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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中文雜誌向法輪功學員及讀者致歉

以色列中文雜誌向法輪功學員及讀者致歉(明慧网)

【大紀元1月13日訊】以色列中文雜誌《北京-特拉維夫》在2003年期間不時刊登誣蔑法輪功的內容,嚴重誤導讀者。以色列法輪功學員在講清真像的同時採取了法律行動,通過律師和報社交涉,該雜誌在2004年第一期公開向法輪功學員及讀者道歉,並表示此類文章有「不正確內容」(見頂圖)。

《北京-特拉維夫》是一份由一位以色列商人創辦的中文雜誌,讀者大眾主要是從中國大陸來以色列打工的中國勞工。

據明慧網2004年1月13日報導,自從2003年一月創刊以來,《北》除了為讀者提供新聞和有關文化生活的信息和服務之外,還不時刊登著帶有中共宣傳色彩的內容,其中包括誣蔑法輪功的內容。

例如2003年2月在當地發生爆炸事件後刊登的題目為「來自使館的消息」的文章中提醒當地中國人注意安全,然後話題突然轉到法輪功,把在中國購物街講清真相的法輪功學員的活動和恐怖活動相提並論,誤導讀者。

2003年7月,《北》用一頁多的篇幅轉載新華網文章,把浙江陳福兆謀殺17人的罪行栽贓於法輪功,進一步誤導了讀者。

2003年9月,刊登了中國外交部對法輪功學員芝加哥訴江案的「濫訴」評論。

  

以色列法輪功學員自從《北》刊第一篇有關法輪功的反面文章出現後就一直和雜誌的出版人取得聯繫、讓他了解法輪功並認識迫害的真實面目。學員還指出,誤導讀者是錯的、與該刊物倡導的服務讀者的宗旨相反。

  

起初得到的反應是該雜誌希望保持中立,但是又不想得罪中國使館。後來反面文章接二連三,嚴重毒害了當地華人。

  

以色列法輪功學員開始採取法律行動,通過律師和報社交涉,要求公開道歉並糾正錯誤。

  

報社表示同意道歉,並在2003年最後一期刊登了「致歉」的文章。然而內容含糊,沒有道歉的誠意。律師再次出面,報社人員承認刊登的「致歉」文章內容不夠明確。 今年(2004)的《北》第一期,即創刊一週年紀念,該雜誌再次刊登「致歉」。全文如下:

  

致歉

  

本雜誌於2003年2月2日,3月27日(註:應為7月27日)及9月19日刊登了含有不正確內容的文章,給法輪功練習者造成犯罪形象並帶有負面的意向。

本雜誌出版社在此向所有法輪功練習者並向任何由於這幾篇文章中有關法輪功的不正確的內容受到傷害的人士致歉。本雜誌向受不正確內容誤導的讀者大眾深表歉意。

  

《北》在一年裡,從刊登誣蔑法輪功的文章到公開致歉,走過了一條崎嶇的路。作為一個刊物,刊登一篇來自中共喉舌的文章表面上似乎可以給刊物出版人帶來暫時的利益,可是卻誤導和毒害眾多無辜的讀者。媒體在引導人們的道德價值走向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望全世界所有的媒體都能本著客觀公正的立場,擺脫江氏集團海外黑手的左右,真正為自己和讀者負責。(//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