楊新滿、楊培滿、楊培彥三人,代表九名最先發現“秦始皇兵馬俑”的農民,要求該館頒發證書确認他們的“發現權”,并要求對該館一號坑介紹文字中“當地農民打井發現”中的農民,全部寫出他們的姓名。楊新滿等人將維護“發現權”的希望,寄托在法律層面上。
五、湖北(7項)
2003年1月2日,湖北省隨州市1000多名退休紡織工人舉行示威,堵塞鐵路交通兩個半小時,抗議所屬公司宣布破產后削減退休工人的生活補貼。
2003年2月,湖北省隨州市一所中學的老師劉飛躍在网上寫文章,抗議被強制訂閱《隨州日報》——即中共湖北省隨州市委的机關報。當地有關部門曾對劉飛躍進行了威脅。
2003年3月15日,湖北异議人士李衛平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遞交了一份起訴書,狀告國務院。李衛平在起訴書中說,國務院應該廢除實際上剝奪了中國公民的憲法權利的《出版管理條例》,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的自由。但是中國公民非但沒有真正享受過這些權利,《出版管理條例》中有關只有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才能享有言論和出版自由的規定,更使憲法第三十五條形同虛設。
2003年4月28日,湖北省隋州市鐵樹集團約600多名退休職工,聚集在市政府門前,要求市政府釋放上星期被抓走的兩名工人,同時繼續反對政府以企業破產的名義削減他們的退休金。由于市政府沒有人回應工人的要求,約300多名退休工人從市政府游行到火車站旁的鐵路公路立交橋,准備在武漢至襄樊鐵路線上靜坐抗議。警察在工人行動現場又抓走了兩個人。
2003年8月,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蔡店鄉計生服務站的工作人員,將一老太婆從廁所撿到的超生男嬰,當眾往地上摔再用腳踢,最后按在稻田里用水淹死,引起當地群眾的公憤。
2003年10月28日16時多,湖北省孝感地區應城市公安局拘捕了著名网絡作家杜導斌,并對杜導斌家進行了連續兩三個小時的搜查。杜導斌,現年39歲,是网絡上享有盛名的著名作家,也是《大紀元》、《民主論壇》、《北京之春》、《觀察》、《議報》等媒體的專欄作家和長期撰稿人,他的時評和政論文章以鮮明立場、尖銳筆鋒和坦誠的正義感贏得了廣大讀者的尊敬。2003年11月12日,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正式發出逮捕令,逮捕令上寫明:“杜導斌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于2003年11月12日由本局(孝感市公安局)執行逮捕,現拘押在孝感市第一看守所。”
2003年11月8日、11月9日,湖北省襄樊市襄陽汽車軸承有限公司7000多名工人上街示威,抗議不合理的“工齡買斷”,并且強力抨擊企業負責人貪污等現象。示威工人將襄樊市兩座公路大橋堵死,導致全市交通癱瘓,鐵路交通也一度中斷。當局派遣了500多名公安驅散示威工人,雙方發生沖突。沖突過程中,10名工人受傷,有5名工人被拘留、5名工人受到當局通緝。
六、遼宁(5項)
2003年1月15日,遼宁省遼陽市工人領袖姚福信和肖云良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審理。姚福信原是遼陽市軋鋼厂工人,肖云良原是遼陽市鐵合金厂工人。2003年5月9日,遼宁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姚福信、肖云良實行宣判,以“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處姚福信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判處肖云良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宣判當日,法院以SARS為由拒絕律師列席宣判。
2003年2月24日上午,遼宁省遼陽市公安局出動了大批警察,試圖壓制鐵合金厂工人游行的籌備工作。警察將工人代表王大偉從家中帶走。王大偉是這次正在籌備的游行的主要牽頭人,也是鐵合金厂工人所選代表之一,并且遭到公安部門的拘捕關押。
