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七法修正通過 加重金融犯罪刑責
【大紀元1月13日訊】(中廣新聞網孫立群報導)台立院今天三讀修正包括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等七項金融法案,除了大幅提高金融犯罪罰責外,還明定律師、會計師如果為公司製作不實報告書表,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情況嚴重還將加重其刑,同時專業證照也會遭到吊銷。
面對層出不窮的金融犯罪,立法院十三號修正通過了金融七法,包括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票券金融管理法、信託業法、信用合作社法、保險法及證券交易法,修法重點,主要是提高電腦駭客入侵、金融卡詐財、非銀行違法吸金、銀行負責人或職員圖利或背信等金融犯罪的刑責與罰金,其中銀行等金融業犯罪,最重將被判處十年徒刑,並科兩億元罰金,犯罪所得如果超過一億,最重罰金也將高達五億。
此外,這次修法,還納入了「公司治理」的概念,證交法修正就規範會計師和律師,如果在財務報告或是證券募集上有虛偽不實的意見書,影響市場穩定或股東權益,也將遭處最高五年的徒刑,並吊銷其專業證照。(//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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