2003年4月20日,遼宁省遼陽市工運領袖王兆明、龐慶祥和王大偉在家中被帶到遼陽市公安局,被警告不許与美國大使館官員和新聞記者接触。4月21日,警察強行進入其它兩名工運領袖姚福信和肖云良的家,監視他們的家人不得會見美國官員和記者。王兆明等三人于2002年3月与姚福信、肖云良等其它工運領袖,組織約30000名群眾示威抗議,譴責當地貪腐的官僚,并要求對下崗工人提供幫助。
2003年9月18日,遼宁省營口市第五中學青年女教師李廣艷控訴該校校長龐慶振,在网上發表20000多字的《中國教育界的奇恥大辱——惡魔校長龐慶振》,這篇文章被稱為“中國當代教育的一份重要存檔”。該文在网絡引起強烈關注。
2003年11月25日晚間,遼宁省約30名公安人員和宗教干部突襲了遼宁省鞍山市家庭教會領袖李寶芝的家進行搜查,李寶芝被關押十個小時后獲得釋放。
七、廣東(5項)
2003年1月22日,美國公民李祥春從美國舊金山飛抵廣東廣州机場后,立即被中國安全人員拘捕。李祥春,醫學院畢業,曾在哈佛做過研究,被捕前在舊金山灣區經營中成藥的生意。李祥春說,中國公安抓他是因他煉法輪功,把他當政治犯。
2003年2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密謀進行恐怖活動”等罪名,判處王炳章無期徒刑。
2003年3月,廣東《南方日報》新聞集團屬下的周刊《21世紀環球報道》停刊,該周刊是在刊登了中國已故領導人毛澤東前秘書李銳的訪問稿后停刊的。86歲的李銳在專訪中對中共的統治提出了多項批評,他批評中共兩位已故領導人毛澤東和鄧小平獨裁,并贊揚已故中國總理胡耀邦。李銳提出推行西方式的政治改革,包括自由選舉、獨立司法體制、言論自由和依法統治。
2003年4月26日,湖北青年孫志剛因為沒有隨身攜帶暫住證,而被廣州警方收容后遭毆打致死,該報道在中國引起強烈反響。4月27日,浙江异議人士余樟法發起《廢除收容遣送制度呼吁書》;之后,楊支柱等大陸學者發起另一場簽名運動;三名中國年輕法學博士上書全國人大,提出作為收容法律依据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違背憲法,依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對這一行政法規進行違憲審查。其后,《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被廢除,但暫住證制度等歧視制度仍然存在。
2003年11月,包括廣東省《南方周末》和《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內的六名中國記者發表了一份聯署聲明,他們認為上海律師鄭恩寵沒有罪,鄭恩寵被抓實際上就是因為周正毅的案件,并表示愿意為鄭恩寵出庭作證。
八、河北(3項)
2003年2月21日,河北网絡异議人士蔡陸軍被捕。蔡陸軍,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名私營外貿公司老板,現年35歲。2002年12月底,他在海外网站發表了《河北農村訪談錄》等四篇文章,談到中國大陸農民稅收極重,以及批評農村村委選舉虛偽。同時也談到大陸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不進行政治改革,將會爆發社會危机。文章更主張以逐步開放民主的方式,使大陸成為民主國家。2003年8月28日,蔡陸軍被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審判。2003年10月30日,蔡陸軍被判處三年徒刑。
2003年4月31日,河北省徐水縣公安局通知大午网站:該网站發表的《小康社會的建設及難點》、《悼念李慎之》、《兩位民間商人關于中國的時局及歷史的對話》三篇文章嚴重損害了國家机關的形象,整頓网站,停止營業6個月,罰款15000元。河北大午集團被查抄,300万現金被拿走,銀行帳號被封,存款被全部凍結,董事長孫大午辦公室的許多東西包括他的講話稿、報告文學手稿被公安人員拿走。孫大午是河北省著名的民營企業家,又是熱誠的自由主義者。
2003年7月1日,在河北省保定市的四里營,羅馬天主教神父康福亮、陳國振、龐光照、尹若瑟和李書君被當局逮捕。
九、吉林(5項)
2003年6月13日,吉林省長春市當局以“危害國家安全罪”為名拘捕互聯网异議人士羅永忠,并搜查了羅永忠的住處。羅永忠家住吉林省長春市,現年36歲,有一條腿完全殘廢,以開一個零售香煙啤酒的小店維生。他平時的興趣就是上网瀏覽和發表文章,在网上至少發表過150篇以上的文章,主要是關注評論時事的雜文。
2003年7月,吉林省吉林市搜登站鎮抽驗120名當地賣血者,發現其中17人染有艾滋病毒。各級涉及此事的官員都在極力掩蓋真相。
2003年10月下旬,法輪功學員劉成軍在吉林監獄內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生命垂危,被送到吉林省吉林市中心醫院昏迷不醒。在劉成軍命危的同時,吉林市監獄有100多名法輪功學員陸續絕食,抗議監獄對他們的殘酷對待。劉成軍,吉林省農安縣人,長春市糧食職工中專財會專業畢業,曾于2002年3月5日在中國長春有線電視网插播法輪功被鎮壓片段。2002年9月20日,他与其余六名參与電視插播的法輪功學員被分別判刑,劉成軍被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十三年。
2003年11月,吉林省吉林市搜登站鎮在驗血的人中确認染有艾滋病毒的有62人,其中發病的有24人。
2003年11月26日10時,10多名來自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和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分局的國家安全保衛大隊便衣,突襲了北京家庭教會基督徒張胜其的未婚妻葉繼飛位于吉林市區的家。張胜其与葉繼飛被帶走。23歲的張胜其系山東省曹縣人,是家庭教會基督徒,也是活躍的网絡人士,時常在教會网站上探討基督信仰問題,其母親李明芝是山東省曹縣家庭教會領袖。
十、新疆(5項)
2003年1月8日,新疆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對异議人士陶海東進行了審理。1月9日,《新疆都市報》在法制版對陶海東進行了大批判式的報導。這篇題為《500美元陶海東賣國》的報道中,陶海東的所謂罪行是:編寫《公民主權的文明社會与帝王柯斷的罪惡深淵》、《公民聯盟論》等兩本書,經互聯网向境外組織和個人网站發送、刊登,廣泛進行傳播。陶海東,1957年出生,曾經從1981年至1999年,用十几年的時間編寫了《新人類設想》一書,卻因此書被陝西省西安市判處勞動教養三年,中共指他的書稿“肆意丑化、污蔑党(共產党)和國家領導人” 2002年7月9日,新疆當局再次逮捕他。
2003年2月1日-2月4日,新疆當局為防范1997年2月5日“伊宁暴動”事件重演,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強行逮捕了350多名15歲~20歲的維吾爾青年。,公安當局在1月30日之前,對新疆伊宁、塔城、奎屯及喀什市等維吾爾人居住區實施宵禁,并且強闖民宅逮捕任何被認為可疑的人。“伊宁暴動”指的是1997年2月5日,新疆維吾爾人在伊宁市發動“獨立革命”游行,數千人參加,并与軍警發生沖突,407人遭軍警擊斃,隨后當局進行大肆逮捕,至今遭處決及獄中失蹤人數已超過8000人,另有61000多人被判刑,其中11000多人為無期徒刑。
2003年2月16日,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异議人士陶海東利用互聯网“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2003年6月,當局在新疆推行漢語化運動,各學校、党政机關、有聲廣播和公共活動等都要使用漢語。
2003年12月11日下午,新疆烏魯木齊市東山區鑫明煤礦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九人死亡,一人受傷。由于礦方違規超層越界開采被關閉的一號礦井,導致磚壁里面發生爆炸,并沖垮磚壁,造成一號井下B十四煤層西翼起火,涌出大量有毒气體致使作業人員中毒死亡。
十一、江蘇(4項)
2003年3月12日22時多,江蘇网絡活躍人士張玉祥在自己的住所被警察拘捕。張玉祥原為南京軍區空軍政治部宣傳干事,曾經因為与楊同彥等人組建中華民主聯盟,而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的罪名判處兩年徒刑。張玉祥出獄之后多次參与异議人士的呼吁簽名等活動,并在网絡上發表過一系列文章,例如《我們是推動者,不是推翻者》的文章等。
2003年7月,江蘇省委副書記任彥申主持了江蘇省“治理基督教私設聚會點”工作會議,布置鎮壓地下基督教會。7月-11月,江蘇省宿遷市取締了基督教家庭教會聚會點57處,栗水縣取締了36處,丹陽市取締了32處,使大約3000名教徒無法從事禮拜等活動,共有125處基督教家庭教會聚會點被取締。
2003年8月22日,江蘇省南京市一個普通拆遷戶翁彪因為遭遇不公正的強行拆遷,選擇了自焚。2003年9月6日,翁彪于醫院去世,他的死震惊了全國上下。
2003年12月5日,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婁葑鎮的孫寶祥和妻子,被一群身份不明的彪形大漢破門而入,并喝道:“不許說話,否則就打死你們!” 孫寶祥夫妻兩人還未來得及反應,已被封住嘴巴,反手捆綁。這批大漢用推土机將他們居住了25年的房屋拆毀。
十二、重慶(3項)
2003年1月,重慶男子張偉辦報,被以“非法經營罪”判刑六年,并遭罰款10万元人民幣,其手下兩名員工左上文、鷗燕則分別被處以五年和二年徒刑。張偉僅憑一部電腦,和左上文、歐燕三人辦起一間報館,出版兩份名為《時事信息》、《熱點紀要》的報紙。張偉從网絡上下載一些時事消息和文章、圖片,編輯成報紙,一年多時間銷售150万份。
2003年3月13日,重慶市互聯网异議人士羅長福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遭到拘捕。羅長福,現年39歲,是重慶市某工厂的下崗工人,他在2002年11月北京師范大學女生劉荻被捕后,在海外网站上發表《立即無條件釋放不?袗?小老鼠劉荻》、《營救小老鼠公告》、《從救助小老鼠談起》、《网絡世界共和國宣言》、《誓死悍衛网上自由》等五篇文章,號召网民聲援劉荻及抗議當局對互聯网的鎮壓。2003年11月6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羅長福三年徒刑。
2003年11月24日,重慶市生產炮兵瞄准儀器的軍工厂的兩名工人杜紅旗和李廷英因為組織獨立工會“工人維護權益會”,被重慶當局拘捕。12月5日,他們被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移交檢察院。
十三、河南(4項)
2003年6月21凌晨、6月22日凌晨,河南省上蔡縣熊橋村和百尺鄉下地關行政村分別發生政府大規模襲擊村民的事件。上蔡縣政府出動了700名武裝人員襲擊下地關村,逮捕了大約20名村民。許多村民被毆打。
2003年6月22日,500名-600名警察及警方帶來的手持棍棒的暴徒,沖進河南省尚樵村,不分青紅皂白地毆打居民并逮捕了13名村民。被捕村民中有些感染了艾滋病毒或患有艾滋病。
2003年7月,100名艾滋病患者借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對河南省上蔡縣文樓村一家醫院的SARS情況調查的机會,抗議艾滋病毒感染者在尋求醫療護理時遭到的歧視情況。他們被政府官員擋在距醫院100米的地方,村民楊妮旦在抗議警察對待示威者的方式時,遭到警察凶狠的毆打。
2003年12月11日上午9時,河南省漯河市約1000名居民到漯河市建委示威。因當局沒有負責人出面接待,群眾開始沖擊京廣鐵路河南省路段鐵軌。一輛特快列車經過,將鐵軌邊11人撞倒或被气浪沖倒,其中4人(3男1女)死亡,其中一人為公安。另外7人受傷,其中2人輕傷,5人重傷住院,發生慘劇的起因,是由于漯河市源匯區建設局在2003年10月下達命令,要把石槽趙村200戶居民的房屋拆除,而不給補償。12月10日,建設局派出近100人到該村強行拆房,官員用鋼條將王耀堂、王耀明等十人打傷,其中四人被打成重傷,須送院搶救。
十四、湖南(3項)
2003年2月24日上午,湖南省湘潭市臨丰小學年僅21歲的音樂教師黃靜,被人發現裸死于其工作的小學宿舍,遺體(雙手、雙腿、胸、頸等)有多處多類傷痕,現場的衛生紙團遺留有男性精液。其男友姜俊武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奸等重大犯罪嫌疑。此案發生后,湘潭市雨湖區公安分局并未按照重大刑事案件偵破的基本程序派員封鎖、勘察現場,而平政路派出所也沒有深入細致的勘察現場,就以死者身上無致命傷為由,排除他殺,不予立案。此案在當地和网絡掀起軒然大波。
2003年10月3日,中央電視台《新聞調查》欄目播出《派出所里的墜樓事件》。2002年6月16日,被稱為“反腐斗士”的劉駿被湖南省益陽市公安局益鑫泰路派出所傳喚,几個小時后,劉駿死于派出所樓下。隨后,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檢察院作出了劉駿是在意識清醒狀態下自己跳樓身亡的調查結論。劉駿生前揭發的腐敗對象是享有“中國服裝質量顧問委員會常委”、“湖南大學兼職教授、研究生導師”、“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十大杰出青年”等聲名的湖南省益陽市益鑫泰公司總經理胡資生,而益鑫泰路派出所和益鑫泰公司之間則有著不同尋常的關系。此案在海內外引起廣泛關注。
2003年10月28日,湖南省隆回縣出動100名公安及縣民族宗教局干部到隆回縣雨山鄉丁搪村廟拆遷,但遇到1000名信眾包圍阻止,但11月中旬當局仍將該廟完全拆除。2003年8月,湖南省隆回縣開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動”,丁搪村廟被列為“非法宗教場所”要強行拆除,引起信眾強烈反感。,2003年8月-11月,隆回縣關閉了31間廟宇,其中5間已被拆除。
十五、浙江(3項)
2003年6月中旬,浙江省溫州市當局逮捕了神父陸小宙,當時陸小宙正准備為臨死的教徒舉辦臨終圣事。
2003年9月~10月,浙江省德清縣以“清理整治非法宗教活動”為名,關閉了392座廟宇及10間小型教堂,部分廟宇及教堂已被拆遷。被封查的10間小型教堂中,有4間已被拆除;至于查封的392間廟宇中,已有24間被拆除,9間改為公益及文娛場所,276間被封存。
2003年10月31日上午,當局出動了200名公安將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坎山鎮一間大型教堂拆毀。
十六、山東(3項)
2003年10月27日,山東省鄒城市的城管人員在一個集市強行開車,將邵姓小販壓死。10月28日,市民到市政府請愿。10月28日晚上,示威的市民愈來愈多,有數千人沖破800名公安組成的防線,沖進市政府及市委辦公室。后來,公安拘捕了100多人。武裝警察進駐鄒城。
2003年10月29日8時,女基督徒張洪美在山東省平度市舊店鎮九里橋附近被拘捕,罪名是“從事非法宗教活動”。10月29日14時,舊店鎮鎮內派出所公安通知張洪美家人繳交3000元人民幣就可放人,家人不同意。10月29日19時,張洪美丈夫徐風海及哥哥張洪云到派出所發現張洪美被綁在老虎凳(一种刑具)上,身上被鐵鏈鎖著,她的身上有許多傷痕,張洪美已說不出話。10月30日,張洪美死亡。張洪美的尸體被解剖后發現,胸及肺中有大量內傷瘀血。10月31日,她的家人到平度市政府抗議,同時也有上千名市民前去圍觀及示威。
2003年11月上旬,山東省魚台縣13名抗議當局不公正拆遷的村民,被以“妨礙公務”、“擾亂社會秩序”判處一年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02年,政府在新居尚未開始建的時候就開始拆遷,1300多名村民只能住在用塑料布搭的棚子下,生活極不方便。100多名村民代表于2003年8月初,到山東省濟南市政府上訪,結果与濟南防暴公安發生沖突,沖突中有10名拆遷戶受傷,13人被捕。
十七、福建(3項)
2003年1月10日,吉林省長春市异議人士賈偉在福建省廈門市被抓捕。對賈偉所列罪行是“偷渡邊境罪”,并依此罪名將賈偉關入廈門市第二拘留所。直至1月29日下午才釋放賈偉。
2003年10月30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名判決八人有罪。此八人被控試圖成立顛覆政府的工會,其中李江凡被判十六年有期徒刑,李長刑罰最輕,僅被判刑兩年,其它六人的刑期不明。2003年4月,曾任職福建省宁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李江凡与其它七人被捕,公安當局聲稱這八人私藏武器,并開槍射擊宁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主審法官的辦公室窗戶來訓練集團成員。
2003年11月27日晚,福建省霞浦縣海島鄉一名青年被當地公安拘留,數小時后离奇死亡。11月28日上午,數百名居民怀疑公安對這名青年施暴,因而沖擊了派出所。當局出動100多名公安將尸體轉移。
十八、香港(3項)
2003年6月,近200名香港法輪功學員冒著雷暴,浩浩蕩蕩地拉起橫幅,由灣仔游行到中環政府總部,向全港市民宣布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所犯下殘暴不仁的“九宗罪”,以及海外法輪功學員正以“群體滅絕罪”把江澤民推上美國聯邦法庭、法國法庭、瑞士法庭的消息。江澤民“九宗罪”:第一宗罪,隱瞞疫情,SARS害世;第二宗罪,誹謗佛法,破坏道德;第三宗罪,群體滅絕,害法輪功;第四宗罪,竊踞權位,打壓良民;第五宗罪,強權高壓,扼殺良知;第六宗罪,獨裁謀私,巨資殘民;第七宗罪,謊言欺世,為患四海;第八宗罪,金權賣國,窒息公義;第九宗罪,私定惡法,禍國禍港。
2003年6月3日,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表示,在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過去14年之后,至今仍有大約500名民運人士關押在中國的監獄之中。
2003年7月1日,50万以上的香港民眾走上街頭抗議23條立法。這是1989年學潮后,最多人參加的一次游行,聲勢浩大,不僅令香港震動,也令全球震撼。這次游行是由40多個組織組成的團體“民間人權陣線”發起的。“七一游行”前后,香港反23條立法游行獲全球多國政府、團體、和華人聲援支持。
十九、江西(2項)
2003年5月,江西、福建有20多名天主教地下教會神職人員及信徒被捕。其中江西省余江教區,主教曾景牧于5月2日曾受滋擾,一批公安到他的寓所搜查,打傷當時在場的教友。曾景牧表示,公安經常騷擾甚至監視他。
2003年12月3日下午,江西紙業集團下屬的南昌市印刷九厂12名職工,為抗議企業領導層集體貪污,工人失業以及補償不公,走上南昌百貨大樓頂樓欲集體跳樓自殺。當局出動數十名公安和消防人員將12名工人全部強行拖走,將他們予以扣留,并舉辦學習班,不准与外人和家屬接触。
二十、黑龍江(1項)
2003年1月7日,美國紐約的“中國人權”組織透露: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女教師張共來由于上訪告狀,被關進精神病院四年多,遭到殘酷迫害。張共來,哈爾濱市婦聯第二幼儿園教師,現年大約46歲。她在32歲時怀孕生子,由于沒有得到領導批准,1989年生育之后遭到歧視迫害,迫使張共來上訪告狀。1998年7月,她在黑龍江省政府信訪辦公室上訪時,被強行送進哈爾濱市精神病院。張共來在精神病院備受折磨。張共來已被關押四年之久,摧殘之下,百病纏身。2002年,張共來趁离開精神病院之机到北京上訪,2002年8月3號由于与人口角被拘留。張共來的友人認為,這一案件其實是有關當局蓄意阻止她上訪的手段之一。
二十一、安徽(1項)
2003年4月,安徽省建工學院環境藝術系副教授、法輪功學員吳曉華,因堅守自己的信念,被無理延期拘押兩個月。吳曉華在女子勞動教養所多次絕食据理力爭,被強迫灌食,她上下牙齒被撬掉4顆。
二十二、廣西(1項)
2003年4月27日半夜,廣西西林地區公安侵入民宅搜查圣經和宗教用品,抓走了兩個村內的三個人。9月26日,這三個人未經審判就被判勞改一年半。村民說:“人不是牛馬,就算是他們犯了罪要槍斃、要判刑,難道不通知親屬的嗎?”
二十三、山西(1項)
2003年6月1日22時,山西省太原市大眾机械厂(七八五厂)退休工人邸天貴被太原市公安局以“涉嫌成立非法組織罪”拘留。7月5日,邸天貴又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被正式逮捕。邸天貴曾于2003年6月前書寫要求提高退休職工養老金的問題,并向党中央、江澤民、國務院、朱鎔基等党和各級政府要求批准成立“企業退休工人聯合會”(簡稱“企退聯”)。
二十四、云南(1項)
2003年6月6日,云南省富宁縣古那鄉政府的官員到古那鄉那農村家庭教會的四個聚會點,將王啟由、黃玉廷等12人騙走。從6月7日開始,富宁縣公安局在當地各村搜捕未能同時抓捕的其它家庭教會的主要成員。6月13日,之前12名被捕者的親屬才收到富宁縣公安局的通知,以“封建迷信罪”對王啟由、黃玉廷等八人無期限刑事拘留,其余四人則是各自行政拘留十五天。6月17日,云南省富宁縣公安局通過廣西百色縣公安局,到百色縣淡水鄉抓捕家庭教會信徒。
二十五、甘肅(1項)
2003年9月23日,甘肅省《蘭州晨報》勇敢地刊登了一篇題為《死刑犯器官被捐獻,家屬有無知情權》的報道,披露三名死囚過身后死無全尸的慘狀。報道說,甘肅省敦煌看守所在未經三名死囚的同意之下,行刑后強行將他們的器官“捐獻”。家屬連知道親人什么器官被割走的權利都被剝奪。當地法院聲稱這种事情“未有違法”。
簡介:楊銀波,原籍中國重慶,系中國大陸作家、社會活動者,國際筆會中國分會(獨立中文作家筆會)會員,主辦《百年斗志周刊》。
——原載《人与人權》2004年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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